智能问答| 无障碍 | 移动版 | 繁體版 | English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阳府办〔2015〕1号)
来源:市府办 时间:2015-01-13 16:05 【字体: 】 浏览量:-
转载分享: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444号)转发给你们。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是省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开展的重要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成立划定林业生态红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切实采取

  有力措施,把该项工作作为今年的重要工作抓好落实。

  二、全市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市、县(市、区)发改、财政、国土资源、环保、住建、农业、水务、交通运输、海洋渔业、法制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三、林业生态红线划定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培训,对《工作方案》以及本地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湿地保护工程规划和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森林公园、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等相关内容,进行一次系统的学习,熟练掌握划定林业生态红线的基本内容和总体要求,对划定的四条红线要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衔接。

  四、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主要包括县政府划定、市政府审查、省林业厅审核、省政府审批等四个环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府办公厅印发的工作方案要求,狠抓落实,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征询群众意见,确保划定工作和谐有序开展。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12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444号)请见:http://zwgk.gd.gov.cn/006939748/201408/t20140814_541841.html?keywords=

  

相关文件:


文档附件: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隐私申明 |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