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拍卖土地的规划管理工作,保障竞买者利益,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市区拍卖土地申领规划设计条件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 在城市规划区管理范围内拍卖土地,没有规划条件的,必须严格执行规划设计条件的申领程序,规划设计条件须作为委托拍卖合同或土地出让合同的部分,并在拍卖公告中公告规划要求;拍卖时没有领取规划设计条件的,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一律不予办理规划业务。
二、 在发布土地招、拍、挂公告及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市国土资源部门、市土地交易中心须将公告和合同文本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核实规划设计条件。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1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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