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是阳江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加快推进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此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阳江市教育事业发展的成就
“十一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教育部门和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市教育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学前教育不断加强,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健康发展,高等教育迈出重要步伐。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不断提升,公民整体素质逐步提高。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办学条件明显改善。2007年,全市共投入1.7亿元,全面完成了学校危房改造工程,全市中小学基本实现了框架结构的楼房化。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128所学校达到了规范化学校标准。推进农村中小学新装备工程、校校通工程、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程、师资队伍建设工程等,办学软硬件条件得到有效改善。2008年起全面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每年免费金额达1.3亿元,惠及学生30多万人。2010年,财政性教育经费达16.43亿元,较2005年的5.82亿元增长182%;预算内教育经费达15.69亿元,较2005年的5.05亿元增长211%;教育总投入达21.17亿元,较2005年的11.47亿元增长85%。2009年,市委、市政府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作出了迁建阳江市第一中学、阳江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扩建阳江市技工学校的重大决策,项目总投资超过7亿元,新增优质学位1.2万个。各县(市、区)也相应加大投入,掀起了加快发展教育的新热潮,新建、扩建一批学校,新增一大批优质学位。同时,积极支持阳江职业技术学院稳步发展。全市教育事业正从普及型向优质型迈进。
(二)教育质量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始终坚持质量就是生命的宗旨,以做好高考备考工作为抓手,抓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放松。近年来,全市各高中学校发挥团队精神,树立高考备考一盘棋的备考理念,互相交流、互相促进,上线总人数、上本科人数、上重点院校人数实现了每年一台阶,年年有突破。2006—2010年,全市高考总上线人数达54764人,其中本科21573人,重点本科4168人。2007年以来,我市连续四年每年均有考生被北大、清华录取,四年共录取18人。特别是2010年,全省文科总分第一名为我市考生,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
(三)加大防流控辍力度,初中学生流失有效遏制。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初中防流控辍工作,建立起“县(市、区)政府——镇政府——村委会”和“教育局——学校——教学班”双线防辍体系,“一把手”亲自抓防辍工作,落实了“人盯人”的防辍措施,启动了问责制。全市初中三年保留率由2007年的82.45 %提高到2010年的91.76%,初中毕业生升学率由2007年的75%提高到2010年的94.39%。
(四)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提前实现普及目标。以学位建设和招生工作为重点,办学规模大幅扩张。2006—2010年,全市共投入20多亿元,新建、迁建、扩建27所高中阶段学校,新增学位5万多个;高中阶段招生由2.7万人增加到5.2万人,增长92.6%;在校生由6.25万人增加到12.9万人,增长106.4%;优质学位比例由52%增长到90%;普职比由75:25优化为53:47;毛入学率由45.8%跃升到93.12%,翻了一番多,提前一年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师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以全市优秀教师先进事迹报告团巡回演讲为切入点,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我市先进教师精神。以加强校长、班主任、教师“三支队伍”建设为抓手,大力培养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严把准入关,完善教师准入机制,坚持“逢进必考”原则,近几年全市共招聘3200多名大学优秀毕业生充实到我市教师队伍。以在职教师培训为途径,有效提高我市教师的教学水平。从2007年起,每年组织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全省、全国名校参观考察和跟班学习,收到显著的效果。妥善解决代课人员问题,266名符合条件并考试合格的代课人员全部转为公办教师。积极落实教师待遇“两相当”政策,加紧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
(六)办学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多元化办学格局初步形成。随着名校办民校、学校后勤管理社会化、政府提供贴息贷款、社会捐赠等办学模式和办学融资渠道的成功尝试,改变了政府包揽的传统办学体制,初步形成了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体制。
二、阳江教育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和挑战
从总体上看,阳江市教育改革与发展面临的挑战依然十分严峻,我市教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离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对教育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教育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区域、城乡、校际之间发展不够均衡;学前教育发展比较滞后;初中阶段教育巩固难度仍然较大;农村教育总体水平偏低;民办学校管理尚待规范;素质教育水平和教育质量需要提高;教师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城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还不能完全满足经济发展和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改革发展纲要》,紧紧围绕“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化、义务教育均衡化,高中阶段教育优质化,高等教育平稳化,深入实施教育强市和人力资源强市战略,逐步向教育现代化迈进,不断把阳江打造成为全省发展中地区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和更好地服务阳江、服务粤西、服务全省的人才集散地。
(二)总体目标任务
1、实现更高标准的普及教育。2012年,全市普及小学到高中阶段12年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超过93%,2015年达到95%以上;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平稳发展高等教育,到2015年,全日制高职在校生稳定在5000人左右,职业培训达到每年5000人次。
2、提供更为丰富的优质教育。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互通,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衔接,形成开放灵活、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模式。教育公平得到保障,素质教育全面推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学生、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大幅提高。
3、建成更加先进的教育设施。学校基础设施、教育技术装备特别是信息化程度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师运用信息技术能力明显增强,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现多媒体教学。全市教育信息服务平台全面建成。覆盖所有学校、便利全体学生和公民学习的先进信息技术设施及应用体系不断健全。
4、构建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教育发展规律的教育体制机制全面建立。办学体制逐步优化,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加快推进,政府依法管理、学校自主办学机制不断健全,学校对政府管理和服务的满意度达大幅提高。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教育投入机制更趋完善。
(三)改革与发展重点
1、大力实施学前教育普及提高工程
学前教育是为儿童的幸福和发展奠定基础的教育。要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着力提高学前教育入园率。到2012年,每个镇至少建成一所中心幼儿园,发挥中心幼儿园的示范带动作用,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5%;到2013年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0%。要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闲置校舍举办幼儿园,扩大学前教育规模,已办起幼儿园的要不断完善办园条件,提高办园质量。加强农村幼儿园建设,健全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村幼儿园、幼儿班为基础的学前教育体系。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管理,规范办园标准和办园行为。
2、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继续加大防流控辍工作力度。防流控辍是巩固“普九”成果,高水平、高质量实施义务教育的前提和基础。工作目标是:小学阶段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0.2%以下,小学毕业生升学率100%;初中生年辍学率控制在2%以下,初中三年保留率达94%以上。要继续加大对《义务教育法》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自觉性。认真落实防辍责任,创新防辍措施,建立党委、政府主导、教育部门主抓、学校推进实施的立体工作格局。
(2)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的力度,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化建设。从2011至2013年,采取“撤、并、建”等措施,实行规模办学,优化资源配置。学校分布向城镇集中,布局更加合理, 实现全市教育布局由分散低效型向集约高效型转变。全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覆盖率2011年达45%、2012年达70%、2014年达90%。
(3)实施中小学装备工程。用3至5年的时间,逐步实现我市中小学实验室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到2011年,城市及县城的义务教育学校100%达到规范化学校实验室装备标准;到2012年,其余地区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基本达到规范化学校实验室装备标准。城市及县城的普通高中实验室建设达到国家和省的标准;到2015年,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达到规范化学校实验室装备标准。普通高中实验室建设全面达到国家和省的标准。
(4)关爱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教育。多途径为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提供义务教育学位,逐步实现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平等接受免费义务教育。加大对接受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就读的民办学校扶持和管理的力度。
(5)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继续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增加特殊教育学位,完善随班就读管理体制,不断满足阳江地区学龄残疾儿童入学需要。
3、实施高中阶段教育巩固提高工程
(1)着力加强高中阶段教育内涵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继续抓好高中阶段教育建校和招生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高中优质学位。建立完善高中阶段教育内涵发展的工作机制,加强对高中阶段内涵提升的管理,通过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教学改革,健全普通高中办学水平评估体系,不断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推动普通高中优质化、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2)统筹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继续做大做强中等职业教育,充分发挥中等职业教育在开发人力资源中的作用。着力加强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打造一批重点专业和骨干特色专业。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高起点、高标准添置一批实训设备,加快职业教育基地建设步伐。重点建设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立与市场需要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的现代职业技术教育体系。以市一职校、市高级技工学校、阳春中职等3所骨干学校为龙头,带动全市职业教育跨越发展。
4、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1)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化义务教育教学改革。从偏重知识教育和应试教学方式向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和启发式参与式教学转变,培养中小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促进学生个性特长发展。严格执行课时计划和课程标准,控制作业量和考试难度,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重视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及考评,健全市、县(市、区)、镇三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网络体系。
(2)重视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建立健全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体系。全面实施阳光体育计划、卫生保健计划和学生艺术展演计划。加强健康教育,完善学生每年一次健康体检监测制度。重视心理健康和养成教育,培养健全人格。加强美育,丰富艺术教育内容和形式,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加强体育教育,健全市、县(市、区)三年一次中小学生运动会制度。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的设施、器材和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国防教育,注重国防观念、军事知识和纪律作风教育。到2015年,全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条件明显改善,青少年体能素质和艺术素养明显提高。
5、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1)推进多元化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改革。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形成政府主导、行业企业支持配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各级政府要将民办教育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研究制定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新思路、新对策;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共同为民办教育的发展提供服务。同时,要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对民办学校的安全管理,坚持预防与监管并举,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
(2)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健全教育管理体制。完善“两级政府、两级管理”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加强市级政府对基础教育的统筹和服务,提高县级政府的教育专业化管理水平,发挥乡镇、社区在参与和支持基础教育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改革政府管理教育的方式。按照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对教育的管理从直接行政管理为主向服务为主转变,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3)完善各级教育助学制度。建立以财政承担为主,满足各层次学生需要的助学体系。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制度。逐步建立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完善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健全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引入保险机制防范助学贷款风险。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和港澳台同胞、侨胞参与各级各类助学奖学活动。
6、加强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
(1)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建立教师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机制,形成全员培训以远程为主、骨干培训以面授为主、个性化培训以校本为主的培训体系。配合全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做好师资培训工作,促进各学科教师学习现代教育理论、更新教育观念、正确掌握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的方法和技能。以提高实施素质教育能力为目标,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和校(园)长全员培训。2012年前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着力提高中学教师队伍学历层次,到2015年,全市在职高中教师教育硕士的比例达5%以上。
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完善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制度,推进技工学校“一体化”师资队伍建设。鼓励各级政府设立专项经费,建立特聘教师制度,支持职业院校面向社会、职业教育先进国家聘请优秀专业人才担任专业教师,支持职业院校选派骨干教师赴境外培训。建立教师实践培训基地,落实专业课教师每年不少于两个月到企业参加实践的制度。完善职业院校兼职教师制度。健全兼职教师跨校聘用的机制。开展职业院校教师“双师”素质培训,到2015年,中职学校“双师型”师资达60%以上。
(2)不断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加快构建现代教师教育体系。完善并落实教师医疗、养老、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制度,实行教师住房优惠政策。采取有力措施,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到农村从教。改善农村教师工作条件,建立农村教师岗位津贴制度,建设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对长期在农村任教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施倾斜政策,贡献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享有同等权益。
7、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
创新市、县(市、区)、镇、校四级信息化建设协调管理与联动机制。以农村教育信息化为重点,加快推进城乡教育信息化资源均衡配置,缩小城乡学校数字化差距。加快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全市独立建制中小学信息化设施的标准化配置。加快推进教育专网计划,加强与电信部门合作,不断完善“校校通”工程。2012年,进一步推进阳江教育城域网扩容工程,全市中小学校建成校园网,并联入市教育城域网,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实现“班班通”。2013年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教学共享资源,努力打造阳江特色的“数字校园”。完成广播电视大学远程教育专网建设,全面开展远程教育,实现校际间的网络化教学环境,部分优秀师资课堂教学通过网络共享。
四、“十二五”期间教育发展的重要举措与保障体系
(一)强化实施“十二五”教育规划的组织领导
建立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健全党委、政府定期专题研究教育工作制度。加强教育宏观决策和发展战略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各级政府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和教育经费预算决算情况,并充分听取政协及民主党派的意见和建议。要选配讲政治、懂教育、善管理的人员担任教育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教育公共服务专业化水平。各级党委政府成立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指导实施教育改革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十二五”教育规划的组织协调,其他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切实履行责任。各级县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围绕“十二五”教育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制定本地、本校的实施方案,确保落到实处。
(二)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1、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级政府要依法履行教育职责,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并将教育法律法规列入普法教育范围。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及时查处教育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规范教育秩序的长效管理机制,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坚持依法办学、从严治校。学校要完善符合法律规定、体现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和制度,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尊重教师权利,加强教师管理。保障学生受教育权,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学生实施奖励与处分。开展普法教育,促进师生员工提高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3、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强化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加强校园网络管理和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公安、教育、工商、文化、卫生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坚决消除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不和谐因素。健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教育信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三)保障教育投入稳步增长
1、依法加大政府对教育的经费投入。各级财政年初预算以及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确保财政教育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确保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高于省核定的比例,确保地方教育投入增长比例高于当地GDP增长比例。
2、加大教育项目财政投入。各级财政重点支持学前教育普及工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高中阶段教育内涵建设工程、职业教育发展壮大工程、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提升工程、师资队伍建设工程。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建立防止产生新债务的长效机制,重视防范和化解其他公办学校债务问题。建立专项资金激励机制,发挥专项资金的综合效应。
3、多渠道增加教育经费投入。各地土地出让收益要按有关规定提取10%的比例设立教育资金,用于教育事业发展。新建住宅小区必须按规划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完善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核算培养成本,合理确定政府与社会、受教育者个人或家庭分担比例。非义务教育在完善奖助学体系的同时,根据培养成本,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变化情况及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建立学杂费正常调整机制和成本补偿机制。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按受益者付费原则规范有序收取。
4、强化教育税费征收管理。积极落实教育税收优惠政策,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专项用于教育事业。对各级各类学校校舍建设实行规费减免,确保全面完成校舍安全工程的改造、加固任务。完善捐资办学、出资办学优惠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港澳台同胞和华侨华人捐资办学、出资办学。开拓教育融资新渠道,探索金融支持教育发展新模式。完善政策,促进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发展校办产业,提供社会服务。
(四)提高教育经费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1、建立保障财政教育经费增长的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建立教育经费绩效考评体系,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各级政府的教育经费支出,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以市、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实绩考核为载体,细化教育经费投入考核。建立各级财政教育投入公告制度,由教育、财政、统计、审计部门定期向社会发布财政教育投入情况。
2、完善学校经费使用评价、审计监督机制。加强学校财会制度,合理划分各项支出比例,建立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加大教育经费审计力度,提高经费分配和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试行高等学校总会计师制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和资产管理专业化水平。
3、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各级政府要保证学校建设用地和配套基础设施,强化政府相关部门对学校选址、校园规划、项目立项、招投标、预结算等方面的责任,按照安全、适用、美观的原则严格控制基建规模和成本,勤俭办学,建设节约型学校。
(五)强化督政,创建教育强市
1、推进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举。加强督政,继续做好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实绩考核工作。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促进区域、城乡基础教育优先发展均衡协调发展。加强督学,强化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督导检查,开展学前教育和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督导检查评估。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
2、努力开展创建教育强市、强县(市、区)和强镇工作。各县(市、区)要把教育强镇创建工作作为对镇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力争2011年我市首个教育强镇通过省的验收,并全面启动创建教育强市工作,努力在2013年通过省的督导验收。
3、建立教育发展问责制。把教育优先发展落实情况纳入各级党委、政府政绩考核范围,作为领导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探索建立责任分担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依法明晰各级政府发展教育的职责权限及教育、财政、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建设等部门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职能分工,重点对各级政府教育经费投入、学校规划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等实施问责,切实解决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问题,确保提高教育管理效能,确保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司法机关的司法监督。建立健全各级监督机制,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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