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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十五”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来源:本站 时间:2002-10-13 06:45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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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问题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长期面临的重大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是实现现代化建设的关键。为保证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形势
“九五”期间,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取得了新的成绩,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计划生育率稳步提高,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逐年下降,从1998年起连续三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以下,较好地完成省下达的人口计划指标。“九五”期间,妇女总和生育率稳定在更替水平以下,人口再生产类型基本实现了由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计划生育各项事业健康发展,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的氛围逐步形成;基层基础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晚婚晚育和少生优生的婚育观念在形成;全市基本实现了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计划生育工作“三为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有了新的进展;初步形成了适合我市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机制。这些成绩为“十五”期间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十五”是我市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时期,市场经济体制将逐步完善,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经济社会将进一步发展,这为人口问题的解决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在一段时期内,人口就业压力增大,失业、下岗、流动人口的大量出现将增加计划生育工作的难度,但是,从长远的观点看,经济的发展将最终导致生育率的下降;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健全,将进一步促使人们转变生育观念,自觉节制生育。

表一:阳江市“九五”人口计划执行情况

指  标
 计 划
 执行结果
 相 差
 
期末总人口(万人)
 255.8
 256.4
 0.6
 
增加人口数(万人)
 13.3
 13.9
 0.6
 
年均出生率(‰)
 17.1
 14.42
 2.68
 
出生人口(万人)年均自增率(‰)
 21.07/11.7
 17.91/9.4
 3.16/2.3
 


二、存在问题
“十五”期间我市将面临人口数量、人口素质、人口结构、人口就业等多重压力,工作压力大、困难很多。
    (一)人口过多仍是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问题,稳定目前的生育水平并促其进一步下降,要求更高,任务更重。尽管我市生育水平已处在更替水平以下,然而未来十几年全市人口数量还将持续增长,预计年均自然增长2万人左右,人口素质不高的状况在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未来人口总量、劳动年龄人口、老龄人口将分别进入高峰。劳动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人口老龄化问题更加突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依然尖锐。
目前全市较低的生育水平主要是依靠强有力的行政措施实现的,是不稳定的。实行计划生育
以来,人们的生育观念发生了明显变化,但由于社会生产力还不够发达,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够健全,人们的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从根本上转变众的生育观念仍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而在管理体制、工作方法、管理和服务质量以及干部队伍素质等方面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总体控制人口的能力还很低。
(二)落实新的生育政策难度还很大。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化水平和小城镇建设的加快,将有大批的农民转为城镇居民并执行城镇居民的生育政策;由于群众尚未形成自觉遵守新生育政策的心理惯性,有不少群众仍然违反生育政策抢生超生,即使是已领取了独生女子证的夫妇,也要做好巩固工作,工作难度是很大的。
(三)计划生育服务水平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生命、生殖健康的需要。
出生人口素质亟待提高。碘缺乏和食物叶酸缺乏对出生人口素质影响未得到根本的控制。由于环境污染严重,人们生活压力大,紧张等原因,性功能障碍,不孕不育人群所占比例上升;农村育龄妇女生殖道感染比例高达50%;育龄群众的生殖保健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大部分农村地区未能为群众提供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避孕药具和生殖保健产品也未能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试点工作刚开始。目前的计划生育服务远不能满足人们对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需求。
(四)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制约着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和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全市2000年市县级计划生育人均投入5.15元,对照省年均水平的8.07元相差2.92元,全市市县级人均投入与去年同期对比减少15.85%,县(市、区)级投入与去年同期对比减少13.16%,全市4个县(市、区)的人均投入在全省121个县(市、区)中都排在较后的位置。特别是全市基层一级的人均投入更是严重不足,一些镇计生办不但经费要自理,而且还要负担上缴镇政府的任务,导致了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工资福利不落实,队伍不稳定;基层基础设施配套不健全,设备简陋。经费不足严重影响了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和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主要表现:一是有些地区乱收费、乱罚款,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影响了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二是计划生育“三支队伍”、“两个阵地”的建设和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到村的基础建设经费也不落实;三是各级的宣传教育设备老化陈旧,婚育学校的电化设备落后,宣传教育经费严重不足,直接影响到宣传活动的开展和教育效果的提高;四是全市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方面投入不足;五是资金不足限制着计划生育服务水平的提高和服务范围的扩大,无法满足人们对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服务方面的需求。逐级加大投入是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和整体工作水平提高的保证。
(五)计划生育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部分党政领导特别是基层领导在思想认识上没有真正意识到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对计生工作仍存在着头脑不清醒,责任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等“三不”问题;部分地方弄虚作假,党员干部带头超生现象仍有出现,由于行政手段不当、工作方法简单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现象依然存在;出生婴儿性别比严重偏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措施有待提高等。
三、发展目标
“十五”期间,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目标是:到2005年,全市总人口控制在268.8万人以内,其中含机械净增加1万人,年均人口出生率不超过14.3‰,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不超过8.8‰(见表二),年均计划生育率达到89%以上,育龄群众基本享有生殖健康服务,逐步扩大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的范围。到2015年,全市总人口控制在288万人以内,要进一步降低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使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出生婴儿性别比逐步趋向正常。

表二:阳江市“十五”及2015年人口规划

时   期
 2001~2005年
 2006~2010年
 2011~2015年
 
期末总人口(万人)
 268.8
 278.6
 288
 
增加人口数(万人)
 12.5
 10.8
 9.4
 
年均出生率(‰)
 14.3
 13.2
 12.5
 
出生人口(万人)
 18.8
 18.1
 16.4
 
年均自增率(‰)
 8.8
 7.7
 7.0
 

 

四、主要任务
为保证“十五”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目标的实现,“十五”期间要坚持现行生育政策,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方针,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全市实现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加强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
    1、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制订完善各项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配套社会经济政策措施,促进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2、组织全社会力量,建立党委和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把计划生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扶贫、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密切联系起来,综合运用法律、教育、经济、行政等措施综合治理人口问题。
3、协调公安、工商、税务、劳动保障、卫生、房管等有关部门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坚持流入地管理为主,在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围绕办证、租房、用工等环节形成有效的管理和服务网络,综合管理流动人口。
4、积极发展社会保障事业,推进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建立与计划生育相配套的社会保险制度,解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从根本上转变“养儿防老”的传统生育观念。
(二)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1、建立健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体系,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全面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我市的实际,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配套规章,用法律法规规范公民的婚姻生育行为和各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计划生育行政行为,使计划生育各方面的工作有法可依。
2、坚持依照法定职责和程序办事,遵守“七个不准”的规定,杜绝由于计划生育执法不当而引发的恶性案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考核责任制,提高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水平。建立健全计划生育信访案件查处和督办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清理纠正与国家、省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及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文件和规定。
3、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执法检查监督体系,明确执法监督主体、对象、程序和工作方式、处理权限和责任分担等;对重大、典型案件和突出的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和治理。建立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制度,将经常性的管理制度、办事程序、生育节育、奖励与处罚、计划外生育费征收及“三结合”项目的落实等情况及时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健全计划生育行政复议制度,做好计划生育的行政应诉工作。
(三)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持久地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协同宣传主管部门正确把握新闻的舆论导向,倡导婚育新风,引导人们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观念,建立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
1、新闻舆论宣传。“十五“期末,市级电台、电视台,100%的县(市、区)级电台开设人口与计划生育栏目,宣传、文化、艺术等单位创作出更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品和文艺作品。
进一步强化村级公开栏、阅报栏、宣传栏的建设。
2、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普及和深化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群众接受率达90%以上,全市80%婚育学校达到甲级学校标准,定期对婚育学校的教员进行培训。
3、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强化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品进村入户工作,进村率要达到100%,入户率要达到95%以上。4、强化县(市、区)计生服务站和镇服务所的宣传教育功能,把宣传教育与技术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做好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科技知识的普及工作,达到宣传教育的优质服务。到2005年,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的接受率达到90%以上。
5、协调各级党委组织和宣传部门在党校和各类学校开设人口理论课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课。
(四)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
1、“十五”期末,95%的镇服务所,100%的县(市)级服务站进入达标管理,80%的服务网络达到甲级和乙级标准,计划生育服务网络手术量要占全市计生手术总量的80%以上。所有服务网络都开展查环查孕查病工作,查环查孕率达95%以上。100%的村建成服务室并能正常开展工作。全面开展避孕药具发放优质服务,畅通避孕药具的发放渠道。
2、把生殖健康科学知识的普及列入技术服务的工作日程。到2005年,90%的服务网络可提供计划生育与生殖健康的综合服务,90%的地区实现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
3、加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管理服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监督管理,提高计划生育手术的服务质量,防止手术并发症的发生。到2005年,全市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降至0.1%以下,计划生育服务网络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降低到0.05%以下。
4、到2005年,市服务中心及全市县(市)级服务站能开展优生咨询服务及常见出生缺陷的筛选工作。有培训合格的咨询医师,取得优生咨询服务的上岗证,能够开展地中海贫血,G6PD缺乏症的筛查,染色体检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的筛查。
    (五)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计算机信息系统
通过努力,到2003年,全市各县(市、区)要建立计划生育系统计算机信息化平台,到2005
年底全市要实现市、县、镇三级计划生育系统网络互联。
1、建立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系统,利用信息引导作用,规范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行为,实现信息化管理模式,引导基层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汇总分析育龄妇女信息,及进把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形势,为科学决策、计划制订服务;为提高统计质量,减轻统计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为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提供辅助科学手段。
2、到2003年底,全市所有镇(街道)要建立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基本取消手工账卡,工作效率、管理水平、服务质量明显提高;2004年底,市计生委与省计生委,县(市、区)级计生局与市计生委,镇(街道)计生办与县(市、区)计生局要实现专用网络互联,有条件的镇(街道),可将网络延伸到村(居)委会,实现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2005年底,市计生委要建立办公自动化系统。
3、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立全市统一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数据库,通过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实现流出地和流入地利用计算机网络信息共同对流动人口进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六)改进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监测和目标考核工作
    1、各地要从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需要出发,加强对人口计划执行情况,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等方面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反馈,及时反映人口形势、生殖健康、优质服务以及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的进展;市计生委、县(市、区)计生局和镇(街道)计生办每月要对本地区的人口计划进行一次认真分析,找出存在问题,更好地指导工作。
2、坚持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改进和完善考核机制、考核内容和考评办法,建立科学易行、实效的考核评估体系,把落实“三为主”工作方针,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等作为检验计划生育工作成效的标准,做到客观、公正评估各地计划生育工作进展情况。
3、坚持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平时经常性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大平时经常性工作检查力度。各科室平时要组织力量不定期下乡进行调研,及时发现问题,整改提高,使计划生育工作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
4、“十五”期间,市计生委将组织一次全市范围内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抽样调查”,以全面准确把握和评估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工作状况和“十五”规划执行情况。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1、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级党委、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务必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和投入到位,认真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工作计划,组织、督促各方面力量抓落实。
2、市委、市政府每年定期召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计生工作,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重大事项的督查范围,不定期对各县(市、区)、镇(街道)进行专题调查和重点检查。
3、坚持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党政领导干部和计划生育部门分别进行分线责任考核,分清职责,落实“一票否决”制度。要把领导干部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的情况作为衡量政绩和选拔、任免、奖惩的重要内容,任期内逐年考核,离任时进行审核,对工作失职的要追究责任。
4、抓好各级计生委兼职委员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坚持每年对市直单位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考核,兑现奖惩,进一步提高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水平。
(二)加强计生基层队伍建设
    1、稳定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在机构改革中,切实解决好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人员、编制的问题,解决好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到村的问题,建立以镇为依托,以村组为主体的计划生育管理机制。镇(街道)要按规定配备相应的专职干部,3万人以下的配备3—5名计生专职干部,3万以上的适应增加,并聘请5—10名专业队员协助计生办开展工作;镇计划生育服务所要核定事业编制4—6名。村要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一般按每1000人配备1名计划生育指导员,指导员享受村干部同等待遇。村小组配一名计划生育宣传员。市直单位大中型企业、厂矿也应设立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干部管理本系统、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2、提高专职计生人员的待遇、报酬、调动计生专职人员积极性。对从事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每月发放的岗位津贴在2000年的基础上有较大的增幅。“十五”期间,各级政府要拔出一定比例的“农转非”及“录聘干”指标,解决基层计生专职人员招工、招干等问题。
3、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优秀人才充实计生工作队伍,到2005年,全市各县(市、区)人员60%达到大专以上文化水平,镇(街道)计生工作人员要以医学类专业为主,要懂管理,会服务,90%达到中专或以上文化水平;村级计生工作人员一般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进一步加大对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投入
    1、把计划生育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使计划生育事业费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切实保证对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投入,到2005年,全市人均计划生育投入要达到15元以上。
    2、“十五”期间每年需市财政投入的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包括: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配套建设、计划生育手术补助经费、购买计划生育养老保险费、宣传科技等事业经费、计划生育“三结合”项目、经常性平时检查经费等,其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
    3、“十五”期间需市财政投入的计划生育专项经费包括:镇级服务所基本装备费、出生缺陷及优生咨询中心装备费、技术人员培训费、人口与计划生育计算机信息系统前期工程投入经费、计划生育服务所基建投入经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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