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阳江市按照城镇化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总体思路,根据国家、省的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总的来说,城镇化发展整体态势良好,并在以下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十一五”期间,随着珠三角产业转移的推进,阳江市城镇化进入加速发展期。至2010年,按城镇人口占市域常住人口比重计算,阳江市城镇化水平达到46.8%,城镇人口达到112万人,城镇化水平接近“十一五”规划目标50.0%,与“十五”期末的44.1%相比提高了2.7个百分点,年均提高0.54个百分点,全市约有9.3万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地区;阳江市中心城区(江城)建成区面积由“十五”期末的35.3平方公里增加到42.2平方公里,年均增加1.38平方公里。
《阳江市城镇体系规划(2005-2020)》提出市域将形成“一主、三副、八心、三轴、两群”的城镇空间结构。经过“十一五”期间的稳步发展,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阳江市中心城区(江城)为核心,阳春、阳东、阳西县(市)城区为副中心,中心镇与重点镇为县(市)域副中心的市域城镇体系格局,沿西部沿海高速、广湛高速和站港公路的三条城镇发展轴基本形成,以阳江中心城区(江城)为核心的南部城镇群和以阳春市区为中心的北部城镇群成为市域城镇发展的两大重点地区。
“十一五”期间,城镇经济比重在阳江市域范围内进一步增强,阳江中心城区(江城)和阳春、阳东、阳西县(市)城区的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各级中心城区和中心镇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带动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心镇成为辐射周边城乡地区的增长极。2003-2009年,全市中心镇镇区建设用地规模从42.1平方公里扩大到60.3平方公里,提高了43%,中心镇镇区常住人口规模从20.1万人增长到38.5万人,提高了90%,中心镇的集聚能力不断提高,而且人口集聚速度超过建设用地扩展速度,中心镇的用地集约性不断提高。随着城镇规模的逐步增加与功能设施的不断完善,极大地吸引了周边地区的资本、技术、人才、劳动力等各类生产要素向中心镇集聚。
“十一五”期间,阳江市紧紧把握城镇化及中心镇建设等政策机遇,加大城镇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初步解决了各级城镇普遍存在的交通、用水和环境污染等问题,陆续建成了一批能够体现城镇特色的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公共设施,城镇人居环境得到了稳步改善。“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78亿元,年均增长31.6%。阳茂高速、西部沿海高速建成通车,阳阳高速、阳江港深水码头、市区东风路改造工程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突破,镇通行政村公路全部实现硬底化,2010年全市公路通车里程达到7160公里,其中一级以上公路通车里程500公里,公路网密度达到91.6公里/百平方公里,城镇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3.56平方米。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成效明显,2009年全市形成污水处理能力10.5万吨/日,城镇[①]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46%,垃圾处理能力12.6万吨/日,城乡[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城镇供水覆盖率100%,燃气覆盖率91%;“十一五”前四年新增各类卫生事业机构23个,文化场馆6个,博物馆、纪念馆1个,2009年人均体育设施场地面积0.42平方米,每百人公共图书馆藏书0.045册,每千人医院床位数2.28个,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6.37平方米,其中阳江中心城区(江城)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42平方米,森林覆盖率54.5%。
2008年5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08〕4号)的出台,标志着产业与劳动力“双转移”政策成为广东省“十一五”期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举措。截止2009年底,阳江产业转移工业园实现工业总产值67.75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13.5%,创造税收3.9亿元,占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19.35%,吸纳本地就业人口约0.9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0.38%。作为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的重要载体,产业转移工业园有力地促进了阳江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步伐,对推动市域经济发展与城镇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尽管受到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阳江市经济发展出现波折,但2008、2009、2010年GDP增长速度仍达到11.5%、12.2%、16.8%的水平(阳江市2006、2007年增长速度分别为13.8%、14.0%),明显高于全省同期10.1%、9.7%、12.2%的增长速度。同时,在“双转移”政策引导和推动下,阳江市城镇化步伐和商品房建设步伐加快,全市投资增长和投资需求显著扩大,有效拉动了国民经济的增长,2010年房地产开发投资达52.0亿元,较2009年增长57.1%。
“十一五”期间,阳江市城镇化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尽管“十一五”期间阳江市城镇化水平整体提高了2.9个百分点,但至2010年底,阳江市城镇化水平仅为46.8%,2010年阳江市人均GDP为26758元(约4000美元)。根据国际经验,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时,城镇化水平一般会超过50%。可见,阳江市城镇化水平已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相比同期全省和珠江三角洲地区66.2%和80.19%的城镇化水平,阳江市尚有较大差距。同时,“十一五”期间,阳江市城镇化发展速度比全省平均水平低约0.1个百分点。因此,“十二五”时期阳江市城镇化发展任重而道远。
以中小民营企业为主的经济结构和现代加工制造业的不足,使得产业体系建设和城镇发展缺乏必要的驱动力。城镇规模偏小,制约城镇专业化和综合化的发展。相关研究表明:城市规模一般应达到25万人以上,才能形成专业化分工的优势。一个城市只有人口规模达到40万,整个城市才能够维持零成本运转,城市只有达到40万人口以后,才能够衍生新的产业。目前阳江市中心城区(江城)人口规模也刚接近40万人,其他城镇都不足10万人。
同时,虽然中心城区及小城镇处于快速规模扩张阶段,但城镇公共配套(尤其是优质教育资源)却相对滞后,对本地农村人口进城的吸引有限。人口外流到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现象较为明显,2009年全市外出务工人口大约36万人。
城乡规划的“龙头”地位尚未得到充分体现,城乡规划覆盖区域主要为阳江市中心城区(江城)、县(市)城区和中心镇,一般镇、乡村地区的规划编制率偏低,尤其是城镇建设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明显不足,城乡规划管理缺乏必要的依据。阳江市12个省级中心镇,仅织篢、沙扒、平冈等中心镇开展或正在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市域村庄规划的覆盖率偏低,仅为7%。《阳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尚未通过审批而导致其法定效力缺失,部分县、镇总体规划因为没有及时编制修改而导致前瞻性和指导性不强。在产业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城乡规划的引导和协调作用有待提升。同时,由于编制进度安排、规划审批程序等客观因素,城市总体规划与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专项规划衔接不足,城镇建设用地紧张与大量建设用地闲置并存,成为影响阳江市加快城镇化发展的瓶颈。
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机构不健全,尤其是城乡结合部、村镇地区,规划和建设资金以及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短缺,规划建设管理严重缺位,城乡建设秩序较为混乱。
“十一五”期间,阳江市城镇建设的市场化步伐进展缓慢,多元化投融资体制尚未完善,城镇建设资金来源渠道不畅,目前还未形成以“政府引导、社会力量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各中心镇经济基础薄弱,基本属于“吃饭财政”,市政建设专项资金基本无力筹措。在现行城乡管理与财政体制下,中小城镇与村庄地区的建设资金投入短缺,规划建设专项经费不足,城镇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发展滞后。
2009年阳江城镇人均建设用地达136.5平方米,为全省平均水平(118平方米/人)的1.16倍。乡村人均建设用地228.3平方米,乡村居民点布局分散,且存在较多的“空心村”。城乡建设品位不高,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大量城镇私建宅地区建筑密度高、缺乏开敞空间、公共服务配套滞后、违章建筑、无序建设与“脏、乱、差”现象普遍存在,城乡人居环境不佳,除市区之外的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明显不足。
“十一五”期间,阳江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阳办发[2010]1号)、《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的意见》(阳府[2010]4号)等有关城镇化的政策文件,有力地推动了城镇化发展进程。但与此同时,由于诸多原因,保障城镇化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实不到位,未能形成全社会支持城镇化发展的“合力”。在地方财政保障、城乡土地管理、城镇管理体制、劳动力转移与社会保障、失地农民安置等领域,存在明显的政策缺失或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省级中心镇的税收返还政策得不到保障,“十五”期间提出支持中心镇发展的政策,如中心镇管理体制改革也由于诸多原因没有得到有效实施,影响和制约了中心镇的快速成长。
“十二五”期间是我国城镇化发展面临深刻转型的关键时期,国家提出了新型城镇化战略,城镇化发展的战略重心正逐步由大城市转向中小城市。《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总目标,以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城乡统筹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社会和谐发展,不断提高城镇化质量。阳江市在“十二五”期间,需紧紧把握当前我国城镇化的发展动态与总体趋势,加快推进市域城镇化进程的同时,积极引导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与城镇化质量的提升。
第一,新型城镇化成为新时期我国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扩大内需和促进结构调整的新动力。从目前的国内外发展环境看,世界经济延续恢复性增长,国际金融市场渐趋稳定,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总体趋势没有改变。“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城镇化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新型城镇化”被提高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城镇化肩负着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扩大内需和促进结构调整的新使命,成为“十二五”时期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核心战略。
第二,新型城镇化成为当前广东省推进制度创新和“先行先试”的关键领域。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广东省工业化外延式扩张的“溢出效应”已经达到临界点,外来劳动人口推动下的工业化与城镇化模式已经难以满足当前城镇化发展的需要,迫切需要通过制度创新、政策创新和“先行先试”,探索新型城镇化的路径和模式。广东省城镇化“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绿色、智慧、包容、人本”的发展理念,并提出了建设文明宜居、又能承载五化(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的理想城市的建设任务。作为吸纳外来人口规模最大的沿海地区,如果能有效推进人口的城镇化,化解城乡“二元”空间和改善城镇面貌,提升城镇化质量,使得外来人口中的一部分可以在广东长久定居下来,也是对先发地区带动后发地区的重大贡献。因此,“十二五”时期,城镇化发展将直接面对“人口城镇化”、“空间城镇化”这两个涉及城镇化质量的核心领域,城镇化发展将迎来了最佳的制度创新、政策创新和探索发展期。
第三,新型城镇化成为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实现城镇集约型增长的重要“抓手”。随着广东省“双转移”政策的推进和珠江三角洲外围地区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土地资源的稀缺性日益凸显,粗放利用和生态环境所受到的威胁也逐渐加剧,经济发展的现实性和生态资源保护的迫切性要求我们积极探索新的城乡土地利用模式。考虑到城镇化与城镇土地利用紧密相关,如何促进城乡关系协调发展、城镇空间优化布局和城乡建设用地紧凑利用,是“十二五”时期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也是未来城镇化发展需面对的重要内容。
第四,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发展现代制造业将成为阳江城镇化的主要动力。在广东省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振兴粤西的政策环境下,粤西地区的区域性交通条件不断改善,成为珠三角产业转移的重要承接地。阳江处于珠江三角洲和粤西地区的结合部,是《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确定的环珠江三角洲重点发展地区之一,随着沿海高速铁路、江门至阳江城际轨道、揭茂高速、云阳高速等的规划建设,阳江将成为珠三角产业转移的主要承接地,将迎来产业推动城镇化发展的高潮。
第五,休闲消费时代的到来和高品质旅游资源的开发将进一步提升阳江城镇化的特色。在广东沿海地区,阳江是为数不多的集滨海沙滩、溶洞峰林、瀑布温泉、湖光山色等优质旅游资源于一体的地区,随着珠三角地区向后工业化时代转型以及阳江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休闲消费需求不断升级,靠近珠三角的阳江市通过优质旅游资源的开发,建设一批精品旅游景区和旅游型小城镇,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拉动更多的就业和提高居民收入,并通过更多旅游休闲设施的开发,提高居民的休闲消费水平和生活质量,推动城镇化质量的提升。
“十二五”期间,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与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为阳江市城镇化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但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挑战:
首先,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和生产制造成本的提高,使得产业支撑能力和城镇发展动力受到挑战。美国金融危机和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使得外部需求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阳江市以中小民营企业为主的经济结构和相对依赖外向型经济拉动的发展模式可能导致产业支撑能力弱化和城镇发展动力不足。长期以来城镇化发展与内需增长脱节的现实,要求“十二五”期间迅速优化城市产业结构和收入结构,扩大城镇内需和提升城镇化发展动力。
其次,支撑城镇化发展的资源生态环境要求趋于严格,相对粗放的城镇化发展模式难以为继。随着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出台和“刚性”用地指标的执行,以往依赖城镇规模扩张和产业发展推动的城镇化模式受到挑战,城镇化过程中资源生态环境的压力逐渐显现,经济发展的现实性和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的迫切性要求我们要积极探索新的土地利用模式和资源利用模式,引导城镇逐步走向低碳发展与集约型增长的城镇化道路。
第三,城乡地区差距不断拉大、中小城镇及村庄基础设施短缺、公共服务能力欠缺的现实要求城镇化加大城乡统筹力度,缩小城乡差距。相对于市域中心城区和中心镇的快速发展,阳江市一般建制镇与村庄地区无论是就业岗位还是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都相当落后,资金、政策、技术人才等各类要素严重匮缺,巨大的城乡差异要求未来的城镇化发展要努力推动经济增长收益的共享和积极探索城乡一体化的创新路径。
第四,建设文明宜居又能适应“五化”要求理想城市的任务艰巨。当前,广东正处于深刻的社会转型与历史变革期,针对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省内提出建设“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文化气息浓厚、生活方便舒适、交通便捷安全、景色优美怡人、公共服务健全”的理想城市。因此,阳江未来的城市建设要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城镇化质量的提升,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更加注重生态环境保护,这要求阳江摈弃传统发展模式,创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引导城市走文明、生态、高效、集约、公平的发展道路。
“十二五”时期,阳江市城镇化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城镇化发展全局,以“建设幸福阳江”为总目标,贯彻广东省城镇化“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绿色、智慧、包容、人本”的发展理念,通过深化城乡建设体制改革,按照“规划科学化、建设最优化、机制市场化、管理法制化”的要求,加快城镇化进程;坚持走新型城镇化道路,统筹城乡和谐发展,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通过创新城镇化发展模式,引导人口和生产要素集聚化、产业发展和城镇建设集约化,优化提升中心城区的竞争能力和宜居环境,增强县(市)域中心城镇综合实力,加快培育中心镇,合理发展一批服务周边城乡地区的小城镇,以实现市域城镇体系的优化完善,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十二五”期间,阳江市推进城镇化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围绕阳江建设“五地一城”(“双转移”示范基地、沿海临港工业基地、中国刀剪产业基地、国际休闲旅游度假胜地、环珠三角现代农业基地和宜居创业滨海新城)和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的新型工业化城市的总体目标,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进程、努力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通过进一步贯彻落实和深化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推进市域城镇化发展进程,实现城镇化由“政府主导”向“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转变;逐步提高城镇户籍人口比重,提高人口城镇化水平与消费增长的匹配程度;初步实现城镇化空间格局优化目标,基本形成集约节约型的城镇土地利用模式;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在覆盖范围、完善程度上均得到较大提高,形成城乡一体化、网络化的服务体系,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提升;基本建成市域城乡居民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住房保障程度进一步提高,就业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域生态安全格局基本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建立起长效机制,城市生态空间进一步优化;城市综合实力得到显著增强。
——城镇化水平发展目标:“十二五”期间,通过制度创新和政策创新加快城镇化步伐,引导乡村人口向市区及中心城镇集聚,实现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5个百分点左右。到2015年,市域城镇人口达到140万人以上,全市城镇化率达到55%左右,城镇人口年均增加约6万人。
——城镇空间格局优化目标:到2015年,市域城镇协调发展格局基本形成,逐步建立起与内生增长的经济发展模式相适应,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相协调的市域城镇体系,其中,中心城区、县城、中心镇的城镇人口占全部城镇人口的比重达到70%以上。市域中心城区框架进一步拉开,功能显著增强,综合竞争与辐射带动作用充分显现,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达到70万人以上。通过推进城市重心南移和城南新区、高新区、海陵岛的建设,城市品质不断提升,将阳江打造成为“城市靠海、城中有海”的滨海新城。
——城镇土地集约利用目标: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充分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水平,增强建设用地的保障能力和利用效率。“十二五”期间单位城乡建设用地的二、三产业产值年均提高10%以上,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110平方米/人,人均乡村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120平方米/人。
——城镇住房保障完成目标:以“广覆盖、保供应、多受益”的原则,加快建设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十二五”期间计划建设15000套以上保障性住房;放宽廉租住房等住房保障申请条件,扩大住房保障受益范围;挖掘租赁房源供应量,提高已享受租房补贴资格家庭的租房率;增加公租房、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供应,使更多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改善。廉租房房源供应做到“应保尽保”;经济适用房定向建设,落实规划安排,保证拆迁家庭安置用房全覆盖。
——城乡基础设施与服务设施供给目标: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与普及程度明显提高。到2015年,阳江市域范围内形成较为完善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供气、卫生、防灾等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城镇人均道路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人,进一步改善城镇饮用水源水质,城镇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镇综合环境卫生水平得到改善,10万人以上的城镇达到国家卫生镇标准;提高废水集中处理水平,实现工业废水达标处理率大于95%;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15年,市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加大对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资金的投入,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充足,实现市域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其中,中心城区达到95%以上;人均享受的公共服务设施水平明显提高,到2015年,人均体育设施场地面积达到0.8平方米、每千人医院床位数达到3张、每百人公共图书馆藏书达到40册。
——城乡生态空间保育目标:加快城市生态廊道建设,到2015年市域森林覆盖率达到54.7%,市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平方米(各县城、中心镇人均公园绿地8平方米以上);进一步优化城镇公园绿地布局,力争在城镇建成区形成数量充足、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丰富的城镇绿地系统,实现城镇建成区内公园绿地服务半径500米范围内至少有一处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公园绿地[③]。
——城镇化制度保障目标:到2015年,城乡互动水平显著提高,城乡体制障碍基本消除,发展差距逐步缩小,基本形成人居环境更加良好,“城乡互动、三次产业联动、市县镇齐动”的发展新格局。
表:阳江市“十二五”城镇化发展指标体系
| 指标 | 2009年 | 2015年 | 指标类型 |
经济高效度 | GDP总量(亿元) | 527.3 | 1300 | 指导性 |
人均GDP(元) | 22130 | 52000 | 指导性 | |
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 | 40.8 | 48 | 指导性 | |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 | ≥75 | 约束性 | |
万元GDP能耗(吨标煤) | 0.71 | 0.62 | 约束性 | |
万元GDP耗水量(立方米) | 231 | ≤115 | 约束性 | |
社会和谐度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13075 | 23000 | 指导性 |
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 5564 | 11000 | 指导性 | |
城镇住房保障率(%) | — | 100 | 约束性 | |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49.2 | ≥98 | 约束性 |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 | 98.68 | ≥99 | 约束性 | |
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 | 78 | ≥93 | 指导性 | |
城镇集聚度 | 市域常住人口(万人) | 239.7 | 253 | 指导性 |
市域城镇化率(%) | 46.7 | 55 | 指导性 | |
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万人) | 39.9 | ≥70 | 指导性 | |
城镇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 | 136.5 | ≤110 | 指导性 | |
乡村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 | 228.3 | ≤120 | 指导性 | |
设施完善度 |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46 | ≥80 | 约束性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80 | 约束性 | |
市域公路网密度 (公里/百平方公里) | — | 95 | 指导性 | |
城镇人均道路面积(平方米/人) | — | ≥12 | 指导性 | |
每百人公共图书馆藏书 (册/百人) | 21.8 | >40 | 指导性 | |
人均体育设施场地面积 (平方米/人) | 0.42 | >0.8 | 指导性 | |
全市每千人医院床位数 (个/千人) | 2.63 | >3 | 指导性 | |
建成区自来水普及率(%) | — | >98 | 约束性 | |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 | ≥75 | 指导性 | |
环境优美度 | 市域森林覆盖率(%) | 54.5 | 54.7 | 约束性 |
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 — | ≥96 | 约束性 | |
市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平方米) | 10.42 | ≥14 | 指导性 | |
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 的覆盖率(%) | 81.72 | 100 | 指导性 | |
宜居城镇达标率(%) | — | ≥40 | 指导性 | |
宜居村庄达标率(%) | — | ≥30 | 指导性 | |
规划覆盖度 | 城镇近期建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覆盖率(%) | 81.2 | 100 | 指导性 |
建制镇总体规划覆盖率(%) | — | 100 | 指导性 | |
村庄规划编制覆盖率(%) | 18 | ≥40 | 指导性 |
根据城镇化发展总体目标,以《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阳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为指导,根据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的精神,以建设“幸福阳江”为总体指导思想,加快城镇化进程,全面提升城镇化质量,促进城镇化的集约有序发展、资源的集约利用、公共服务的社会共享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共阳江市委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阳江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阳江市的总体发展目标是“五地一城”(“双转移”示范基地、沿海临港工业基地、中国刀剪产业基地、国际休闲旅游度假胜地、环珠三角现代农业基地和宜居创业滨海新城)和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的新型工业化城市。阳江市城镇化发展要以新型工业化为依托,产业和城镇协调发展,各城镇形成主导产业明确、分工合理、联系紧密、集约集聚的产业分工体系。
(1)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以传统产业的提升及新型工业化推动新型城镇化
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坚持产业兴市、经济带动原则,以传统产业的提升和新型工业化体系的构建,共同推动阳江新型城镇化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打造中国五金刀剪产业基地、特殊钢铁产业基地、环保和节能型水泥生产基地;加快发展装备、重化等先进制造业,着力培育新能源、新材料、半导体照明、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和海洋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核电、风电及太阳能光伏产业;优先发展以旅游度假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构建南部海陵岛旅游区、东部大东湖旅游区、西部月亮湾和大垌山旅游区、北部凌霄岩和鹅凰嶂旅游区等四大山、海、泉、湖特色旅游片区;优化发展现代特色农业,打造珠三角及港澳地区“菜篮子”基地、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现代物流基地和农业生态休闲旅游基地,建成环珠三角现代农业发展示范区。
(2)打造以环海陵湾经济产业带为龙头的新型工业化载体
依托现有的省级产业转移园区、临港产业区、经济开发区,打造一批产业集群特色鲜明的产业园区,成为推进阳江新型工业化的载体。以广东西部沿海铁路建设为契机,加快交通条件改善,以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含广州(阳江)产业转移工业园)、江城银岭科技产业园为重点,打造环海陵湾经济产业带,成为广东省“双转移”战略的重大产业集聚区、粤西地区的现代制造业集聚区。
重点发展环海陵湾经济产业带,建立全国现代海洋产业发展示范区。统筹海岸、海滩、海岛综合开发,大力发展临港工业、滨海能源、港口物流、滨海旅游和海洋渔业,培育海洋生物、海水综合利用、海洋运输等产业,打造若干个产业集聚发展区、海洋特色开发区、卫星镇和一批较大规模涉海企业,提升海洋产业竞争力,形成海湾蓝色经济产业带。
做好各产业园区的发展规划,科学规划布局园区主导产业,每个园区突出发展1-2个主导产业,引导企业向园区集聚,形成本地的产业集群。集中政府可调控的生产要素,向工业园区倾斜,加快完善园区各项基础设施。用好用活省竞争性扶持资金,拓宽园区建设融资渠道,提升其对项目、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的聚集能力。力争用三五年,使产业园区成为全市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柱。
(3)依托县城、中心镇大力发展产业园区,促进园城互动和产业集聚化发展
加快促进产业布局的优化,产业园区尽量选址于对外交通条件便利、有城镇依托的地区,靠近现有的市区、县城和中心镇,促进产业和城镇的协调发展。依托县城优势,以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园区、阳东沿海经济开发区(含佛山禅城(阳东万象)产业转移工业园)、东莞长安(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等为重点,积极承接珠三角及国内外转移产业,促进园城互动。建立中心镇产业园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链条,使中心镇产业园区成为农产品深加工和集贸基地,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城镇功能布局,以城镇为节点,以区域交通干道为轴线,按照“一主三副多中心镇”的城镇发展格局,逐步形成以阳江市中心城区(江城区、阳东县城及周边的雅韶、红丰等一体化发展区)为主中心,海陵岛、阳春市区、阳西县城为副中心,各中心镇为骨架,各小城镇为依托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促进产业在不同类型城镇之间的合理集聚和分工。强化中心城区的综合服务和现代制造功能,强化县城、中心镇的产业集聚功能,加强小城镇的基本公共服务配套和居住功能。
阳江中心城区要围绕加快融入珠三角和强化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以广东西部沿海铁路建设与珠三角产业转移为契机,加快推进江城区与阳东县城的一体化发展,加快高端服务与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重点建设城南中央商务区、城东行政居住与商贸物流区,以及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园、银岭科技产业园等城区外围地区,逐步发展成为面向珠三角的沿海型地区性中心城市、环珠三角地区重要的产业承接地和现代滨海旅游目的地,以轻工业为主导的滨江、滨海城市。
以与江城区一体化融合发展为目标,阳东县城要抓住珠三角产业转移和对外交通条件改善的契机,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积极提升五金刀剪、食品加工业等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发展休闲旅游业,发展成为与江城区功能互补的行政居住与商贸物流中心,助推阳江中心城区的发展壮大。
海陵岛要以“国际知名的旅游生态海岛、‘海上丝绸之路’文化展示区”为目标定位,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严禁发展工业,稳步推进发展高端产业,以“南海Ⅰ号”建设为龙头,推动文化、体育、娱乐项目建设,建设一批星级酒店,树立“文化创意岛”形象,打造成“国内外知名海滨旅游休闲度假胜地和文化创意岛”。
阳春市区要以“生态逸市”、“产业新市”和现代旅游优质城市为目标,以精密铸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现代制造业和家具、食品、纺织、五金等传统特色加工业为基础,以商贸物流、旅游服务为特色,逐步发展成为产业特色鲜明、协调发展的山水园林城市和阳江市域北部的中心城市。
阳西县城要积极承接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产业转移,以传统产业和专业产业为依托,加快发展新型产业,逐步发展成为珠三角产业转移的重要承接地、以综合性加工业为主导的宜居宜业城市。
加快培育和壮大中心镇,依托广湛高速、云阳高速、325国道、阳阳铁路、三茂铁路等交通干线,加快平冈、合山、北惯、东平、春湾、合水、潭水、沙扒、儒洞等中心镇的发展,加大城镇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投入,增强中心镇人口、资金、产业的吸纳集聚能力。各中心镇加快培育具有比较优势的主导产业和能够辐射带动周边地区的特色产业,逐步推进农业产业化,成为统筹城乡的纽带、地方性的经济社会服务中心和县域经济社会的副中心。
平冈镇要加快推进商务码头建设,促进商贸、旅游、运输业发展。依托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平冈产业新城,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强农业、渔业产业化发展,大力发展特色农业,逐步成为现代农业发达、商贸旅游繁荣的生态宜居型城镇。
合山镇要加大工业园区开发力度,加强招商引资,积极提升传统优势产业,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重点抓好新城中心区和那龙河“一河两岸”开发项目,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促进商贸旅游业全面发展,逐步发展成为阳东县的新城区。
北惯镇要加强北惯万象工业城(禅城产业转移园)、北惯新城区建设,积极提升五金等传统优势产业,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进一步理顺与合山、那龙的产业分工与布局,成为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的重要基地。
东平镇要抓好阳江(东平)核电站1-4号机组、华能风电东平风电场工程、东平浪能发电项目建设,重点发展新能源产业。依托东平国家级中心渔港建设加快渔业和旅游业发展,推动东平特色农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大力开发东平珍珠湾等沙滩旅游资源,打造成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推动旅游产业发展。逐步发展成为阳东县东翼的中心城镇,阳江市的渔业强镇和旅游强镇。
春湾镇要加快对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区位条件,发挥资源优势。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走特色农业、绿色农业道路。积极开辟工业园区,加快发展商贸旅游业,成为轻工商贸发达、农业现代化程度高、宜居宜业的阳春北部副中心。
合水镇要加强工业园区建设,积极提升传统编织工艺产业、制酒业等优势产业,大力发展蚕茧等特色农业,推进农产品基地建设,逐步推进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提升中心镇集聚能力。
潭水镇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商贸物流业。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大力发展鱼苗、猪苗、潭水豆豉等特色农业,逐步推进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发展。成为商贸物流、特色农业发达的综合性职能城镇,阳春西南部副中心。
沙扒镇要积极推进渔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打造沙扒国家一级渔港,推进渔业现代化、产业化发展。依托海滨沙滩资源,大力发展旅游业,逐步发展成为渔业强镇、旅游强镇。
儒洞镇要以国家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为龙头,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园区,打造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基地和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发展特色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发展,逐步发展成为农业大镇、农业强镇。
阳江在“十二五”期间还要加快引导和培育一批特色小城镇,建设体现漠阳文化特色的“名镇名村”。以弘扬漠阳文化为目标,推进名镇名村建设,到2012年,全市建成1-2个名镇、2-3个名村,到2015年,全市建成5个左右的“名镇”、10个以上的“名村”。“名镇”要尽可能注重突出小城镇的功能定位和产业特色,打造“一镇一品”,可依托资源优势发展一批农产品加工型、旅游型、渔业型、生态型小城镇;加快小城镇布局调整,积极稳妥推进村镇合并,推动各建制镇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节点;各镇要大力发展为农业产业化服务的产业,包括农产品加工、农业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农产品流通服务、农业人才培训等,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和人口集聚,加快推动城镇化步伐。
以环海陵湾经济产业带为支撑,推动阳江“拥江靠海”发展,加快与阳东县城、周边城镇的一体化进程,构建环海陵湾城镇密集区。以中心城区为龙头,整合东城、那龙、合山、北惯、东平、平冈、溪头、闸坡、海陵、双捷、埠场等城镇,加强区域内交通、供水、燃气、供电、通信的一体化建设,打造“阳江市半小时城市生活圈”,辐射和带动周边城镇,促进全市经济发展。
将阳东县城、雅韶、红丰三镇列为市区的一体化发展区,推进阳江市区和阳东县城、雅韶、红丰三镇一体化发展,拉伸阳江城市空间框架,阳东县城、雅韶、红丰三镇逐步形成与阳江老城区功能互补的阳江行政、居住与商贸物流中心。
推动阳江市区与阳东县城、雅韶、红丰三镇在行政区划、财政体制、经济权限“三不变”的前提下,实行“七共”,即规划共绘、土地共控、设施共建、市政共管、民生共享、产业共升、环境共保。
建立市区与阳东的规划建设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东城、雅韶、红丰三镇的规划建设管理。涉及三镇的“三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的编制、调整,土地供应,重大项目建设,须报市政府同意,组织实施要接受市有关部门的监督。
促进市区与三镇在规划管理、土地管理、市政管理、污水处理、商业网点布局、公交、供水等方面的一体化进程,由市直部门与阳东县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相关的一体化方案。
加快阳东县中心镇的规划建设,按照县城的标准进行基础设施、绿化建设,重点加快合山北惯组团城市建设及那龙组团旅游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初步完成阳东城区跳跃发展基础。
依托主要产业区,在交通条件优越、特色资源丰富的地区通过发展工业型、物流型、宜居型、旅游型、渔业型等不同类型的新镇,形成新型城镇化空间,重点促进与广东西部沿海铁路客货站场交通便捷的特色城镇发展。依托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平冈产业新城;依托海陵岛旅游资源建设闸坡旅游城镇;依托东平国家级中心渔港建设东平渔业镇和旅游强镇,打造成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依托阳西丰头港建设临港新区,依托滨海旅游资源建设沙扒风情小镇。
重点做好产业园区的发展规划,合理设置园区功能分区,加快完善园区各项基础设施,加强园区的环保、生态文明建设,逐步完善园区的服务配套功能。加强重点旅游区的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建设旅游服务型小城镇,促进旅游区和城镇的互动发展。
按照区域城乡一体化和突出阳江特色的要求,全面推进城乡规划的全覆盖,建立分工明确、开放互通的综合性空间规划体系,打破部门条块分割和局限,统筹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要素,促进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优化城乡区域发展格局,构建城市与农村和谐相融的现代城乡形态。
加强规划衔接,逐步构建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三规融合”的综合性空间规划体系,尽快在各自的规划编制体系、规划标准体系、规划法规体系等方面形成协调、对接机制。
城乡规划应当在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发展战略、近期建设重点项目方面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一致;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导向,引导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向重点发展地区流动,促进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完善限制发展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配套,构建区域协调、城市与农村和谐相融的区域空间格局;依据“国土定量、规划定位”的要求,加强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加强对耕地、林地、水面等生态用地的保护,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通过乡村建设用地的整合、荒地的开发、三旧改造等手段获取城镇建设空间。
促进城乡规划与各部门专项规划如旅游规划等的衔接,一方面城乡规划要充分吸纳有关专项规划的内容,并在空间上予以落实,提出有针对性的管制措施与政策建议。同时各有关部门在编制专项规划时,应当依据城乡规划确定的用地格局,安排专项设施用地,避免“规划打架”。
城镇、村镇体系规划要重点明确各城镇、村庄的职能分工,推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城乡统筹安排。完善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重点推进阳江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市)城镇体系规划的完善工作,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争取尽快审批,城市、城镇总体规划在发展定位、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要衔接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推进村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将其纳入城镇总体规划,明确中心镇、一般镇、中心村发展体系,为城镇总体规划、中心村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提供依据。
市区、县城镇和中心镇在已完成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近期建设规划,5年时间完成近期建设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力争在2015年前实现近期建设用地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地块出让、开发建设的依据。
在现有的中心镇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村镇体系规划,合理确定中心村体系,推进一般建制镇、中心村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一般建制镇、中心村总体规划要进行村庄布局体系规划的研究,以指导下层次村庄规划的编制。2012年前完成全部建制镇总体规划,2015年前完成全部中心村(行政村)总体规划;到2012年完成全市30%以上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到2015年完成全市40%以上村庄规划编制。县(市、区)城乡规划部门认真制定编制计划,采取送技术下乡的方式,协助镇、村编制村庄规划。
为塑造优质的城镇环境和特色的城镇风貌,应当将城市设计纳入城乡规划体系,在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不同层次的法定规划中纳入城市设计,重点加强对城镇重要地段的设计导控,其中重要的导控指标应当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标体系中,作为地块出让的设计条件。阳江中心城区要尽快启动城南新区城市新中心、漠阳江“一河两岸”等重要地段的城市设计工作,开展景观风貌规划设计,大力推进城镇景观风貌建设,抓好城市雕塑小品等文化艺术设施的规划和实施,逐步实现城镇景观设计艺术化。
全面推进城乡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的编制,作为实施城乡规划的重要抓手。明确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与结构、建设项目空间布局、重点地区开发建设、重大基础设施等内容的年度安排,确保各地城乡建设的年度用地安排与土地利用计划相衔接,保证在城乡规划上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加强与各部门年度建设计划的衔接,保障重大项目的空间落实,协调各项目之间的空间关系。
将人均享有公共服务设施作为衡量城镇公共设施配套、提升城镇化质量的重要指标,充分考虑外来人口的公共服务设施需求,按“常住人口”需求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1)做大做优中心城区,提升其地区性中心城市的服务职能
以阳江市区与阳东县雅韶、红丰、东城三镇的一体化发展为动力,进一步实施“南进、西拓、东联、北优”战略,拉开中心城区空间框架。以“南进、西拓”为城市重点发展方向,逐步形成“一主三副四带组团式”的城市布局。整合江城区和阳东县城资源,采用集中组团式布局结构,形成旧城组团市级金融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区、城东组团行政居住与商贸物流区、城北组团体育文化旅游服务区、城南组团商住文化休闲旅游区、城市西南组团产业功能区等五大功能片区。以城南新区建设为重点,适时推进长洲岛副中心、岸东新城(金朗岛)、埠场等临江和临海地区发展,促进中心城区与高新区、产业转移园区和港口联动发展,拓展城市发展空间。
促进中心城区与阳东县雅韶、红丰、东城三镇的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重大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筹实施。推动中心城区的服务功能提升,逐步置换工业用地,加快建设一批代表中心城区形象的标志性工程,完善公共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娱乐等设施。加快城区、城南新区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建设,提升中心城区形象和品位;加快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以标志性文化活动中心、体育中心建设为龙头,以社区文化站、社区体育馆为支撑,形成多层级的公共文化体育活动空间;尽快解决新旧城区之间的交通对接问题,推进市区二环南路、富康路、高凉路等市政道路的建设,进一步拉开城市建设框架;逐步发展公共交通,在城区各功能组团之间、新旧城区之间建立公交系统,出台交通政策适度限制摩托车和鼓励使用公共汽车;优化步行和自行车环境,城市道路逐步设置自行车专用车道和步行道;规划建设一批停车场,保证道路畅通;完善垃圾中转站、公厕、公园绿地等市政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
(2)壮大县城镇和中心镇的地方性服务职能
要充分发挥县城镇和中心镇服务于县域发展的职能,完善其公共服务配套,拓展其发展空间。阳春市区要按照“一江两岸、东进南拓”的城市空间发展思路, 依托三茂铁路、S113、S227等交通干线,形成新吉工业园组团、站港沿线物流组团、河东综合功能区组团、河西多功能综合组团、新城北部鱼王石新城组团等五大功能组团,打造阳江北部宜商宜居生态副中心城区。阳西县城要依托阳茂高速公路、325国道及港口,形成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组团、织篢服务中心组团及临港新区组团式空间布局,重点利用阳西深水良港区位优势和矿产资源优势,以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园为依托,引导各类生产要素向城区集聚,打造阳江西部宜居创业的滨海副中心城区。海陵岛副中心城区要依托闸坡镇,打造“国家级生态文化旅游岛”的品牌,推进旅游开发和新城建设的互动,以旅游带来的客流促进住宿、餐饮、文化娱乐等第三产业的发展,形成稳定的常住人口,推动旅游服务设施和城市公共设施的共享,以常住人口的消费弥补旅游区的季节性缺陷。
加强公共服务资源向中心镇的集聚,将中心镇建设成为县(市)域公共服务副中心,形成辐射一定区域的教育、医疗、文化、体育中心,吸引人口向中心镇集聚。
县城镇、中心镇要按照《阳江市开展创建宜居村镇“八个一”活动方案》(阳府〔2010〕42号)的要求,建设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逐步完善城乡综合服务功能,构建城乡“二十分钟文体生活圈”。县城镇实施“十个一工程”,建设包括一条高标准的样板路、一条商业步行街、一个污水处理厂、一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埋场、一个生态公园、一所国家示范性的中学或职业中学或技工学校、一个图书馆或文化馆、一个体育场或体育馆、一个影剧院、一个标准化的医院。中心镇实施“十个一”工程,建设包括一条标准样板路、一条有特色的商业街、一个农贸市场、一个垃圾填埋场、市民广场或一个生态公园、一个简易生活污水处理站、一个规范化的幼儿园、一个标准化卫生院及社区卫生设施、一个文化中心。
(3)加强小城镇联系城乡的纽带功能
提升小城镇的服务功能,形成辐射周边乡村地区的公共服务中心,重点发展农产品集贸市场、农业服务等职能。
按照《阳江市开展创建宜居村镇“八个一”活动方案》(阳府〔2010〕42号)的要求,一般镇实施 “八个一工程”,建设包括一条样板路、一个无害化公厕、一个农贸市场、一个简易垃圾填埋场(或与其他镇联合建设垃圾填埋场)、一个简易生活污水处理站、一个符合规范化的小学校、一个卫生院或社区卫生设施、一个文化中心。
适度加大城镇建设用地的功能混合利用。相关研究表明,较高密度的城镇开发、适度的功能混合、城镇外围大面积的绿色空间能够减少交通出行、节约建设用地、改善城镇生态环境,有效较少碳排放。因此,在合理确定城镇开发边界、预留城镇公共开敞空间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城镇土地的混合使用,适度提高开发密度,保留较高的绿色空间比例。
逐步推进旧城区的功能置换和环境优化,改造置换旧工厂、旧村庄,将置换出来的空间用于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或者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绿地等,促进旧城区用地功能的混合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完善。逐步改造成片私建房区,见缝插针配置小型公园绿地,大力推进屋顶绿化。城镇新区开发要结合自然地形和水系,以“城市综合体”的形式适度提高开发密度,形成居住、商业、公共服务等功能综合发展的“城市综合体”,保留外围的自然开敞空间和水系。
借鉴珠三角建设区域绿道网、阳春市建设东湖生态公园绿道等经验,以公园、社区绿地为基础,以水系、道路绿化带、慢行车道为纽带,大力推进“城镇绿道”建设,通过绿道将城镇与外围开敞空间联系起来。依托绿道建设城镇慢行系统,将居住区与城镇开敞空间联系起来。
推进城镇公园、社区绿地的均衡布局与建设,有条件的城镇新建区要实现居民出门500米之内有一个公园绿地活动空间,公园绿地500米半径覆盖的建成区比例达到100%。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安排配套绿化用地,居住区、居住小区和住宅组团不得低于30%,旧城改造区不低于25%。严格实现居住小区绿化及配套设施与建设工程项目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制度。加强城镇园林绿化小品的研究,强化公园和街头绿化园林艺术小品的配置,提升城镇绿化效果。城镇公园要逐步免费开放。重点推进阳江市区鸳鸯湖景区、植物园、东岳公园、“一江两岸”地区的整治,加快建成区内规划公园的建设,重点建设阳东县龙塘山公园、阳西县西湖公园、阳春市文塔公园、旗岭公园等大型标志性公园。
推进市域绿道网的规划建设,集中力量打造形成具有阳江特色的片区绿道网品牌,有机对接珠三角区域绿道网,串联起体现阳江特色生态和人文资源;沿绿道网发展一批农业观光体验型、生态旅游型村庄,吸引珠三角、阳江本地居民前来休闲,让广大群众了解绿道、支持绿道、参与绿道和享受绿道,在全社会营造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推进城镇中联系不同功能组团的带状绿色空间的建设,建设“城镇绿道”,充分利用水系建设滨水绿化带,完善道路两侧绿带建设,构建滨水、沿路的慢行交通系统,营造适宜步行和自行车的环境。以“城镇绿道”为纽带建设城镇慢行系统,至2015年至少建成30公里左右的绿道精品示范段。
促进区域污染联防联治。按照保护优先、开发有序原则,依据主体功能区规划,科学划定生态功能区,加强漠阳江、那龙河等生态敏感区保护,加强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工作。大力推进全市环境保护一体化,加强流域水污染和区域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加强产业园区、中心镇、沿海镇和重点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严格实施跨县市河流断面水质控制办法,建立区域污染联合执法和预警应急联动机制,完善区域环境监控网络,全面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推动区域环境基础设施的联建共享。逐步打破地区、体制及行业的界限,从改善区域总体环境质量的角度出发,推动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区域化,鼓励大中型企业通过投标、收购、兼并、重组等形式,对区域性基础设施项目进行跨地区、跨行业建设与经营;对相邻城镇共建、共享的基础设施项目,建立使用费用协调制度,共建、共享项目的建设资金由共建城镇自筹的,应给予一定年限的财政贴息补助。
实施“青山、碧水、蓝天、绿地”工程,积极提升环境基础设施水平,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城市(城镇)总体规划,进行城乡统筹布局。加快城镇生活、产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15年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覆盖到所有县城和60%以上的中心镇。续建阳江市区城南、城北、高新区、银岭工业园等污水处理厂;扩建阳春市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阳西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阳东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新建海陵岛银滩片(白蒲)污水处理厂,阳东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以及东平、合山、沙扒、儒洞、合水、潭水等中心镇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完善城镇污水管网工程配套设施。
按照区域统筹、设施共享的原则,积极推广村保洁收集、镇运输中转、县处理处置的城乡垃圾处理模式,加快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设施建设,到2015年全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要达到80%以上。重点建设阳江奕垌垃圾综合处理厂二期、阳西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阳春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阳东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及推进阳江市新垃圾综合处理场建设的前期工作,并按照区域统筹,设施共享的原则,配套建设辐射周边镇、村的收运中转系统;各中心镇要积极创造条件,在2015年前上马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各城镇要建设一批生活垃圾运输中转站、生活垃圾收集点,配备相应的人员及车辆;大力推进压缩式垃圾中转站的建设,新建住宅区必须配建垃圾收集设施。加快开展阳江市建筑垃圾消纳场规划、医疗废物处理场规划的编制工作。
按照《中共阳江市委办公室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阳江市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宜居社区考核指导指标及宜居环境范例奖申报和评审办法(试行)》的要求,在城市、城镇建设和完善一批“标准化住宅小区”,其建设标准为:市区和县城镇用地规模不小于2万平方米,中心镇不小于6000平方米,绿地率3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0.5-2平方米。按照《阳江市商品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综合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完善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推进宜居住宅小区建设。
以市区、县城镇为重点,实施城镇安居工程,“十二五”期间至少建设15000套保障性住房。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策性租赁住房制度,统筹实施城市规划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加快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制度,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供给。通过新建、改建、配建、收购、租赁等方式增加保障性住房房源,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将其列入“十二五”住房建设规划,并在城市、城镇总体规划中按照常住人口比例安排其用地。力争全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能够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中低收入的“夹心阶层”(刚毕业的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工薪阶层等)能够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各地可通过新建、收购、改建以及鼓励社会捐赠等方式多渠道增加廉租房、公租房供应。
配合广东建设“国家低碳省试点”,推进低碳城镇建设,努力创建国家低碳经济试点城市。建设绿色社区和绿色建筑,至2015年新增10栋以上大型绿色建筑。大力推进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重点加强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工作,建立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开展以大型公共建筑为重点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建筑节能设计,推广应用高性能、低耗材、可再生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积极推广适用商品混凝土和新型墙体材料;逐步引进和发展节能环保型公交车和电动汽车,促进电动汽车充电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发展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做好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
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和合理调度,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鼓励建设城镇再生水利用系统;鼓励民营企业进入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分选和综合利用行业,从源头上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提升生活垃圾处理效益,促进生活垃圾的资源化,推进生化处理垃圾新技术的使用;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和工业用水“零排放”技术开发应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2015年要达到75%;加强供水管网的改造和维护,科学开采地下水,严格节水管理,鼓励中水回用和再生水利用,普及先进的节水工艺、技术和器具。
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将数字化城市建设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借助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将城市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连接起来,有效整合人、商贸、运输、通信、给排水和能源等城市运行的核心系统,使城市以更智慧的方式运行。加快建设全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信息平台,建立高效协调便民的城市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城市运转效率和精细化管理水平。至2013年底,中心城区(包括阳东县城)完成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并投入运行;至2015年底,阳春市区完成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并投入运行。
按照《中共阳江市委办公室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的要求,逐步改变过去公共服务设施城乡不均的局面,建立起适应城镇化发展需求、城乡和区域统筹的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以中心村为依托完善基本公共服务网络的城乡渗透,完善乡村的供水、燃气、道路、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文化、体育等设施建设,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建设宜居乡村。
在每个县、市、区选择一批发展基础较好、人口规模较大的村庄,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集中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打造成为宜居乡村建设的示范点。按照规划先行、示范引导、规范建设、集中居住的原则,有序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推广平地村等新农村建设试点的经验,推进城乡生态、生产、生活一体化,引导农民移风易俗,形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在城镇化发展较快的地区,推进“空心村”的整治,统一规划建设公寓式住宅,向农民免费提供经济安全适用的《阳江市城镇住宅设计图集》,鼓励农民参照图集设计建设住宅,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提高农村居住水平。
“新型农村社区”必须有经批准的村庄规划,用地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或住户达25户以上,每户用地面积80—120平方米(视各地实际情况),有较完善的配套设施,生活污水有效处理(推广厌氧生物技术处理加生态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运输处理,燃气普及率超过40%以上,自来水、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0%以上。
按照省“万村百镇”整治技术指引要求,科学编制村镇体系规划,构建以中心村为龙头的村庄布局体系,因地制宜拆除空心村、归并小型村。
全面推进乡村“五改”、“三清”、“五有”[④]整治,重点推进10个市级宜居村庄试点的建设工作,制定村庄整治规划和计划,积极开展村庄整治工作,逐步改善村容村貌以及人居环境。认真搞好村庄绿化、美化和生态环境建设,实现“道路硬化、村场净化、村庄绿化、环境美化”的目标。村庄内有专人负责收集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统一清运处理;有完善的村庄主干道系统,路面硬底化;有通畅的排水沟和路灯,自然生态绿化景观良好;有村民休闲、健身锻炼的小广场和公共文化活动空间;村民新建住宅“穿衣戴帽”,外观整洁。
按照省制订的村庄整治技术指引,加强对村庄整治的技术指导,加大对全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每年培训100人以上。参照市政模式,在宜居试点村庄设立村级环卫队伍,并逐步推广到全市。
按照《阳江市村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2010-2012)》的要求,构建户分类、村保洁收集、镇运输中转、县(市)集中处理的模式。以县城(市区)和条件较成熟的中心镇为中心,将周边城镇及农村的生活垃圾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每个县城(市区)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并做好以中心镇为中心的分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每个城镇建设一个以上生活垃圾运输中转站,各村庄建设一个以上的标准生活垃圾收集池,由镇配备相应的人员及车辆,将收集的垃圾及时运送到规划区域点集中处理。加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全过程管理,实行垃圾收集和运输密闭化,逐步推行封闭式收运车辆,广泛采用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到2015年,村镇[⑤]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构建乡村“十里生活圈”,全力推动农村道路、水利、能源、通信、有线电视、教育、文化、体育、医疗等设施建设,实现资源城乡共享。
推进城镇供水向有条件的农村延伸,逐步整合、兼并小水厂,实现供水区域化发展、规模化经营,争取到2015年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基本实现村村通自来水。统筹城乡教育资源布局,全面推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活设施改造,促进基础教育向农村倾斜。构建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站为基础的农村基层医疗服务网络,以行政村为单位建设农村基层卫生站,加快改善农村卫生站医疗条件,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切实解决就医难问题,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开展文化下乡工程,村庄内建设有公共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以及村民休闲健身和开展文化娱乐活动的文化广场。
推动城市商业网点向镇村延伸,构建城乡双向流通和产销衔接机制。推动商贸、邮政、供销等企业向农村延伸服务,依托中心镇、中心村发展连锁超市、便利店等新型商业业态,积极扶持乡村地区的农产品集贸市场、商业网点发展,提升农村商贸流通设施水平,形成覆盖广大乡村地区的多层级商业网点体系,为农产品的流通提供便利的渠道,并改善农村地区的消费环境;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全市农民人均年纯收入每年增长5%以上。全面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科技素质、创业技能综合素质,确保大多数农民掌握1至2门农科实用技术,争取20%以上农户成为种养能手和科技示范户。
加快建设与城镇体系相协调、城乡一体化、开放互联的交通网络,重点建设对接珠三角的区域性快速交通通道,改善县市区、中心镇的交通条件,形成交通引导的城乡形态。
加强综合运输通道和交通枢纽建设,统筹各种运输方式发展,建立起对接珠三角、衔接大粤西及大西南的开放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完善和优化以高速公路系统、高等级公路系统为主骨架的公路网络,推进“云阳高速罗阳段、汕湛高速阳春段、沿海一级公路、325国道和站港一级公路改造等项目建设,规划建设城南新区至海陵岛的旅游观光大道,加快海陵湾大桥建设。同时,加强城镇与高速公路的道路建设,连通东平-合山-大八至阳阳高速的道路,升级改造红丰开阳高速跨线桥至阳阳高速的道路。到2015年,全市公路通车总里程达8000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超过320公里。加快推动广东西部沿海铁路阳江段等项目建成使用。加强阳江港与珠三角港口群及粤西港口的协调建设,加快推进5-10万吨级码头泊位、10万吨级航道疏浚工程,提高港口集疏运能力。到2015年,港口货物吞吐量超过1000万吨。规划建设阳东滨海汽车一级客运站等10个客货运战场,全力打造综合交通枢纽。挖掘阳江机场潜力,提升机场服务能力。
依托交通走廊带动城镇发展,实现县城全部通达高速公路,中心镇全部通达二级以上公路,一般镇全部通达三级以上公路,中心村通达四级以上公路,一般行政村通达硬底化公路。城市新区、产业园区要依托区域性交通通道发展,完善城镇服务功能,发展成为集约度较高的新镇;重点依托规划的云阳高速和揭茂高速的出入口发展一批专业功能突出的新镇,形成新型城镇化空间。
在阳江中心城区(包括阳东县城)、阳春市区、阳西县城逐步发展地面公交系统,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降低摩托车的使用。在镇通行政村硬底化公路完成的基础上,加快自然村的公路硬底化建设,实现“村村通公路”。加快构建农村客运线路网络化体系,逐步实现区域客运公交化、城乡客运一体化,改善广大农村地区的运输条件。在县(市、区)通建制镇客运班车的基础上,重点构建县(市、区)、中心镇、中心村之间的农村客运系统,形成以中心镇、中心村为节点,覆盖广大乡村地区的客运网络,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县(市、区)、中心镇、中心村规划要留足客运站场用地,建设农村客运专用站场。
争取省的支持,推进珠三角城际轨道延伸到阳江。配合城际轨道的规划建设,开展城际轨道交通沿线土地综合利用规划设计,在城际轨道交通沿线重要城镇节点,推行公交导向型的土地开发(TOD)模式。编制轨道站点周边土地综合开发规划,制定站点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强对轨道站点周边地区的规划空间管制。
在全市范围内尝试开展城乡非建设用地规划,从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保护资源的角度,立足于全局对非建设用地进行科学的分类与合理的规划,划定非建设用地的范围,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的总规模,从而在全市层面统筹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为各县市城乡建设理性发展提供宏观指导与控制依据。
各县市应建立专门针对于建设发展的城乡用地控制体系,结合近远期的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与地方生态环境的承载力,本着紧凑集约的发展原则,对各个地区的土地按照建成区、适建区、限建区、禁建区进行时空划分,并分别制定相应的建设原则,为城乡用地合理、精明的增长提供直接的控制工具。
制定差别化的土地政策,引导建设用地供应向产业升级、城乡优化布局、公共服务领域倾斜。在全市层面根据四类城镇化地区发展状况和需求,分别制定规划建设用地结构指引,并依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对用地结构进行控制与引导。用地结构的调整方向为:建成区继续提升居住用地比例尤其是保障性住房用地比例,提高公园绿地比例,逐步削减工业用地比例;适建区大力提升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比例,适度控制工业用地比例;限建区、禁建区大力提升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比例,严格控制工业用地的比例。
合理确定各类建设用地的开发强度和投资强度,针对不同地区的发展基础和需求,制定分类指导的建设用地开发强度标准,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集约化建设工业项目,提升工业用地的开发强度。在《广东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基础之上,结合地方第二产业发展水平,适当提升工业项目的集约用地标准;通过盘活土地存量,吸引零散工业项目入园,集中配建生活服务设施等途径,提升工业园区的集约程度。
提高中心区开发强度和释放多样开敞空间并举。即一方面应用立体化开发技术盘活中心区空间存量,为中心区发展提供更多机会空间,提升城市中心区的紧凑程度;另一方面通过发展大运量交通、释放多样绿色开放空间、美化城市景观等手段在物流、人流、物理环境与心理感受等方面对密集城市空间进行疏导,在实现中心区紧凑高效发展的同时,缓解环境压力,优化中心区的环境质量。
提升城乡基础设施用地效率。加强区域层面市政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避免大型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制定集约化的城乡市政基础设施用地指标,在城乡建设过程中拓展市政基础设施的立体整合方式,试点建设市政综合楼、市政综合公园等项目。
配合广东建设“国家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推进“三旧”改造,重点针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旧工业区,通过改造建设新型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开敞空间等,挖潜建设用地的存量空间,改善城镇居住环境,使“三旧”改造成为全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产业升级、扩大内需、建设宜居城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
“三旧”改造要优先保障公共用地和民生用地。“三旧”改造应按照拆迁用地面积的总量,优先预留一定比例的用地,作为道路、市政、教育、医疗、绿化等公共用途。“三旧”改造规划在控制好片区整体容积率的前提下,鼓励增加公共用地、降低建筑密度,适当提高净地块的容积率。“三旧”改造要注重保障民生用地,各地要结合“三旧”改造或利用闲置空地,划拨土地用于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要提取“三旧”改造用地的部分土地出让金,纳入保障性住房专项建设资金。
推进“三旧”改造用地指标市内调剂使用。对“三旧”改造节约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允许在本市范围内调剂使用,在统筹落实好村镇建设用地后,可置换为城镇建设用地,并通过“招拍挂”方式,实现土地收益的最大化,获取的土地级差用于村镇建设。村集体开展旧村改造节省出来的土地,复垦后由村集体组织使用管理。
积极稳妥地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促进城乡土地的集约利用。在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增加和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的基础上,通过整理、复垦农村建设用地,换取城镇工矿用地的规模和指标,以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
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多形式流转。允许农村集体农用地在不改变性质的条件下,以转包、互换、入股、租赁等形式依法流转;加快城乡建设用地的置换工作,鼓励农民以宅基地置换城镇房产、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社会保障,打通农民进城通道。
推进村庄整治和撤并,统筹布局乡村空间。要逐步引导乡村走节约资源、环境保护的集约化发展道路。对位于城镇化水平高、经济发达地区的村庄,村民收入已非主要靠农业以及行政建制为农村但实际已进入城市建设地区(城乡结合部)的村庄,将其整体性纳入城市化地区实施引导与控制;对于人居条件较好的广大村庄,保持村庄的自然特色与人文景观;对生态保护区、环境恶劣地区范围内的乡村搬迁撤并,进行异地安置或就近合并到附近乡村,保护生态安全与村民的生活安全;引导规模小、分布零散的农村居民点合并到规模大、条件较好的中心村,提高村庄建设用地的集约程度,共享社会服务设施。
加强农村居民住宅的规划和管理,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建新退旧”政策,加大“空心村”整理力度;鼓励和支持农村兴建公寓式、联体式住宅;对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节约的用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调整为建设用地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并优先满足集体建设用地,对农民超标使用宅基地的逐步实施收取超面积的有偿使用费用。
发展绿色产业和循环经济,严格保护区域绿地,划定“区域绿线”,大力推进市域绿道网建设,推进河流上下游地区共同保护水环境;保护和提升人文环境特色,加强文化软硬环境建设,在城乡建设面貌上体现地方特色自然和人文魅力。
结合阳江市的自然生态格局和城乡发展状况,以山脉、河流、海岸为骨干,以山、林、江、海为要素,构建“一环、两带、楔形绿地、都市区绿核和网状廊道”的区域绿地框架,并以此为基础,组合、串联各类自然生态资源和绿色开敞空间,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立体化、复合型、网络式的区域生态支持系统。加强生态林、沿海红树林、道路沿线林带、城镇区公园和绿地建设,严格保护近海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建设沿海防护林体系,逐步完成1.16万亩沿海防护林建设。根据《广东省区域绿地规划指引》、《广东省环城绿带规划指引》的要求,划定区域绿地,严格执行“区域绿线”管制,区域绿地一经划定,应实行长久性保护,严格限制一般性开发进入,以保障区域生态安全,维护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与平衡。
在环海陵湾城镇密集区内部,保育大片的山体、水面,形成都市绿核,作为提高城镇密集区绿化及景观质量的核心要素,成为市民离开密集城市区、体验乡野生活的重要空间。打造由水系、交通通道构成的楔形绿地系统,联系都市绿核和城市绿地,同时在城镇密集区的各个组团之间形成有机的分隔与联系,为城乡居民提供广阔的郊野游憩休闲空间,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质量。
整合市域滨海沙滩、溶洞峰林、瀑布温泉、湖光山色等优质旅游资源,通过市域绿道网串联,形成市域精品旅游休闲线路。重点建设海陵岛、环东湖生态区、月亮湾、凌霄岩国家地质公园等旅游度假区,争取将海陵岛打造成为“国内外知名滨海旅游休闲度假胜地和文化创意岛”。发挥“南海Ⅰ号”品牌效应,积极开发观光度假游、渔家风情游、休闲度假游、生态温泉养生游等旅游产品,打造市域“2—3日游”精品旅游线路。鼓励有条件的花卉、水果、种植业基地采取以“生产促旅游”的模式,有计划地发展果渔结合、花果结合等多种形式的“农家乐”旅游产品。加强重点城镇的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明确选点,店面结合,搞好旅游配套设施建设,规划建设和疏通城镇纵横交错并相互衔接旅游交通网和旅游街区的旅游通道,规划建设好旅游信息指示、旅游购物、旅游公厕、旅游休闲店和旅游停车场(点)等。加强区域旅游合作和旅游市场营销,建立阳江与珠三角、粤西地区城市的旅游合作网站。
合理确定城镇发展规模和开发强度分区,加大绿地、广场、游园、滨水休闲区等城镇公共空间的建设,将城镇文化要素融入公共空间,形成一批特色鲜明、适宜步行的高品质城镇公共空间,以慢行交通系统串联起居住区和公共空间。重点加大滨水地区的改造,增加公共休闲功能,营造优质滨水空间,将产业功能逐步转移到产业园区。2011年,选取阳江市区“一江两岸”地区、阳春市区漠阳江沿岸地区作为滨水空间改造开发示范段,开展滨水地区空间开发整体规划;2012年,推进滨水地区空间系统建设,完成不少于2公里的滨水空间系统建设示范段工程;2015年,建成不少于4公里的滨水空间系统,其中阳江市区内不少于2公里。
大力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建设,对阳江具有鲜明岭南特色的历史文化街区进行修缮复兴,打造个性鲜明、富有人文底蕴、具有活力魅力的岭南特色街区,营造具有岭南特色的城乡风貌。争取在2012年前,完成1-2个岭南风貌街区复兴的示范性工程,在2015年前建设至少5个具有岭南特色的历史文化街区。
在对岭南特色历史文化街区进行建设保护中合理推进岭南特色历史街区及其周边地区的经济开发,推动商业、旅游业发展,为街区的保护、维护和改善提供资金支持,推动历史街区保护与开发的持续发展。
塑造“敢想敢干、敢创敢拚、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漠阳文化精神,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文化产业提升工程、文化改革创新工程、文化“走出去”工程、人才培养和引进工程“六大工程”,力争把阳江建设成为著名的海洋文化旅游和生态文化观光胜地、特色文化产业基地、区域文化博览中心,努力打造海文化突出、特色文化产业强势、现代文化气息浓郁、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文化名城。
充分发掘城市的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加大对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优秀民间民俗文化资源的发掘、整理和保护,进一步研究和梳理阳江文化历史脉络,发掘城市文化内涵,弘扬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和开发利用好“南海1号”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重点文物等历史文化资源,发掘“东水造纸”“阳江山歌”“咸水歌”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筹建广东省海洋历史博物馆,建设一批特色历史街区和文化街区,如十八子工业旅游示范基地、东平大澳文化村等。加大对冼夫人、关山月、苏天赐、何士德等历史、文化名人的宣传,扩大“文化之乡”的影响。办好南海(阳江)开渔节旅游文化美食节、国际风筝节、阳江龙舟节、大型体育比赛和国际刀剪博览会等活动,发展阳江诗词、楹联、书画、风筝等文化,创作和生产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产品和艺术精品,打响阳江文化品牌。进一步健全市文化艺术中心服务功能,加快市演艺中心建设,逐步形成与现代化相适应、能够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大型文化设施体系。完成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
为落实城镇化发展的主要任务,根据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宜居城乡建设等的相关政策,制定“十二五”期间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
依据国家、广东省、阳江市现有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阳江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规定》,理顺与其他相关的上位法规和平行法规的关系,明确阳江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适用范围、对象、具体职责,实现对阳江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日常工作的规范化,为切实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提供具体的指导和依据。
通过制定和实施《阳江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规定》,逐步实现城乡建设管理的统筹,严格规定城乡规划的全过程管理,实现对全市城乡发展的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和综合管理,促进阳江市城乡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进一步调整理顺城乡规划管理制度,建立市、县(市、区)、镇、村一体化的规划管理体制,尽快建立起“统一规划、分级审批、重心下移、加强监督”的市、县(市、区)、镇、村一体化规划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适应城乡一体化的村镇规划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补充完善村镇规划管理组织架构,补充人员编制,加强规划队伍建设,加大规划人才的培养力度,构建基层村镇规划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和激励机制。
加强对镇、村规划管理和整治的技术指导,定期举办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培训班,邀请省内外城乡规划领域的专家、管理者前来讲课,加大对全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争取每年培训100人以上;支持高素质规划管理人才到中心镇、中心村任职、挂职,对长期从事镇村规划管理、基层工作经历丰富的人才予以优先提拔任用。
提高对城镇化与城镇建设的统计、监测与评估工作,明确城镇化的成绩与不足,建立城镇化的动态监测评估机制。根据《广东省城镇化发展监测与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市政府要结合阳江发展实际,依据本规划制定的城镇化指标体系,制定分县市、分部门的城镇化目标考核体系,纳入其绩效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各县(市、区)、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
推进城镇化目标考核体系要选取生态保护、经济、社会发展多个维度的指标体系,并根据阳江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不同地域、不同时期城镇化的目标,分析环境生态、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等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建立多目标城镇化监测评估综合要素指标体系,对不同类型区域城镇化质量进行分类监测与评估。
建立健全阳江市城镇化发展的预警与调控机制。针对阳江市城镇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选择若干预警因子,建立城镇化发展质量的预警指标体系;针对不同类型区域,确定城镇化发展质量预警指标的阈值,建立分类指导的城镇化发展质量预警分等定级体系;针对不同类型区域,构建城镇化发展的预警征兆识别体系,建立相应的模式库,对城镇规划实施失灵进行预判与预警,并确定导致城镇化和城镇规划实施失灵的来源与关键因素。
结合阳江实际、配合规划管理信息化建设,制订《阳江市城乡规划设计技术准则》,对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镇规划、新农村规划等进行指导,使城乡规划设计成果向着规范化、符合地方特色的方向发展。
开发城乡规划设计关键技术支持系统,实现对规划设计信息资料快速、规范和准确的输入、存储、管理、更新等功能,以及对信息的检索、统计、分析和制图输出等功能,推动城乡规划设计工作的办公自动化,对城乡规划设计的工作流程进行优化与改造,减少城乡规划设计中不必要的流程与工作环节,提高城乡规划设计的效率与服务水平;实现对城乡规划设计方案的模拟与评估,并对不同的方案进行比较,根据区域环境、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发展目标,从中选择优化的实施方案,为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方案的选择提供辅助决策的依据。
市财政每年安排资金支持镇总体规划、中心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心村村庄规划编制,各级政府要设立财政专项资金,每年拨出一定的经费,帮助村庄编制村庄规划;将村镇规划编制经费列入当年的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重点加强对省级中心镇、市宜居试点村镇的规划编制财政扶持,力争“十二五”期间完成全部省级中心镇、市宜居试点村镇的规划编制。
建立专项转移支付制度,用于城镇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支持中心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扶持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等公共事业。
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城市建设的投入,通过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投资于公益事业。对于投资社会公益事业、环境治理、绿化美化、环保技术及产品开发生产等项目,财政要按照其福利型、社会公益性及贡献度,给予不同程度的财政资金支持。
提高土地出让金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比重,对于按照规定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除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外,鼓励免收土地出让金。
改革城镇公共领域投融资体系,加大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力度,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制定公正、合理的融资政策,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能源、交通、供水、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及公共事业建设。增大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领域向民间资本和外资的开放力度,推行基础设施建设代建制,降低建设成本,提高建设水平。继续深化市政公用事业体制改革,逐步推进市政公用工程和设施的设计、施工,逐步完善设施维护,绿化养护、道路保洁等管理机制。建立市场竞争机制,积极推行城镇供水、供气、公交、污水垃圾处理等行业特许经营,鼓励和引导城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采取BT、BOT、TOT等特许经营模式,推动产业化发展;建立公用事业安全运营和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标准体系,加大监管力度;健全价格听证制度,合理确定公共产品服务价格。
推进富县强镇改革,进一步扩大县级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理顺市与县(市、区)的管理体制,赋予县(市、区)更大的自主权和决策权,完善市与县(市、区)的利益分配关系,充分调动县(市、区)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积极稳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县级财政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实现公共财政转型,为城镇建设提供财力保障。逐步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改革县镇财政管理模式,推进“镇财县管”改革。均衡区域基本财力,配合省开展财政省直管县改革,省均衡市县基本财力,市级重点均衡市辖区基本财力,县级均衡镇基本财力。财政管理层次与行政管理层次保持一致,减少财政层次,由目前省、市、县、镇四级管理向省、市县两级管理过渡,逐步实现财政管理层次扁平化。探索建立和完善区域共同发展利益共享模式,县级政府要提高统筹县域发展资源、实现利益共享的能力,加大对落后乡镇、农村地区的扶持。
推进强镇扩权,授予中心镇在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工商行政、财政税收和限额内机构设置方面的县一级管理权限,依法下放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进一步落实省级中心镇税费优惠政策,加大市一级对中心镇的财税优惠政策和转移支付力度;提高中心镇的规划管理能力,在中心镇设立规划管理机构,作为县(市)规划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配备专业规划管理人员。
优化行政区划格局,按照统筹行政区划布局和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大力推进镇级体制改革,推进“并镇、并村”,扩大中心镇规模,增强其辐射带动能力。围绕中心镇建设,适度集中经济和社会管理职能,促进区域基础设施统一布局和共建共享,增强城镇聚集效应。
落实有关省级中心镇税费返还政策,把中心镇用地倾斜、规划经费补助与落实省的中心镇政策挂钩,落实得好的,优先分配建设用地指标和规划经费。
制定地方性扶持中心镇发展的优惠政策,支持中心镇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编制,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市、县加大对中心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经费的扶持。加大对山区边远地区中心镇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升其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加大对中心镇建设的金融扶持力度,建立中心镇与金融机构挂钩制度。
制定更为严格的产业准入制度,鼓励发展低污染、低能耗、高附加值的产业,限制发展高消耗、高污染项目。提高产业转移的环境准入门槛,以环保指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投资强度、产出效率为准入指标,大力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研究制定基于不同生态功能区的产业环境准入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水泥、造纸、漂染、电镀等行业落后产能的退出机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重点行业规划环评制度。
鼓励各地结合城镇发展定位和主体功能区规划,制订产业用地供给政策及配套的土地、环境、财政等制度安排,综合利用土地、环保、价格、信贷等杠杆,倒逼高消耗、高污染、低附加值产业退出。提高可能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产业的准入门槛,降低符合转变发展方式要求的创新、低碳、循环型产业及有利于保护自然景观的农业、旅游业的准入门槛。
对优化发展区、重点发展区、生态发展区、禁止发展区制定不同的政府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对优化发展区重点关注人均公共服务水平、第三产业发展水平、更新改造等,对重点发展区重点关注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发展等,对生态发展区、禁止发展区建立生态导向的激励机制,通过科学设置生态指标考核体系,将市财政对其的转移支付与其生态保护成效挂钩。对不同主体功能区采取不同的政府投资政策,在生态发展区域,政府投资主要用于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以及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型产业发展等。充分利用省建立生态激励型机制的机遇,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对生态发展区域的财政转移支付,促进绿色发展。
阳江市区、阳西县、阳东县、阳春市共同成立漠阳江流域环境保护协调机构,建立流域水环境保护的专项资金,加大对漠阳江上游生态保护区的生态补偿力度,支持上游地区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公益林建设等。将生态补偿纳入财政保障体系,调整现行财政转移支付的支出结构,增设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定向专项;开辟新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渠道,以进一步加大生态补偿力度。
按不同主体功能区的环保要求,制定分区域的污水、垃圾处理费下限政策,提高流域上游地区的收费标准。制定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建立专户管理,专项用于垃圾清运、收集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和省物价局《关于征求实施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指导标准意见的函》(粤价[2010]96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各县(市、区)全面开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为垃圾处理产业化创造有利的条件。
土地开发条件中除了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开发强度等,增加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一方面,土地开发必须根据用地性质、开发强度确定环境基础设施的类型和规模,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备的情况下,才能取得土地开发,但周边相关项目要分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另一方面,配套的环境基础设施必须满足需要,建设的环境基础设施要布局合理,类型齐全,在建设标准、处理方式、管道管径、排放标准达到要求时才能与公共管网连接。
借鉴深圳基本生态控制线划定经验,在全市范围内分类划定陆域生态控制区、河流生态廊道、都市绿核、基本农田等非建设用地,实施“绿线”管制;实施建设用地指标总量控制制度,划定合理调配指标,适度向中心城区、县城和中心镇倾斜,支持中心镇的工业用地;到2015年,市域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人均乡村建设用地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各县市结合地方发展阶段和实际需求制定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人均乡村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用以指导具体建设。
提升保障性住房、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绿地的用地比例,限制工业用地过量粗放增长,工业项目集中进园发展,提升工业用地的集约化水平。各县、市、区政府应根据地方保障需求积极编制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控制人均建筑面积,提升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引导居住用地的合理布局与保障性住房用地的逐步落实;继续加大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的用地投入,依据社会需求建立适当的人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指标;适度限制工业用地增量,鼓励工业项目安排到阳江高新区(包括广州(阳江)产业转移工业园)、江城银岭科技园、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园区、阳东沿海经济开发区(包括佛山禅城(阳东万象)产业转移工业园)、东莞长安(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等园区,根据项目发展需求制定合理的园区用地规模规划,运用经济杠杆与优惠政策引导村镇工业继续向工业园(区)聚集。
在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土地开发强度和和兼容性管制制度,对土地开发建设进行控制和引导,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鼓励混合用地。在工业项目申请过程中,将工业项目的开发强度和投资强度作为供地的重要条件,确保工业用地的建设强度与效率;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将用地兼容性作为重要的引导性指标,规定地块的主导功能及兼容的功能,并提出兼容的条件、与周边地块的协调要求等。
选取试点区域开展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由政府牵头,建立透明、规范的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和农村土地评价指标体系,规范土地流转的形式与程序;通过出让、出租方式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不得用于商品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住宅建设;集体土地流转收益纳入农村集体财产,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管理,专款用于农民的社会保障安排;试行“土地银行”政策,由政府组织成立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将某一区域的农民承包地进行“零存整贷”,从而实现土地的整合与集约利用;试行“地权贷款”政策,建立土地资产抵押贷款融资机制,农民可将集体建设用地、承包地的使用权、承包权抵押给银行,获取发展资金;通过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增加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收益按一定比例用于购买农村居民社保和农村公共设施建设。
创新“三旧改造”规划的模式,充分关注“三旧”改造中多样社会群体的利益诉求,建立“自下而上”的规划模式,以地方社群、开发商、政府与相关专家为规划主体,通过多方协商,实现多方共赢;尝试建立由政府、社区集体和开发商组成的开发共同体,通过社区居民入股、参与经营管理的方式,维持地方社会网络,实现城市更新的经济、社会双重效益。
鼓励和引导当地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城镇就业和居住,细化和完善《阳江市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放宽城镇入户的准入条件,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对落户城镇的新居民,提供住房、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基本社会保障,探索实施农民工子女免费义务教育。
落实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建立公平的城乡教育制度,统筹安排义务教育,以农村为重点加快教育服务支撑能力建设,努力使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接受免费义务教育;加快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探索试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运行机构合并、统一管理,2015年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要达到98%以上,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推进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继续完善“土地换保障”新型农村保障机制。
逐步将在本地居住时间达到一定期限、具有稳定工作或技能的暂住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探索实行政府货币化补贴制度;推进城镇廉价安居工程,引导多元化力量参与公租房、廉价房开发;积极实行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公租房、廉租房建设资金和用地保障制度,从财政预算、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等渠道落实资金,将保障性住房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保障其建设用地。
建立健全城乡平等的市、县(市、区)、镇(街)、村(居)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普惠制劳动者技能培训制度,逐步扩大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的范围。大力发展与企业挂钩的职业技术教育,建立与市场需要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的现代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加强与企业的衔接,输送劳动力到珠三角或者本地的产业园区就业;利用“双转移”政策与省共建阳江职业技术教育基地,完善与珠三角地区的劳务合作机制,共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基地和转移就业示范基地,促进富余劳动力向珠三角转移就业;各县(市、区)建设1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完善市、县、镇三级培训网络,重点抓好阳江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进一步整合城乡人力资源市场,构筑政府和社会多方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信息、技术培训、咨询、中介和合法权益保护的服务网络。根据市场需要,定期发布职业需求和职业技能要求全面的信息,引导农民学习,增强农民适应转移的能力。
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制度、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工资增长指导制度、工资收入社会公布制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落实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和代扣申报制度,加强对重点行业的收入分配监控。加大财政税收政策的二次分配力度,加大对城乡贫困人口的扶持力度,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提升中心城区的地区性综合服务职能,建设高品质的城市公共中心。以城南新区规划建设为契机,提升中心城区在公共文化、体育、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地区性服务能力,规划形成旧城市级金融商贸中心区、城东商贸区、城北体育文化服务区、城南新区中心商务区等公共中心体系,建设一批高品质的公共服务设施。
——推动阳江市区和阳东县城、雅韶、红丰三镇一体化发展。将阳东县城、雅韶、红丰三镇列为与市区一体化发展区,在行政区划、财政体制、经济权限“三不变”的前提下,促进市区与三镇在规划管理、土地管理、市政管理、污水处理、商业网点布局、公交、供水等方面的一体化进程。
——加强县城和中心镇的县域服务功能。将阳春市区、阳西县城、海陵岛以及十二个中心镇打造成为服务县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地方性中心,完善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形成城乡“二十分钟文体生活圈”。
——建设环海陵湾经济产业带。抓住广东省“双转移”、建设海洋经济产业带的契机,谋划在海陵湾两岸建设广东省重大产业转移集聚区,整合阳江临港产业区、高新区、银岭科技产业园等资源,重点承接珠三角地区的五金、电子、家具、纺织等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成为粤西地区传统优势产业发展和劳动力本地就业的重要载体。
——以省级产业转移园区为载体,发展区域优势产业集群。重点发展广州(阳江)产业转移工业园、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园区、佛山禅城(阳东万象)产业转移工业园、东莞长安(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集聚地方优势产业,吸引珠三角产业转移,形成错位分工、联系密切的产业发展格局。
——建设一批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在12个中心镇和其他专业镇中,选取一批资源条件独特、产业基础较好、交通条件优越、辐射范围较大的镇,作为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争取省和世界银行合作项目的扶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扶持其产业发展、公共设施建设,加大在土地、环保、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政策倾斜,扶持其产业发展,每个镇形成1-2个特色产业集群,成为辐射周边乡镇的产业、就业中心,成为工业化带动农业产业化的典范。
——提升城市商业业态,完善阳江城市商业布局体系。大力引进大型连锁超市、国际国内著名品牌旗舰店、大中型专卖店等商业主力店,以提升阳江城市商业业态水平,提升阳江区域商业中心地位。对阳江现有的零售网点、专业批发市场、商业街区、商业中心等进行改造优化提升,在现有商业布局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由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由商贸中心、商业街、特色商业街区如商旅商业中心、专业市场、会展场馆、各类商业网点等构成的商业布局体系,形成层次分明、功能齐全、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城市商业布局体系,提升阳江综合服务功能,促进阳江健康发展。
——打造城市商业综合体,提升阳江中心辐射能力。以城南新区的开发为契机,以高标准打造以大型购物中心、高档写字楼、高星级酒店、商业街区、市民广场为载体,集商业、金融、会展、酒店、办公、娱乐休闲于一体的城市商业综合体。通过打造城南新区商业综合体,提升阳江商业业态档次,拓展阳江商业空间,促进阳江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提升阳江城市品位。同时,以打造城南新区城市商业综合体为引擎,推动城市南向拓展,拉伸城市骨架,进而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提升阳江城市中心辐射能力,推动城市健康发展。
——开展宜居城乡建设试点和示范。通过拨付专项经费,每年支持4个城镇进行宜居城镇的建设试点。通过开展宜居示范镇公共服务品质提升试点,制定差异化公共服务中心的策略,按照专业级地区中心的标准,鼓励扶持各示范镇建设成为具有较高公共服务能力和品质的中心区,并相互分工协作,通过便捷的交通联系,满足较大区域的公共服务需求。
——引导城镇居民选择低碳出行方式,推进中心城市、县城的慢行系统建设,提高居民出行的便利性和舒适性。重点完善慢行交通设施建设,科学增设人行过街横道和人行过街安全岛等设施,扩大行人过街信号灯的安装范围和数量,改善交叉口的行人过街设施和信号相位;完善慢行交通与公共交通设施的衔接,在公交站点周边增设自行车道和配套设施,在大型商业中心和居住中心规划建设自行车停车场。
——加快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构建“城乡统筹、技术合理、能力充足、环保达标”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加快建设阳春市、阳东县和阳西县的生活垃圾处理场和垃圾渗滤液处理配套设施建设,对各镇现有的垃圾简易填埋场进行评估,按照生活垃圾无害化要求进行改造。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和清运系统,加强垃圾中转站建设,逐步建立“全面覆盖、设施完好、运行安全、保障有力”的城乡环境卫生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体系。推广村保洁收集、镇运输中转、县(市)集中处理的模式,逐步完善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村镇垃圾无害化处理。
——加快推进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结合我省宜居村庄考核指标体系和我省“名村”评选活动,制定阳江市域村庄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计划和考核评估办法,推动村庄宜居环境的改善。在城乡规划的指导下,通过优化村庄生产、生活功能布局,完善生产、生活服务设施等各项建设用地,完善市政公用设施配套,绿化、美化、净化村庄人居环境,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防灾减灾设施建设,切实改善村庄人居环境。至“十二五”期末,建成一批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文化繁荣、社会和谐、富有特色和人民群众充满幸福感的村庄。
——积极创造就业机会,拓展就业渠道。充分利用“双转移”契机,大力承接珠三角转移带的工业企业,通过引进大量工业企业为阳江创造就业机会。此外,通过劳动保障、工商业联合会等多部门共同协作,实施加大小额贷款力度、给予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优化创业环境,鼓励城镇失业人员、外出农民工和大中专毕业生等自主创业,进而通过创业带动就业。市劳动保障部门要搭建和完善就业信息平台,积极收集企业用工信息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同时定期举办企业用工招聘会,拓展就业渠道,从而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就业,稳定社会就业,进而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加大就业与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大职业培训,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依托现有各类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大力推行订单式培训、定岗培训、定向培训等培训模式,面向城乡各类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培训。加强就业服务,建立覆盖市、县(市、区)、镇(街)、村(居)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定期公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引导各类劳动者选择适合自身需要的培训项目,帮助劳动者顺利实现就业。同时,贯彻落实“双转移”战略部署,进一步落实普惠制农村劳动力免费培训政策,狠抓工业园区农民工技能培训。加强园区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强化劳动力技能培训与产业转移的有机衔接。结合阳江产业特色及产业转移工业园发展需求,加大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力度,满足企业用工需求特别是高级技术工人需求,为阳江市工业化、城镇化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加快推动阳江市住房保障规划的编制。根据省年度计划安排及已编制的《阳江市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组织编制《阳江市“十二五”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明确“十二五”期间阳江市各类保障性住房的供应总量、用地安排与设施配套,在落实1700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300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础上,结合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进一步扩大保障性住房的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新建廉租房的开发要以政府投资为主导,结合“三旧”改造,引导旧城私宅、城中村、老式福利房等较低质量、非正规住宅向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转换及改造,确保提供可容纳全社会10-30%低收入家庭的廉租住房。
——建立城市住宅信息系统。以阳江市区、阳东县城为调查重点,开展住宅普查登记,建立城市住宅信息系统,掌握住宅及业主详细信息,并与个人金融系统及信用系统对接,彻底清查现有福利房、公共租赁房、廉租房、保障性商品房等政府补贴类住房的占用情况。收集、统计、发布商品住宅市场交易价格,加强二手房交易价格的登记监管,建立城市“基准房价”等住宅价格时时披露系统和城市房价预警预报系统,引导房地产市场价格理性波动。
——探索及扶持多种形式的廉租房市场发展。以外来人口集聚的城镇地区为试点,清查各类可纳入政府廉租房序列的资源,建立廉租房储备库。加大对城中村、集体土地私宅区等区域的公共物品投入,结合集体土地流转、入市的相关政策,引导城中村等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发展合法的廉租房市场。根据廉租房供应现状,以五年解决全社会10%人口的居住问题为目标,每年安排一定量的新增住宅用地作为政府廉租房建设。
——构建具有阳江特色的市域绿道网。对接珠三角区域绿道网,尽快启动阳江市域绿道网规划,以水岸、道路等为基础,串联起能体现阳江特色的风景旅游区、森林公园、农业示范区、生态农庄、海岸湿地、人文遗迹等,例如:鹅凰樟自然保护区、阳东东湖森林公园、阳西龙高山森林公园、春湾-凌霄风景名胜区、海陵岛大角嘴森林公园、海陵岛大角湾风景名胜区、阳西红树林自然保护区、月亮湾旅游度假区等,成为体现阳江自然人文特色、提升城乡宜居环境的重要抓手。
——建设城镇绿道示范段,结合绿道建设城镇慢行系统。选取阳江中心城区鸳鸯湖沿岸、共青湖沿岸、放鸡山水库沿岸、漠阳江和漠阳江西河沿岸、阳春东湖生态公园、阳西西湖公园和“一河两岸”地区作为城镇绿道建设示范段,实施绿化美化工程,完善绿道沿线的服务设施,包括自行车租赁、维修等,采用无障碍设计,创造遮荫良好、环境宜人、舒适生态的慢行空间,引导居民绿色出行,使绿道成为城镇慢行系统的典范。
——打造具有漠阳文化特色的滨水文化休闲空间。制定城市公共开敞空间规划,重点突出漠阳江滨水空间的改造利用、漠阳文化的空间传承,塑造有漠阳文化特色的滨水城市风貌。通过滨水地区改造、绿化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结合阳江民俗文化特色,营造独具魅力的优质滨水空间和公共文化空间,在滨水地区建设一批精品文化设施,激发滨水地区的活力。
——加快阳江市城乡规划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市域空间信息资源的共享。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结合跨部门统一互联的电子政务平台的完善,建设阳江市城乡规划信息平台。
建议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组织开展“阳江市城乡规划管理信息平台”的搭建工作,将阳江城市总体规划、县城(市)总体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以及城镇各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整合,纳入同一个空间信息平台,为“十二五”期间阳江城市建设与城乡协调发展提供动态监测和决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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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2009年 | 2015年 | 指标类型 |
数据来源 |
经济高效度 | GDP总量(亿元) | 527.3 | 1300 | 指导性 | 《阳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1300 |
人均GDP(元) | 22130 | 52000 | 指导性 | 《阳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52000 | |
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 | 40.8 | 48 | 指导性 | 《阳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48 | |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 | ≥75 | 约束性 | 粤西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11-2020):80% | |
万元GDP能耗(吨标煤) | 0.71 | 0.62 | 约束性 |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6%; 《阳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0.62,降12%。 | |
万元GDP耗水量(立方米) | 231 | ≤115 | 约束性 |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16%; 《阳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115,降13%。 | |
社会和谐度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13075 | 23000 | 指导性 |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35100; 《阳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3000。 |
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 5564 | 11000 | 指导性 |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11600; 《阳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11000。 | |
城镇住房保障率(%) | — | 100 | 约束性 | 《广东省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宜居社区考核指导指标(2010-2012)》: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率建设目标100%。 | |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49.2 | ≥98 | 约束性 |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98%; 《阳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98%。 |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 | 98.68 | ≥99 | 约束性 |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98%; 《阳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99%以上。 | |
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 | 78 | ≥93 | 指导性 |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 《阳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保持93%以上。 | |
城镇集聚度 | 市域常住人口(万人) | 239.7 | 253 | 指导性 | 《阳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53。 |
市域城镇化率(%) | 46.7 | 55 | 指导性 |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68%; 《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全省达70%; 《阳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近67%。 综合考虑阳江市城镇化现状水平、“十二五”可能的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和城镇建设投资能力,规划编制组认为,2015年阳江的城镇化水平在55%比较合适。 | |
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万人) | 39.92 | ≥70 | 指导性 | 粤西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11-2020):2020年阳江主城区(含阳东县城)规模90万人。 阳江市总体规划: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预计为90万人。 | |
城镇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 | 136.5 | ≤110 | 指导性 | 阳江市总体规划(2007-2020):中心城区人均建设用地2020年控制在95平方米以内。 | |
乡村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 | 228.3 | ≤120 | 指导性 | 阳江市总体规划(2007-2020):2020年村庄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 | |
设施完善度 |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46 | ≥80 | 约束性 |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75%; 《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75%,山区城镇达到60%以上,5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不低于80%; 《阳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近80%。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80 | 约束性 |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85%; 《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其中,山区城镇达到70%以上; 《阳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近80%。 | |
市域公路网密度(公里/百平方公里) | — | 95 | 指导性 | 阳江市总体规划(2007-2020):2020年市域公路密度达83.7公里/百平方公里。 | |
城镇人均道路面积(平方米/人) | — | ≥12 | 指导性 | 根据广东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相关指标要求,城镇人均拥有道路面积的小康指标值为12平方米。 | |
每百人公共图书馆藏书(册/百人) | 21.79 | >40 | 指导性 | 《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指标体系》:0.3个图书馆/每万人。 | |
人均体育设施场地面积(平方米/人) | 0.42 | >0.8 | 指导性 | 《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2; 《广东省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宜居社区考核指导指标(2010-2012)》:>0.8。 | |
全市每千人医院床位数(个/千人) | 2.28 | >3 | 指导性 | 《广东省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宜居社区考核指导指标(2010-2012)》:>3张/千人。 | |
城镇建成区自来水普及率(%) | — | >98 | 约束性 | 《广东省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宜居社区考核指导指标(2010-2012)》:>98%。 | |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 | ≥75 | 指导性 | 《广东省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宜居社区考核指导指标(2010-2012)》:城郊型村庄达80%以上;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2012年东西北地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0%以上。 | |
环境优美度 | 市域森林覆盖率(%) | 54.5 | 54.7 | 约束性 |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58%; 《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58%; 《阳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54.7%; |
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 — | ≥96 | 约束性 | 粤西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15年目标为100%。 | |
市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 10.42 | 14 | 指导性 |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13; 《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13; 《阳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14。 | |
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的覆盖率(%) | 81.72 | 100 | 指导性 |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9]24号】》:有条件的城市要实现居民出门500米之内有一个公共绿地活动空间; 《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指标体系》:100%。 | |
宜居城镇达标率(%) | — | ≥40 | 指导性 | 《广东省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 |
宜居村庄达标率(%) | — | ≥30 | 指导性 | 《广东省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 |
规划覆盖度 | 城镇近期建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 | 81.2 | 100 | 指导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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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镇总体规划覆盖率(%) | — | 100 | 指导性 |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9]24号】》:2012年前,全省完成全部建制镇规划。 | |
村庄规划编制覆盖率(%) | 18 | ≥70 | 指导性 |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9]24号】》:2012年前,东西北地区完成70%以上村庄规划。 |
城镇化水平发展目标:“十二五”期间,实现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5个百分点左右。到2015年,市域城镇人口达到140万人以上,全市城镇化率达到55%左右。城镇人口年均增加6万人左右。
数据说明:广东省“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2015年全省城镇化率目标为68%;广东省城镇化“十二五”确定2015年全省城镇化率达70%;阳江“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2015年达到近67%的目标。综合考虑阳江市城镇化现状水平、“十二五”可能的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和城镇建设投资能力以及新型城镇化的要求,规划编制组认为,2015年阳江的城镇化水平在55%比较合适。
到2015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达到70万人以上。
数据说明:粤西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11-2020)提出阳江主城区(含阳东县城)2020年城镇人口规模为90万人;《阳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预测中心城区2020年人口规模为90万人。考虑阳江中心城区相对较小的现状规模,结合未来发展趋势和上述规划确定的2020年人口发展目标,本次规划进行常住人口的阶段性分解,预测2015年中心城区的常住人口规模为70万人。
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110平方米/人,人均乡村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120平方米/人。
数据说明:阳江市总体规划(2007-2020)提出到2020年,中心城区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95平方米以内;村庄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依据阳江市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考虑到县城、中心镇和一般建制镇的建设用地相对粗放,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指标较中心城区指标大,因此,本规划确定2015年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110平方米/人,人均乡村建设用地指标依据阳江市总体规划(2007-2020)确定为120平方米/人。
城乡基础设施与服务设施供给目标:城镇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实现工业废水达标处理率大于95%。
数据说明:粤西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11-2020)提出的2015年城镇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目标为10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目标为95%。本次规划考虑与粤西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11-2020)相衔接,因此确定2015年阳江城镇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目标为100%,工业废水达标处理率目标为大于95%。
到2015年,市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
数据说明:广东省“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全省2015年市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目标为75%;广东省城镇化“十二五”规划提出全省2015年市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目标为75%,山区城镇达到60%以上,5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不低于80%;阳江“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阳江2015年市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的目标为近80%。依据阳江“十二五”规划纲要,并综合考虑与各上位规划的衔接,本次规划将2015年市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目标确定为80%。
实现市域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其中,中心城区达到95%以上。
数据说明:广东省“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201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目标为85%;广东省城镇化“十二五”规划提出2015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其中,山区城镇达到70%以上;阳江“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阳江2015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目标为近80%。依据阳江“十二五”规划纲要,综合考虑与各上位规划相衔接,本次规划将2015年市域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目标确定为80%,中心城区达95%以上。
到2015年,人均体育设施场地面积达到0.8平方米、每千人医院床位数达到3张、每百人公共图书馆藏书达到40册。
数据说明: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2015年全省人均拥有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广东省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宜居社区考核指导指标(2010-2012)》提出东西两翼与粤北地区宜居城镇建设目标为人均体育设施场地面积大于0.8平方米;《广东省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宜居社区考核指导指标(2010-2012)》提出东西两翼与粤北地区宜居城镇每千人医院床位数建设目标为大于3张/千人;《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指标体系》提出宜居城市建设目标为每万人0.3个图书馆。考虑阳江宜居城乡建设,本规划主要参考广东东西两翼宜居城乡建设考核标准,将2015年人均体育设施场地面积目标确定为0.8平方米,每千人医院床位数目标确定为3张,每百人公共图书馆藏书目标确定为40册,以促进阳江宜居城乡建设。
到2015年市域森林覆盖率达到54.7%。
数据说明:广东省“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全省2015年森林覆盖率目标为58%;广东省城镇化“十二五”规划提出全省2015年森林覆盖率目标为58%;粤西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11-2020)提出粤西2015年森林覆盖率目标为60%;阳江“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2015年阳江市域森林覆盖率目标为54.7%。依据阳江“十二五”规划纲要,并综合考虑与各上位规划的衔接,本次规划将2015年阳江市域森林覆盖率的目标确定为54.7%。
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平方米以上。
数据说明:广东省“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全省2015年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目标为13平方米;广东省城镇化“十二五”规划提出全省2015年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目标为13平方米;阳江“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2015年阳江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目标为14平方米。依据阳江“十二五”规划纲要,并综合考虑阳江目前发展的实际情况,本次规划将2015年阳江市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的目标确定为14平方米,县城和中心镇的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8平方米以上。
实现城镇建成区内公园绿地服务半径500米范围内至少有一处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公园绿地。
l数据说明:《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9]24号】》提出有条件的城市要实现居民出门500米之内有一个公共绿地活动空间。《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距离免费式开放公园500米得居住区比例为100%。综合考虑阳江宜居城乡建设,依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9]24号】》及《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指标体系》,本规划提出阳江2015年实现城镇建成区内公园绿地服务半径500米范围内至少有一处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公园绿地的高标准目标。
2012年前完成全部建制镇总体规划,2015年前完成全部中心村(行政村)总体规划;到2012年全市30%以上村庄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到2015年全市完成40%以上村庄规划编制。
数据说明:《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9]24号】》提出2012年前,全省完成全部建制镇规划,东西北地区完成70%以上村庄规划。综合考虑阳江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开展的现状,本规划在《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9]24号】》的基础上适当降低了对阳江乡村规划编制的要求,提出到2015年全市完成40%以上村庄规划编制的目标。
推进城镇公园、社区绿地的均衡建设,有条件的城镇新建区要实现居民出门500米之内有一个公园绿地活动空间,公园绿地500米半径覆盖的建成区比例达到100%。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安排配套绿化用地,居住区、居住小区和住宅组团不得低于30%,在旧城改造去的不低于25%。
数据说明:《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9]24号】》提出要科学布局绿地,有条件的城市要实现居民出门500米之内有一个公共绿地活动空间。新建居住区要按照不低于30%、旧城改造区不低于25%的用地面积配套建设绿地。考虑阳江宜居城乡建设,本规划主要参考了《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9]24号】》来确定上述目标。
到2015年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覆盖到所有县城和60%以上的中心镇。
数据说明:粤西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11-2020)提出到2015年,粤西地区所有的设市城市、县城镇、60%以上的中心镇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60%以上。考虑到与上位规划的衔接,因此该目标的确定主要依据了粤西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11-2020)中提出的相关目标。
到2015年全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要达到80%以上。
数据说明:广东省“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201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目标为85%;广东省城镇化“十二五”规划提出2015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其中,山区城镇达到70%以上;阳江“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阳江2015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目标为近80%。到2015年全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要达到80%以上这一目标的确定主要依据阳江“十二五”规划纲要,同时综合考虑了与各上位规划的衔接。
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和工业用水“零排放”技术开发应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2015年要达到75%;
数据说明:粤西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11-2020)提出到2015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80%的建设目标。综合考虑阳江工业发展现状,本规划在粤西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11-2020)的相关要求基础上稍微降低了目标,将阳江2015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目标确定为75%。
“新型农村社区”必须有经批准的村庄规划,用地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或住户达25户以上,每户用地面积80—120平方米(视各地实际情况), 有较完善的配套设施,生活污水有效处理(推广厌氧生物技术处理加生态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运输处理,燃气普及率超过40%以上,自来水、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0%以上。
数据说明:《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9]24号】》提出到2012年,东西北地区农村燃气普及率超过40%,自来水、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以上。考虑阳江宜居城乡建设,本规划主要参考了《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9]24号】》的相关要求确定了上述目标。
2015年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要达到98%以上。
数据说明:广东省“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2015全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要达98%;阳江“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阳江2015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目标为98%;广东省“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2015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目标为98%;阳江“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阳江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目标为99%以上。城乡基本医疗包括城镇基本医疗和农村合作医疗,考虑与各上位规划的衔接,本规划将阳江2015年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确定为98%以上。
一、《广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10-2020)》对阳江市的发展定位要求:
阳江市:粤西沿海地方性中心城市,连接珠三角与粤西沿海的交通枢纽,以新能源、轻工业为主导的现代滨江、滨海旅游城市。
功能发展:加快融入珠三角,承接珠三角地区转移产业和交通延伸,积极发展海洋产业、临港工业、机械装备产业,优化提升五金刀具、食品加工、纺织服装、建材等传统工业,发展成为承接珠三角及国际产业转移的重要地区;积极发展电力能源产业,打造成全省能源基地;利用山海兼优的旅游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旅游、商贸业,发展为现代滨海旅游目的地。
市域城镇协调:强化中心城区(江城—阳东县城)的聚集能力和带动作用,培育阳春市区和阳西县城的市域副中心职能;加强南部沿海、中部325国道与站港公路沿线地区和北部山区在产业分工、设施共建共享、资源利用与保护等方面的协调;有序开发阳江临港工业区和海陵岛、东平珍珠湾等沙滩旅游资源,推动沿海经济带的建设。适时调整行政区划,将阳东纳入中心城区进行统一规划与管理。
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粤西地区振兴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发(2009)15号】》对阳江市的发展定位要求:
阳江市:加快融入珠三角,发展为我省新能源基地、重要产业承接地和现代滨海旅游目的地。
三、《粤西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11-2020)》对阳江各县市的发展定位要求:
阳江主城区(含阳东县城):围绕加快融入珠三角和强化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快推进“双转移”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重点建设城南新区、三江岛、共青湖地区以及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园、银岭科技产业园等城区外围地区,加快推进与阳东县城的一体化发展以及海陵岛的深度开发,发展成为面向珠三角的沿海型地区性中心城市、环珠三角地区重要的产业承接地和现代滨海旅游目的地,以轻工业为主导的滨江、滨海城市。
阳春市区:以家具、食品、纺织、五金等传统特色加工业和机械、电子信息等现代制造业为基础,以商贸物流、旅游服务为特色,逐步发展成为产业特色鲜明、协调发展的山水园林城市和阳江市域北部的中心城市。
阳西县城:依托五金、帽带、印刷、玩具等传统轻工业,逐步发展成为珠三角产业转移的重要承接地、以综合性加工业为主导的宜居宜业城市。
四、《阳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对阳江各县市的发展定位要求:
阳江市(含阳东县):广东地方性中心城市,粤西沿海地区副中心城市。连接珠江三角洲地区与粤西沿海地区的交通枢纽,省电力能源基地,以及面向西南的物流配送中心,以海洋产业和轻工业为主导的滨海城市。
阳春市:阳江市北部副中心城市,阳春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主要交通枢纽,以精密铸造、生物医药和轻工业为主的山水城市。
阳西县:阳江市西部副中心城市,阳西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轻工业为主的综合性城市。
[①]城镇范围包括市(县)中心城区和各建制镇的建成区。
[②]城乡范围为全市域,既包括城镇,也包括乡村。
[③]这一提法源于广东省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绩效考核(2010)指标体系中的一项内容,是指公园绿地(面积大于0.5公顷)500米范围内的建成区面积占建成区总面积比例。
[④]五改:改路、改水、改房、改厕、改灶;三清:清理垃圾、清理河塘、清理乱堆放;五有:有村庄整治规划、有文体活动场所、有绿化美化、有垃圾收集屋、有污水处理简易设施。
[⑤]村镇范围包括建制镇及乡村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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