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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江城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7-2019年)
来源:江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8-10-19 11:20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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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府2018156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江城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7-2019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经区政府八届二十七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阳江市江城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7-2019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林业局反映。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

                        2018925


 

阳江市江城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7—2019年)


为全面加快推进我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根据《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阳江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阳江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工作方案》、《阳江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7-2019年)》及《阳江市江城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我区以海兴市、绿色发展,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富美江城战略部署,严格实施《阳江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按照一核三星、两屏两网、多园多点的总体规划布局,全面加快推进我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确保我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如期实现。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努力完成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基础性工作,深入推进各项工程建设,提升城市森林品质,扩大建城区绿地面积,重视城市近郊森林质量提升,加快推进森林小镇、森林村庄建设,全面提升城乡绿化一体化水平,培育生态文化,丰富文化内涵,到2019年底,各项建设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标准要求。

二、主题行动

围绕顺利完成国家森林城市验收各项考核指标,深入开展六大主题行动,形成强大声势和强劲动力,着力推动创森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森林提质行动

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增加森林面积,见缝插绿,使适宜绿化的地方都绿起来,确保全区年均新造林(绿化)面积占区域面积的0.5%以上。大力开展森林进城工程,强化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的规划与建设、推广立体绿化新模式。实施森林精准经营与提质工程,实施封山育林、碳汇林示范林和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建设,扩大森林覆盖面,改善森林结构。同时,深化特色经济林、用材林、花卉苗木和林下经济产业基地建设。保护与修复湿地生态系统,开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林政资源管理三个一工程,有力提升森林质量和功能。

(二)公园之城行动

依托我区资源条件、结合资源禀赋、文化内涵,以绣花之功,重点打造有特色、示范性的公园,着力建设森林公园、社区公园、乡村公园等城乡公园体系。不断提高公园质量,提升服务品质,改善人居环境,形成具有阳江特色的公园之城

(三)生态绿廊行动

在区域范围内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县乡道路两侧,建成近自然的、以乡土绿化植物为主、层次分明、景观优美、防护功能完备的道路景观林网。在区域范围内的江、河、湖、海、库等水体沿岸,在不影响行洪安全的前提下,采用近自然的水岸绿化模式,形成我区特有的水源保护林和风景带。依托城市周边的荒山荒地、矿区废弃地、不宜耕种地等闲置土地,建设环城片林。绿廊植被最大限度的保护、合理利用现有的本土、自然和人工植被,维护区域内生态系统的健康和稳定。强化生态绿廊的生态连通性,有效实现生态隔离与连通功能,筑牢区域生态屏障。

(四)森林家园行动

将森林科学合理地融入城乡空间,积极推进森林进单位、进学校、进厂区、进居民区,在全区开展森林示范园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城市森林的生态和经济功能,增强居民对森林城市建设的获得感。积极推进各类公园、绿地免费向居民开放,建设遍及城乡的绿道网络和生态服务设施,方便居民进入森林、享用森林。

(五)绿美乡村行动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开展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全面加强原生植被、自然景观、古树名木、小微湿地和野生动物保护;大力弘扬乡村生态文化,努力保持乡村原始风貌,真正留住乡情、记住乡愁。注重抓好四旁植树、村屯绿化、庭院美化等身边增绿行动,着力打造生态乡村,提升生态宜居水平。打造一批森林小镇、森林村庄和森林人家,加快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绿色产业,推动产业兴旺,增加农民收入,引领乡村振兴。

(六)生态文化行动

充分发挥城区森林的生态文化传播功能,提高居民生态文明意识。依托各类生态资源,建立生态科普教育基地、科普教育走廊和标识标牌,建设森林博物馆以及其他生态类型的场馆,设立参与式、体验式、互动式的生态课堂。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做好市树市花评选和推广应用,积极探索互联网+”义务植树新模式,大力开展绿地认种认养,利用植树节、森林日、湿地日、荒漠化日、爱鸟日等生态节庆日,积极开展生态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三、重点任务

为确保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如期实现,根据《阳江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阳江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阳江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三年攻击行动计划(2017-2019年)》及《阳江市江城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要求,2017年至2019年底需要完成以下四大体系建设任务(详见附件):

(一)森林生态体系建设

1. 中心城区绿化美化

以现有绿化成果为基础,以中心城区增绿添景为重点,见缝插绿,优化森林绿地质量,积极推广立体绿化,以中心城区增绿添景为重点,建成以滨水空间、两江四岸、公园绿地为主体,各类绿地均匀分布的城区森林生态体系,达到良好的服务半径和公园绿化覆盖率,为居民提供游憩保健、科普教育、社交活动的绿色场所,提升城区森林服务的覆盖面,改善公众人居环境。至2019年底,中心城区的绿化覆盖率达到40.1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5.07m2,市民出门三百米见绿,五百米见园;乔木种植面积占绿地总面积的69%以上,乡土树种数量占全部绿化树种使用数量的88.9%,城区街道树冠覆盖率达31%,城区新建地面停车场乔木树冠覆盖率达30%以上。〔牵头单位:区建设局;责任单位:城区有关单位、街道〕

2. 森林示范园区建设

在全区开展森林示范园区建设,重点加强学校、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工业园区等附属绿地的改造提升,积极推广立体绿化,增绿提质,加强管护。至2019年底,我区森林示范园区数量达到33个,其中森林示范校园7个,森林示范厂区10个,森林示范单位8个,森林示范小区8个。〔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经信局、区建设局;责任单位:有关单位、镇(街道)〕

3. 森林村庄建设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广东省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建设,结合省级新农村示范片、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及全域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打造一批具有乡土特色的乡村公园,建设有历史记忆与民俗特色的森林村庄,整村推进村庄绿化美化。结合一村一品发展特色林业产业。至2019年底,共建设森林村庄20个,新增绿化面积22hm2。〔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单位:有关镇(街道)〕

4. 森林公园体系建设

在全区区域范围内,以环城林带为骨架,以现有的各级森林公园、国有林场、景区景点为基础,大力发展城郊型、城镇型森林公园,形成布局合理、类型齐全、功能完备的森林公园体系。新建的森林公园需根据各镇(街)的区位优势、资源禀赋以及历史文化,形成一镇一特色,保持森林旅游资源具有的独特性,至2019年底,新建森林公园1处,提升森林公园2处。〔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单位:阳江林场、白沙街道〕

5. 城市绿道网建设

进一步完善我区绿道网络建设,将绿道网络向大型生态斑块和城镇建成区内部有序延伸,串联主要的城镇和自然人文景观资源,构建我区绿道网的主体框架。在建设期内完善经过我区的1条省立绿道,江城区城区绿道大力推进城市步行道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建设专用的慢行绿道。结合滨海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宜居社区创建等工作,加快推进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建设。至2019年底,建设省立绿道43km,建设城市绿道23km。〔牵头单位:区建设局;责任单位:有关镇(街道)〕

6. 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

科学开展沿海滩涂红树林、沿海基干林带和沿海纵深防护林建设,加强近海与海岸湿地生态系统的修复和保护,构建防灾减灾功能与景观效果相结合的沿海防护林生态安全体系。至2019年底,基干林带与纵深防护林建设62.62hm2,其中基干林带修复更新10hm2,人工造林18.67hm2,纵深防护林封山育林33.95hm2。〔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单位:有关镇(街道)〕

7. 水岸绿化美化

水岸绿化美化建设范围涵盖全区区域范围内的江河、湖泊、库塘等水系沿岸宜林地段,包括江河湖库两岸第一重山脊线以内、防洪线和堤坝以外,在平原地形包括防洪线和堤坝外侧延伸1km范围。在不影响行洪安全的前提下,采取近自然的水岸绿化模式,形成我区特有的水源保护林和风景带。着重建设漠阳江、那龙河等郊区段防护林带,提升绿化美化质量。至2019年底,建设水岸绿化美化面积39.21hm2,水岸林木绿化率达96%以上。〔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有关镇(街道)〕

(二)森林产业体系建设

1. 森林生态旅游

发展以森林公园为主,湿地公园等为辅的森林旅游产业基地,加快特色景区和景点建设,引导扶持森林小镇、森林人家建设,大力推进森林体验和森林养生发展,积极发展森林体验和森林养生游、滨海湿地生态游、山地森林生态游等特色森林旅游形式。至2019年底,江城区建成生态主题旅游区1处。〔牵头单位:区林业局、区文体旅外局;责任单位:有关镇(街道)〕

2. 花卉苗木基地

在现有花卉苗木基地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花卉苗木结构,增加科技含量,提高产品质量,提升花卉苗木基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至2019年底,新建花卉苗木基地10hm2。〔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单位:有关镇(街道)〕

3. 林下经济产业

根据江城区自然条件、森林资源、市场需求等实际情况,把发展林下经济与森林资源培育、生态公益林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紧密结合,推进林下经济与林业生态建设协调统一,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发展林下经济产业。至2019年底,全区发展林下养殖40hm2。〔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单位:有关镇(街道)〕

(三)森林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1. 野生动物保护科普教育基地

依托江城区现有野生动物救护站点,建立1处野生动物保护科教教育基地,建立野生动物放生基地,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开展爱鸟周宣传活动,制作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手册,普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治、野生动物与人类的关系等知识,进一步提升江城区野生动物保护水平。〔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单位:有关镇(街道)〕

2.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

依托阳江市北山烈士陵园、阳江市围歼战革命烈士纪念碑为基础,建设以展示红色文化为主要内容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至2019年底,维护、改造提升现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4处。〔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委党史研究室;责任单位:有关街道〕

3. 义务植树基地建设

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试点工作,拓宽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合理布局义务植树基地,营造爱绿、护绿、添绿的氛围。至2019年底,在江城区区域范围内新建或扩建义务植树基地2处,面积21.67hm2;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6%以上。〔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单位:有关镇(街道)〕

4. 古树名木保护

通过建立健全古树名木档案,加强古树名木养护管理,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宣传等方式,全面提高古树名木的保护水平,使古树名木保护率稳定在100%。〔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单位:有关镇(街道)〕

5. 绿地认建认养

制定江城区绿地认养相关管理办法,鼓励社会各界以投资、捐资、认建、认养等多种形式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依靠社会力量和资金巩固绿化成果,促进生态文化保护。〔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单位:有关镇(街道)〕

6. 市树市花宣传推广应用

大力开展市树”“市花宣传推广应用,建设一批以市树市花为基调的特色景观林带、主题游园等,引导市民在房前屋后种植市树市花,逐步形成以市树市花为特色的森林城市景观。〔牵头单位:区建设局;责任单位:有关镇(街道)〕

7. 森林自然教育

依托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郊野公园等地设置公益性质的森林教育基地,鼓励社会团体、公益组织开展森林教育学习,为中小学生开展如植物认知、森林课堂”“森林营地”“森林学校等自然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对自然生态的兴趣,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意识。〔牵头单位:区林业局、区教育局;责任单位:有关镇(街道)〕

8. 森林城市宣传

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创森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多方资源,多渠道、全方位、高频次地宣传森林城市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建设进展以及阶段性取得的建设成果,普及创森知识,传播生态文化,弘扬生态文明,提高全社会对创森工作的知晓度、支持度和参与度,形成共创、共建、共享的良好创森氛围,不断扩大创森影响力。至2019年底,公众对创森的支持率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创森办;责任单位:区创森办)

9. 生态标识系统建设

开展国家森林城市生态标识系统建设工作,全面提升生态标识在传播生态理念、发挥生态功能、完善生态服务等方面的功能,切实增强森林城市的文化魅力和惠民水平,促进大地植绿、心中播绿、全民享绿目标的实现。至2019年底,建设成国家森林城市整体LOGO形象系统、国家森林城市生态文化科普宣教标识系统和国家森林城市生态导向标识系统。〔牵头单位:区创森办;责任单位:相关镇(街道)〕

(四)森林支撑体系建设

1. 森林防火体系建设

进一步提升森林防火预警监测能力和应急扑救能力,构建完备的防火通信系统和防火指挥系统,建立健全防火机构和制度,提高森林消防装备、防火物资储备和森林扑火队伍水平,逐步建立森林防火的长效机制,实现扑火队伍专业化、扑火工具机械化、火灾防控现代化、管理工作规范化、队伍建设专业化、扑救工作科学化。至2019年底,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森林防火体系,林火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全区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2‰以内。〔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单位:区林业局〕

2.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体系、防治减灾体系和支持保障体系建设,实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信息化。突出抓好薇甘菊综合治理专项工程,加强薇甘菊疫情监测,每年防治薇甘菊2000亩次,建设防控示范区1个。至2019年底,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1‰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0%以上,灾害测报准确率达到9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主要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单位:区林业局〕

3. 林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坚持科技兴林,加强林火管理与控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木良种选育等关键性技术的研发、科技成果转化与实用技术推广,将林业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导向作用,逐步形成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林业科技成果转化格局;围绕林农生产急需的关键技术,加大科研攻关力度,实现科技兴林、科技富林、科技强林;健全基层林业科技服务体系,完善林业站基础设施建设与科技服务功能,及时、准确地将林业相关政策及技术提供给林农。〔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单位:区林业局〕

4. 林政资源管理

加强林政资源管理,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坚决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加大资源管理专项督查力度,严格执行采伐限额管理和凭证采伐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确保江城区森林资源稳定持续增长;开展野生动物救护工作,显著提升野生动物保护能力;深化林权制度配套改革,严格规范林权流转行为,林权证发放率达95%以上;完善森林资源监管,加强林业法制建设,强化林业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增强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确保全区森林采伐总量控制在年采伐限额以内,各种建设使用林地审核率达100%,全市涉林案件查处率保持在98%以上,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单位:区林业局〕

5. 智慧林业建设

加快推进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林业业务深度融合,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提高林业资源生态保护能力,推动林业建设转型升级,进一步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互联网+”绿色生态方面,积极纳入智慧林业资源监管系统,启动智慧林业野生动植物保护和重点工程监管工程。在互联网+”益民服务方面,积极纳入智慧林业信息服务平台,开展智慧生态旅游,拓展林业智慧商务,试点林业智慧社区。〔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单位:区林业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各镇(街)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三年攻坚行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和组织推动,要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综合考核指标,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挂帅的工作机构,健全管理机制,落实相关政策,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行动计划制定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目标任务,并报区创森办备案。要积极做好创森相关的文件、图片、数据等档案资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和上报,及时上报创森动态信息和进展情况,按时提交创森工作半年和年度总结。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各牵头部门要承担牵头责任,积极做好统筹协调,科学调度管理,督促指导相关责任单位完成目标任务;各责任单位要承担建设主体责任,把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主动向联系督导领导汇报创森工作方案和进展情况。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确保职责明确到位,目标落实到位。涉及多个单位的任务要明确分工,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主要责任部门要认真做好协调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对照任务分工,明确各自的责任要求,制订相应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进展期限、具体措施和责任人员,确保各项创建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成效。

(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

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创建工作将列入区委、区政府专项督查重点工作,建设任务纳入岗位目标进行考核。采取领导联系督查、日常督查、定期督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全区各级政府、部门创建工作定期开展督查和抽查,切实加强创森攻坚行动动态监管,全面掌握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进行通报督查结果,对工作成效突出的,通报表扬,交流推广经验;对工作落实不力、未在规定期限完成任务的,通报批评,责令完成任务。

(四)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宣传部门要加大舆论导向的力度,大力营造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各相关单位要利用新闻媒体和其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意义和要求,挖掘正面典型宣传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攻坚行动取得的成效,提高全区人民关注森林、热爱森林、发展森林的意识和积极参与森林城市建设的自觉性,保持较高的创森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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