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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金融工作局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8-27 10:15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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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以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按照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部署,认真开展各项工作,重点围绕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深化金融改革、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三项任务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为支持我市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9年工作情况

  2019年,全市金融运行总体平稳,中信银行阳江分行正式开业,金融机构结构体系进一步健全,存贷款持续增加,信贷结构进一步优化,主要金融指标增速较快,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1-12月,金融业实现税收收入7.75亿元,同比增长22.8%,占全市税收收入的4.7%。12月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486.24亿元,同比增长7.2%。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173.23亿元,同比增长16.6%。

  (一)加强党的领导,在创建模范机关活动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1.政治建设方面:2019年,我局政治建设效果显著: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在学习教育中增强了政治意识,提高了思想认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政治理论学习的主动性,政治生活得到进一步规范。党组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党组工作职责履行、议事决策民主集中制执行更加规范。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政治站位。2019年,我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专题学习会、主题教育集中学习研讨等形式,切实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教育,推动我局全体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做好“三个表率”。通过谈话提醒的方式,加强防范“两面人”“伪忠诚”现象,坚决纠正落实“两个维护”中存在的温差、落差、偏差。二是完善工作制度,提升政治建设效能。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研究制订《中共阳江市金融工作局党组工作规则》。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提请党组和支部会议传达学习、专题研究、按时报告落实情况。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工作方案,在办文办会和组织政务活动中严把意识形态审核关。三是加强引导,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我局党组“一把手”在各种学习会上带头引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要树牢“四个意识”,从政治上思考、认识和处理问题,主动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切实把党的领导体现在日常具体工作的各个程序环节。

  2.理论武装方面:2019年,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质量和效果不断提高,党支部生活的形式更加多样、内容更加丰富,理论学习深入人心。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抓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019年,我局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支部党员大会的第一议题,每月定期组织中心组学习会,严把主题关,确保有制度、有计划、有记录。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全面系统的学习与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结合起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认真抓好学习成效。截至12月20日,共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3场次,累计学习21个专题;召开党支部学习会7场次,累计学习专题7个。二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高党员干部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积极性。2019年,我局新成立了党支部,选举产生了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按照规定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上党课,每月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截至12月20日,共组织召开党员大会6场次,支部委员会8场次,党课4场次。三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坚守初心、勇担使命。自9月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以来,我局紧紧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抓实抓好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教育工作。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研讨,开展革命传统教育、警示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形势与政策教育,专题调研和调研成果交流会,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大大提高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性意识和理论学习水平。截至12月20日,累计开展12次集中学习研讨(7个专题)、2次党课、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顺利完成主题教育活动全部任务。 

  3.作风建设方面:2019年,我局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动性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不断提高工作积极性和效率,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是认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求,我局班子成员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主动性,有效防范一手软和一手硬的问题,专题研究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及时开展谈话提醒,防微杜渐,坚决杜绝歪风邪气现象。二是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我局通过局务会议、党员大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方式加强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增强宗旨意识、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肃、认真、及时做好“谈话提醒+”工作,时刻防范“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截至12月20日,累计开展“谈话提醒+”20人次。

  4.任务落实方面:2019年,我局党建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进一步加强,推进企业上市、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农合机构改革、金融领域扫黑除恶等各项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的精神状态,把主要精力放在抓任务落实上,取得新突破。一是抓实抓牢党建工作,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我局将党建工作纳入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并不定期开展专题讨论,及时动员部署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任务和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党建过程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同时,组织领导全体党员干部既要办好文、办好会、做好监管业务,也要高度重视党建工作。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做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理论学习和先进典型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明辨是非、坚守立场,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三是积极开展“党员亮身份、党群心连心”活动,强化党员党性观念,推动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截至2019年12月20日,我局共开展志愿者活动6次,参加志愿服务的党员36人次,为各基层联系点及服务的群众解决问题6个;开展主题党日活动6次;到对口帮扶村开展工作调研活动10次;到创文服务点开展金融宣传活动及工作调研5次;设置“党员服务示范岗”1个。四是提高服务水平,有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我局进一步强化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坚持谋划在前、协调在前、冲锋在前,积极主动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重大项目工作号召,结合工作职责,按时按质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严格执行发文、会议、宣传、督查等年度计划,围绕职能主动谋划,明确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科学采取有针对性的各项有效措施,重点抓任务落实。

  (二)强化服务,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工作方面有新突破

  1.引进金融机构在阳江设立分支机构。一是中信银行阳江分行正式开业。3月28日,中信银行阳江分行正式开业,是我市近二十年内新增的一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进一步优化我市金融产业结构,为我市企业和群众丰富了金融产品和服务。二是主动对接平安银行到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工作。为进一步落实2018年12月7日市主要领导与平安集团马明哲董事长会谈精神和《市政府与平安集团座谈会会议纪要》(市政府工作纪要〔2019〕3号)要求,2019年2月25日和7月19日,我局由局长雷军同志带队拜访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商洽平安银行在阳江设立分支机构有关事宜,推动平安银行加大资金支持我市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等建设。2019年10月15日,冯松柏副市长带队拜访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强沟通和推进平安银行在阳江设立分支机构事项。三是多渠道向市外金融机构推介我市经济发展概况和营商环境,邀请市外金融机构到我市考察投资和开拓业务。2019年12月底华夏银行江门分行批复市交投集团1.2亿元流动信贷业务。

  2.搭建政银企对接交流平台。一是积极协调人行阳江市中心支行、阳江银保监分局等相关部门落实好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有关政策,积极推动政、银、企合作,促进地方优势产业、特色产业与金融业融合发展。二是为进一步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有效促进政、银、企之间交流与合作,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2019年3月25—26日,我局联合人行阳江市中心支行、阳江银保监分局、市工商联成功举办全市政银企对接交流会,进一步搭建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的桥梁,邀请全市金融机构和企业参与对接,共同分析当前企业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商讨企业应对、加快发展的良策。活动为500多家企业提供了咨询和合作服务,有意向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

  3.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融资。我局积极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的监管履职工作,摸查了解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地方金融从业机构的发展情况,开展典当企业的年审工作、非持证融资担保公司清理工作和融资担保公司换证工作,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地方金融机构进行风险排查。同时督促机构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扩大经营,为民营经济融资发展增加资金供给,支持我市经济发展。截至2019年12月末,全市4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为11698.68万元,2019年累计投放303笔小额贷款业务、累计投放金额6311.35万元;阳江市恒财融资担保公司担保户数45户,在保余额7583.42万元;全市7家典当行共发生业务笔数共5823笔,典当余额2754.18万元,典当总额12718.52万元。

  4. 鼓励支持优质企业上市。我局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政策扶持、企业为主”的上市工作机制,大力培育我市上市后备资源,支持我市优质企业上市实现直接融资。科创板上市制度推出以来,我局将科创板上市工作列入2019年重点工作,多次召开局务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深化认识,把做好科创板上市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来抓,主动出击,深入走访挖掘科创板上市后备企业。一是到各县(市、区)对一批备选企业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掌握企业情况,通过现场座谈等形式加强企业对科创板的认识和了解,动员企业到科创板上市。今年以来我局已累计走访20多家企业。二是2019年5月19日,我局联合市科技局举办阳江市科创板上市投资与培训会,邀请国泰君安证券广东省分公司投行部专家为我市共50多家高新企业、科技企业和后备企业重点讲解了科创板申请上市条件和发行、审核、挂牌、交易等相关规则及配套细则,为参会企业开展上市工作的开展增添了动力和信心。经过前阶段一系列的摸底调查,我局初步筛选了19家企业作为后备企业重点培育。三是12月中旬,我局带领部分后备企业到广州开发区上市行业协会学习取经,参观上市企业并座谈交流,让后备企业加深对上市的认识,对标已上市企业规划自身发展。

  (三)汇聚资源,在深化金融改革工作方面有新进展

  1.牵头修订我市《关于加快发展金融业的意见》文件。《阳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金融业的意见的通知》(阳府〔2014〕25号)已于2019年3月4日实施期满。为进一步推动我市金融业全面发展,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牵头对《阳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金融业的意见的通知》(阳府〔2014〕25号)重新修订,在参考兄弟市先进经验做法,广泛与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调研的基础上,并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局等34个有关单位意见后形成《关于加快发展金融业的意见》(送审稿),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2.全力推动城区三家农合机构改制工作。2019年,我局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推动农合机构改制工作取得重大进展,让农合机构切实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一是广东阳江农商银行、阳东农商银行、海陵农信联社三家机构合并组建阳江农商银行工作启动二次申筹工作。2019年12月31日,广东银保监局批复同意筹建阳江农商银行。二是阳西农商行顺利开业。阳西农商银行于2019年9月30日获得广东银保监局同意开业的批复,并于10月18日正式挂牌营业。三是阳春市农商行持续压降不良贷款。截至2019年12月末,阳春市农商行不良贷款率为2.33%,比年初下降2.24个百分点,完成年度任务要求。

  3.推进金融保障民生系列工作。一是落实金融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完善工作机制,联合人行阳江市中心支行、阳江银保监分局印发《关于2019年阳江市银行业机构发放扶贫小额信用贷款考核意见》,积极开展金融精准扶贫集中宣传,进一步推动金融扶贫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至2019年末,全市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用贷款2028户、累计发放金额7451.3万元。2019年1-12月发放贷款户数为1368户,发放贷款金额4923.6万元。二是推进政策性农房保险工作。2019年,根据省的工作部署,经市政府审定,我局印发了《阳江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2019-2021年阳江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阳金〔2019〕19号),在保费不变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保障额度和保障范围。并完成了2019-2021年阳江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定点服务机构资格采购招标工作,选择了人保财险阳江市分公司承保我市(不含阳春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和平安财险阳江分公司承保阳春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

  (四)加强协调,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方面有新进步

  1.切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2019年,我市有涉嫌非法集资陈案4宗。2019年暂未发现新的非法集资案件,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化解工作有序推进。我市的案件大部分是由民间借贷演变为非法集资,案情比较清晰,但由于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司法审判程序复杂,处置化解时间较长,部分案件集资款项清退比例较低,影响案件的处置化解工作。

  2.深入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工作。2019年,我市继续根据省的工作部署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工作,与人行阳江市中心支行、阳江银保监分局召开三方联席会议加强风险研判,同时加强P2P网贷风险的宣传教育工作。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暂未发现在我市注册的P2P网贷机构,只有1家P2P网贷分支机构,互联网金融风险较低,风险可控。2019,根据省、市的工作部署,我局开展“e租宝”、“团贷网”等风险处置工作,

  没有出现人员聚集、上访等风险情况。
    二、存在问题

  (一)企业上市意愿不强。近年来,我局不断走访调研市内优质企业发展情况,鼓励企业规范治理,通过上市壮大自身发展。但调研发现,较多企业对上市了解不深,上市意愿不强,家族性企业上述表现更为突出。

  (二)非法集资风险需高度重视。2019年我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一是人均非法集资额较高。从一个角度来看,集资参与者的经济能力较好,承受非法集资损失的能力较强,有利于维稳,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单个集资参与人的损失会比较大,也会引发维稳风险。二是犯罪手法不断翻新。2018年我市新发生1宗,案件以所谓的“大小众筹”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手法在我市来说还是比较新颖。三是案件处置进入清退攻坚期,预估部分案件的集资款项清退比例较低,与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相差较大,在案件处置进入清退攻坚期,存在一定的维稳压力。

  (三)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存在风险。一是对P2P分支机构缺乏监管指引,现有P2P法规主要强调从法人、机构总部层面加强监管,并未明确如何监管P2P分支机构。在缺乏监管指引的情况下,我市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持续走访、约谈和政策宣讲等措施强化监管。但由于法规指引不明确,监管工作的开展较为被动,监管工作流程未能规范化、制度化。二是P2P网贷分支机构经营情况难以掌握。由于P2P网络借贷清理整顿未完成、备案工作未开始,我市难以掌握在P2P网贷分支机构的经营情况,只有P2P网络借贷平台出现风险情况,省才会通报涉及我市的有关情况。三是检查开展深度不足,缺乏经验积累。以往的P2P检查中,能持续参与的人员较少,并且由于缺乏法规指引和具体工作手段或受限于分支机构经营实际等原因,检查方式主要依靠与管理人员交谈、查阅宣传资料等。

  三、2020年工作计划

  (一)着力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金融工作放在大局中思考、谋划和定位,不折不扣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工作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二)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一是发挥桥梁作用,继续促进政银企交流合作,进一步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二是落实好《广东省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若干政策措施》,做好省“中小融”平台宣传推广工作。三是继续跟踪对接平安银行落户我市有关事宜,引进新银行、保险和证券等金融机构落户我市。

  (三)加大力度培育上市后备资源。一是建立走访上市后备企业常态化制度,主动做好服务协调工作,培育和支持具备良好上市潜力的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到“新三板”“新四板”挂牌,到创业板、中小板、主板和科创板上市,以及到香港上市,让我市更多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二是引导优质企业提高经营水平,规范管理,根据现代企业制度进行自主改造,引入外部多元化投资,优化股权结构,提高企业信用等级、融资条件和融资能力,保持可持续发展。

  (四)巩固农合机构改制成果。切实发挥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作用,推动改制后的农合机构逐步建立现代公司治理体系,积极引进先进的服务理念和管理理念,推进严密的内部控制、审慎的风险管理、有效的资源配置、科学的激励约束等机制建设,夯实管理基础,提升合规经营、风险防控和业务发展水平,加快转型发展。

  (五)继续推进金融保障民生系列工作。一是落实好金融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实施工作,进一步发挥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工作的作用。二是推进政策性农房保险承保工作。加强督促各县(市、区)购买政策性农房保险,确保全市政策性农房保险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争取达到100%。

  (六)多措并举开展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一是加强风险研判。充分利用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金鹰系统”,提高非法集资监测预警能力,综合利用处非、公安、市场监管、综治等力量和市场、法律、行政等手段,切实做好案件处置工作。二是加强宣传教育。积极推动宣传教育“六进”工作,创新处非宣传方式,将处非宣传工作与普惠金融发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结合起来,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三是加大打击力度。坚持“打早打小”的原则,将处置工作关口前移,坚持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处置一起,不断压缩非法集资生存空间。四是推进案件处置。按照已制定的非法集资陈案处置化解攻坚年活动方案以及非法集资案件处置攻坚三年规划,全力推进案件处置化解工作,对已司法审结的案件尽早报省销案。

  (七)持续开展互金整治工作。一是增强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市互金整治办统筹协调作用,加强跨部门、跨地区的协作与沟通,按照“穿透式”监管原则解决交叉、跨界领域问题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我市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摸清底数,特别是密切关注P2P网贷分支机构的最新情况,及时将相关风险情况通报公安机关,严格做好出险机构的风险处置。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密切关注监管政策变化,根据省即将出台的P2P网络借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备案登记细则,推动P2P网络借贷向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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