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无障碍 | 移动版 | 繁體版 | English |

阳江市民政局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来源:本站 作者:市民政局 时间:2019-07-03 11:07 【字体: 】 浏览量:-
转载分享: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有力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既定的目标任务,以新担当新作为落实新任务新要求,按照省民政厅提出打造“大救助、大养老、大儿童保障、大慈善、大社会治理”五大工作体系的要求,凝心聚力,精心组织,积极作为,以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一、2019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着力落实底线民生保障政策。一是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各地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城乡低保救助政策,健全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全面应用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系统申请低保救助,优化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同时,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今年6月,市政府发布了2019年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城镇、农村低保标准分别为712/人月、504/人月,各地提标工作正抓紧落实。5月底,全市共有低保家庭2872764746人(其中城镇低保家庭513910033人,农村低保家庭2358854713人),城镇、农村低保平均补差分别为513/人月、238/人月。1-5月,全市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0287.4万元。二是加强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政策,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和护理照料合法权益。今年6月,市政府发布了2019年各县(市、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其中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1140/人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807/人月各地提标工作正抓紧落实。5月底,全市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5071人(其中城镇特困人员644人,农村特困人员14427人),1-5月全市累计发放供养资金5481.5万元。三是扎实开展医疗救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阳江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困难群众经各项医保政策报销后合规医疗费用按不低于80%的比例及时给予救助,其中纳入特困供养的贫困人员按100%比例给予救助。同时持续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使医疗救助更好地惠及城乡困难群众,切实减轻贫困人员的医疗负担。1-5月全市累计医疗救助14303人次,支出医疗救助金3130.31万元。四是健全失能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机制。按每名失能特困人员每月1200元的标准落实护理经费,根据服务失能特困人员人数和照料护理需求及时配备护理人员,切实维护失能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发挥兜底保障功能,保证失能特困人员有病得到及时治疗,没病得到集中照料护理。5月底在医疗机构及敬老院等养老机构进行集中治疗与护理失能特困人员共762人。五是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截至5月底,全市共有困难残疾人15127人,重度残疾人31298人,1-5月份全市共发放生活补贴1250万元,护理补贴3056万元,两项合计4306万元。六是认真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各地民政部门按照《阳江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认真落实“救急难”工作,扎实开展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着力健全主动发现机制,积极响应困难群众的急难需求,帮助因临时性、突发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群众渡过暂时困难。1-5月全市累计临时救助2238户次,发放临时救助金629.4万元,平均每户次救助2852.5元,有效发挥了临时救助制度救急难的作用,较好缓解了社会矛盾。七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我市救助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做到该救助的不漏,加强监督管理,杜绝管理不规范、制度不落实、监督不到位的现象发生。6月中旬,积极组织了一系列以“大爱寻亲,温暖回家”为主题的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向市民宣传救助政策、培育救助志愿者,切实提高救助管理工作社会知晓度,营造了良好的关爱流浪乞讨工作的社会氛围1-5月,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772人次。

(二)着力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一是推进养老机构建设。目前我市共有2 家公办养老院,18家民办养老院。二是落实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补贴和运营补贴。2018年全市民办新增养老床位经审核初步认定有2830张,按照相关补贴标准,已落实补贴金额283万元。三是养老床位数不断增加。截至到5月底,全市共有各类养老床位17537张,平均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37.3张。四是成立了阳江市养老服务业协会。为促进阳江市养老服务行业的发展,推动我市逐步实现社会多元化养老服务市场运作模式,我局推动成立阳江市养老服务业协会,聚拢全市养老机构,着力推动我市养老服务行业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五是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为提高全市养老院(含敬老院、福利院)安全意识,组织对各县(市、区)养老院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要求各养老机构认真对照检查不足,落实整改。同时5月底举办了全市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业务水平。六是扎实做好老龄工作。1-5月份全市共有67897人领取高龄津贴,全市共发放高龄津贴1113.56万元。

(三)着力做好儿童福利各项工作。一是按照2019年最新养育标准落实全市孤儿生活保障。截至5月底,全市共有孤儿1230人,其中集中供养孤儿共311人,社会散居孤儿共919人,今年全市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761.946万元。二是组织开展全市孤弃儿童养育专项整治和家庭寄养规范化检查工作,并要求各县(市、区)民政局认真对照检查不足,落实整改,不断提高儿童福利各项业务水平,认真做好儿童福利各项工作。三是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在阳东区东平镇北边村建立“关爱留守儿童之家”试点服务机构,较好地解决了农村留守儿童成长过程中“有亲人却无亲情”、“家长缺位监管难”、“缺乏督促学业难”、“健康安全保证难”、“学校家长交流难”等工作难题。

   (四)着力强化殡葬管理。一是加强宣传教育,着力提高群众殡葬改革意识。通过开展“法治殡葬”、“生态殡葬”“惠民殡葬”多种形式的宣传,使我市广大群众对殡改工作形势和我市对殡改工作的要求都有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使广大群众的丧葬观念从根本上得到了转变,自觉参与殡葬改革。 二是根据民政部和省有关文件要求,我市认真组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了阳江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健全领导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共同落实整治责任,合力整治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全市累计检查殡葬领域机构6家,处理殡葬领域乱象4起。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惠民殡葬减免政策。截至5月底,全市实施殡葬减免政策6296宗,减免金额3280万元。

(五)着力稳步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一是着力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牵头代拟了《中共阳江市委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送审稿)》,并征求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意见,现正送市社会治理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审核,《方案》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和工作职责,提出了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实现党领导下的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要求。二是落实乡村治理工作部署。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明办等七部门,制定了《阳江市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行动方案》,引导村(居)委会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列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内容,根据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已开始着手部署修订工作,今年我市预计60%村(社区)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任务。三是基层组织重建进展顺利。今年以来,我局认真对照中央督导组督导报告指出的存在问题,会同市委组织部大力推进涉黑涉恶涉乱村(社区)的整治,认真做好村(社区)干部人选资格审查工作,积极开展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认真组织做好被查处村民小组长补选工作。至2019620日,全市被查处7名村委会成员和21名村民小组长,已完成全部村委会成员和20名村民小组长的补选,还剩下1名村民小组长也正在督促抓紧按程序补选。同时清理受过刑事处罚等村(社区)“三类人员”共23人,并已全部完成补选。新补选村委会成员人选均符合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试行办法》的要求,基层组织重建工作进展顺利。四是配合做好加强村民小组管理专题调研。为进一步摸清全市村民小组管理的现状,找准村民小组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局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开展村民小组管理的专题调研,采取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深入镇、村调研,听取镇、村干部及村民小组长代表的意见,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我市制定加强村民小组管理的意见提供理论支撑。

(六)着力规范区划地名管理。一是全市地名普查成果转化有序推进。目前,我市正配合国家和省进一步完成标准地名词典地名志的编纂工作。按照省的部署要求,我市已完成了标准地名志第一部份共75条释文的上报任务,并重点完成了18条上交国家的标准地名志释文的修改工作。按时完成了标准地名词典二至八部分词目表共308条词目上报省的任务,并部署各县(市、区)开展释文的撰写。二是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了由我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等7部门组成的阳江市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召开了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了《阳江市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实施方案》。同时市、县两级民政部门面向社会发出《征集不规范地名信息的公告》,对全市不规范地名开展摸底排查,至6月底已梳理出了阳江市第一批不规范地名信息名单。

(七)着力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一是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2019年上半年全市社会组织数量达到1988,比上年新增68个。二是积极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制定了《2019年阳江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和舆论宣传,畅通举报渠道、拓宽线索来源,对发现的非法社会组织进行科学分类,扎实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共对6家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引导登记,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取得新成效三是认真做好社会组织日常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力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四是积极开展社会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工作。今年以来,我局积极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商定我市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团体名单。目前,已对今年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进行了初步审核。下一步将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对今年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团体进行确认。五是积极做好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市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监管,规范会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收费行为,降低不合理和偏高收费,防止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六是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坚持推进社会组织“两个覆盖”不放松,对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但没有建立的社会组织,加紧督促业务主管党委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今年3月,市社会组织党委批准成立了阳江市比干慈善事业促进会党支部,提高了社会组织党组织单独组建率。加强现有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进一步要求各社会组织党组织认真落实 “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教育管理等基本制度,健全完善民主监督工作制度。强化党员的教育管理,积极创新学习方式,强化党组织后备干部队伍培养。

(八)着力推动慈善事业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发展。一是我市慈善事业稳步发展。今年上半年来,市慈善会共接受慈善捐款共202万元,其中定向捐款200万元,捐款2万。慈善支出共472.44万元,定向捐款支出182.19万元,临时救助12人共5.8万元,医疗救助31.4万元,敬老院建设资金61.93万元,扶贫济困资金211.12万元,乡村振兴资金10万元。二是组织落实救助物资支援。入汛以来,梅州、河源两市受到“龙舟水”的袭击,受灾情况严重,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指示我局立即组织落实救助物资支援。我局联系市慈善会、市房地产协会,于613日下午紧急购置1300余包30斤装的大米和1300余瓶8斤装的花生油,连夜发往梅州、河源两市,支持受灾地区,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贡献我们阳江市民的一份爱心,送去一份温暖。三精心组织开展“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组织慰问团(组)780多个,慰问敬老院46所,发放慰问金及慰问品折款34多万元;慰问特困人员1.5万人,发放慰问金及慰问品折款753万元;慰问低保户2.53万户5.86万人,发放慰问金及慰问品折款1380多万元。四是深入开展阳江市2019年“岭南社工宣传周”系列活动社工周期间,全市各社工机构及“双百社工”站点累计开展主题宣传活动32 场次,累计服务5318人次。五是举办阳江市首届优秀社工项目和优秀案例评选。通过采取专家评分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出11个优秀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和6个优秀社会工作案例,挖掘了一批优秀感人的阳江社工故事,并制作了《阳江社工风采》案例成果宣传册,进一步扩大社会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与传播力。六是认真做好第二批“双百”社工站建设工作。成立了“双百”社工服务站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第二批14个“双百”社工站选址工作。组织做好第二批“双百计划”社工面试工作,成功招聘了50名新“双百”社工。第二批“双百社工”将于71日全部上岗,扎根村(居)开展社区服务。七是构建“社工+志愿者”联动模式,树立志愿者良好风貌。利用“学雷锋月”、“社工宣传周”等大型活动和日常工作期间,组织了社工和志愿者联合深入到社区,开展“诗歌朗诵比赛”、“探索社区之美”、“共建和谐校园”、“护工分享会”、 “手工义卖”、“守护漠阳江河岸”等多项特色活动和服务,进一步树立我市志愿者的专业形象和良好风貌。

此外,行政审批、福利彩票发行、收养登记、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等工作都得到规范有序的开展。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低保动态管理薄弱,低保工作力量尤其是基层低保工作力量仍然不足,低保核查工作力度有待加强。二是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敬老院内部管理和服务保障水平有待提升。三是殡葬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全面落实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一是确保完成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涉民政事项任务加强底线民生督查力度,确保各项提标工作落实落地。按时完成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失能特困人员救助与护理等底线民生工作任务。二是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加强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强化入户核查,确保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三是持续推进失能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工作,保证失能特困人员有病得到及时治疗,没病得到集中照料护理。四是继续开展乡镇敬老院专项检查整治“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巩固整治工作成效。推进敬老院星级评定工作。五是抓好“救急难”和临时救助工作。着力健全“救急难”工作机制,扎实开展临时救助,规范救助标准和程序,提高临时救助水平,切实缓解群众突发性、紧迫性、阶段性基本生活困难,继续发挥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六是继续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日常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做好滞留人员寻亲返乡、托养安置等相关工作。七是强化汛期期间民政服务机构和民政服务对象的安全隐患排查。要进一步提高警惕,提前预防,及早排查安全隐患,重点督查服务对象和救助管理机构的安全,加大消防安全督查力度,确保服务对象和服务机构安全、有序运营。

(二)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工作创新。一是加强和创新城乡社区治理。抓紧出台我市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实施方案,牵头抓好创新城乡社区治理重大改革任务的落实,突出抓好省厅提出城乡社区治理、乡镇政府服务能力等四项硬任务的落实,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进村(居)民会议、党群联席会、村(居)民小组议事会、理事会等议事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民主协商形式,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力争今年完成60%村(居)修订任务。会同市委组织部出台我市加强党对村民小组领导的意见,进一步推进村民小组管理。二是指导开展基层组织建设。结合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问题村(居)排查整治,加强基层组织重建,指导做好被查处的村“两委”干部和村民小组长的补选,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村(社区)“三类人员”清理工作,落实“两委”干部候选人联审机制,坚决把涉黑恶等不符合条件的人选挡在门外。三是进一步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配合国家和省的要求,完成标准地名词典二至八部分释文撰写和标准地名志第一部份释文的全面修改工作。推进市、县两级落实地名普查成果转化专项经费,为全面开展市级和县级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的编纂出版做好准备。四是持续推进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进一步落实《阳江市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实施方案》,汇总制定全市不规范地名信息清单向社会公布,并对被确定为不规范的地名进行清理整治。

(三)加强养老和儿童福利保障工作。一是加强养老机构管理和建设。加强安全督查,重点督查县级养老机构建设进程,加快养老机构建设。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增加养老床位数。加大消防安全督查力度,确保机构安全、有序运营。二是落实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资助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助。督促各县(市、区)民政局尽快发放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数补贴运营资助金和城乡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助资金。三是加强养老业务培训。提高我市养老服务行业技能人才队伍专业化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市养老护理员理论和实操技能水平,推动医养结合全面发展。四是落实孤儿生活保障以及抓好留守儿童协调管理工作。建立逐年增长的递增机制。做好涉外送养、国内收养登记和收养政策解释工作,督促各县(市、区)民政局要认真规范收养登记。

(五)促进社会组织有序发展。一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工作。继续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品牌建设,指导县级民政部门做好乡镇(街道)商会登记管理工作。二是加强社会组织人才建设。推动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三是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加大执法工作力度,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推动对非法社会组织责任人开展联合惩戒。四是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完善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措施,规范行业协会商会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减税降费,引导行业协会商会支持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四是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广东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落实《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部署要求,提高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质量,提升社会组织党组织组织力,重点抓好社会组织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加强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结合社会组织换届、重大活动等时间节点,开展党的建设主题活动,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打造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品牌。

(六)加快推动慈善事业和社工志愿服务纵深发展。一是统筹落实各项慈善项目。继续跟进“3·20”关爱阳江项目的资金拨付及“大爱救心”项目。配合做好2018年以前的“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募捐资金的审计工作。配合市“6·30”活动办举行的2019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收捐款以及拨付工作,做好2019年“携手慈善 共创和谐”定向捐款项目的相关工作。二是深入抓好第二批50名“双百”社工接收工作,确保50名“双百”社工顺利上岗,并扎根村(居)开展社区服务。三是继续做好《志愿服务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培育志愿服务组织,壮大志愿者队伍,加强志愿服务的行政管理,规范发展志愿服务,引导志愿者积极参与民生保障、社会治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发展和“创文”工作。

相关文件:


文档附件: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隐私申明 |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