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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民政局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
来源:本站 作者:市民政局 时间:2019-02-14 11:03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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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下,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锐意进取、攻坚克难、聚力实干,底线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各项工作扎实有效落实,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一、2018年工作总结 

  (一)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列入省、市“十件民生实事”的7项民政事项各项提标工作均在上半年提前达标、全面落实一是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提标达标。2018年我市城镇、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650/人月、480/人月,城镇、农村低保平均补差水平分别提高到不低于513/人月、238/月。目前,全市低保家庭2839563668人(其中城镇低保家庭520710226人,农村低保家庭2318853442人)。2018年全市累计发放低保资金25480万元。同时,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二是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全面达标。2018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不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6倍。目前,全市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5111人(其中城镇特困人员632人,农村特困人员14479人),城镇、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为1040/人月、768/人月。2018全市累计发放供养资金14010万元。三是城乡医疗救助力度持续加大。认真贯彻落实《阳江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持续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2018全市累计医疗救助30695人次,支出医疗救助金7382万元。四是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有效落实。2018年全市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发放标准为每月每人1560元,社会散居孤儿发放标准为每月每人950元。目前,全市共有孤儿1305人。2018全市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1809万元。五是高龄老人津贴提标及时兑现。80-89周岁、90-99周岁、10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分别提高到30元、50元和300元。目前我市领取高龄津贴人数为66025人。2018全市共发放高龄津贴2679万元。六是疾人两项补贴按时发放。2018年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每年1890元标准执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2520元标准执行。目前,全市困难残疾人有14126人,重度残疾人有27504人。两项补贴合计发放9093万元。七是健全失能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机制。按需配备护理人员提供服务,目前共聘请配备镇(街道)敬老院护理人员122名,通过购买服务或其他方式在医院和其他养老机构配备护理人员共108人,全市失能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实现了全覆盖。制定出台了阳江市特困人员护理标准,实现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和护理“双重”保障。 

  (二)汛期灾害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工作及时有力。一是妥善安排汛期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尤其是在强台风“山竹”防御和救灾工作中,各地民政部门紧急启动救灾应急响应,全员投入到防御救灾第一线,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入汛以来,全市紧急转移受灾群众11.46万人,投入救灾资金2300万元,调运发放救灾物资一大批,开放应急庇护场所和临时安置点1003个,救助9.8万人,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二是灾后恢复重建圆满完成。目前,全市5451018因灾“全倒户”全部竣工,因灾476743间“严损户”全部完成修缮,共投入重建家园资金4071万元(其中政府投入重建补助资金2305万元),重建家园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三是及时开展临时救助。按照《阳江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扎实开展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2018全市累计临时救助6201户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551万元,平均每户次救助2501元,有效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救急难的作用四是精心组织开展今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各级党委政府及时召开动员会全面部署工作,各地各有关单位、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响应号召,掀起了扶贫济困捐款热潮全市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接收捐款共2529.61万元,开展2018年“携手慈善 共创和谐”定向活动接收捐款共1056.1万元。五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2018年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994人次。 

  (三)养老服务事业取得新发展。一是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认真落实《阳江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对符合标准的养老机构新增床位进行资金扶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办养老机构。2018年发放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补贴218.5万元,全年新增民办养老机构7家。二是养老床位数不断增加。2018年新增养老床位数1388张,目前全市共有养老床位16981张,平均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36.7张,提前完成了省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数。三是继续扩大“银龄安康行动” 参保覆盖面。为符合条件老人购买一份1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2018年参保对象范围为“65周岁(含)以上和6065周岁特困老人”,参保年龄降低5岁,切实减轻老年人住院护理费等负担。 

  (四)殡葬改革有力推进。一是深入推进“阳光殡葬”建设。组织各级殡仪馆开展了“公众开放日”活动,不断增强殡葬行业透明度,提高殡葬服务满意度。二是清明期间祭扫活动平安有序。平稳度过清明祭扫高峰,实现了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工作目标。落实惠民殡葬减免政策。三是继续落实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2018年全市殡葬减免共12958宗,减免金额1853万元。深入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对我市殡葬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摸底、全面整改,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五)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城乡社区治理扎实推进。牵头制定并印发了《“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方案》、《阳江市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事项指导目录》、《关于进一步规范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指引的通知》等,进一步厘清基层政府与村(居)委会权责,推动城乡社区治理任务有效落实。二是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组织保障的意见》、《阳江市村(社区)两委干部绩效考核制度实施办法(修订)》、《关于进一步严格村(社区)两委干部上班值班制度的意见(修订)》等文件,以制度规范村(居)委会建设,进一步加强我市村(社区)两委干部队伍管理。三是村(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全面完成。全面完成全市832个村(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进一步促进村(居)委会依法开展履行职能,更好地为村(居)民提供公共服务。四是基层社会治理亮点频出。岗列街道对岸村获得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为全省获此殊荣的31个村(社区)之一 

  (六)社会组织健康规范发展。一是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优先发展工商经济类、公益服务类、社会服务类、群众生活类社区社会组织,积极指导培育发展农村社区社会组织,促进基层农村和社区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目前,全市社会组织数量达到1940个,2018年新增社会组织158个。二是积极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已公布并处置了两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依法处置涉嫌非法社会组织29个,其中劝散12个,自行解散9个,引导登记8,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态势三是认真做好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力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七)区划地名工作稳步推进。一是顺利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任务。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全市共形成地名目录24742条、采集多媒体信息32890条,标绘工作图370幅,制作地名成果图370幅,采集地名标志453张。二是全面完成阳江、云浮线第四轮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云浮、阳江两市共同核对边界走向,深入实地对界桩及其方位物情况进行了检查并通过了验收三是完成阳东区行政区划界线勘定工作,积极做好界线勘定资料成果上报和建档工作。四是全面完成地名命名、更名核准行政许可事项放管服改革,我市地名命名、更名核准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面下放或委托县(市、区)实施,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了更高效、更便捷的服务。 

  (八)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深入开展。一是深入推进“双百计划”项目实施。全市10个“双百计划”站点扎根村(社区),为村(居)民提供专业社工服务,累计入户走访5800多次,服务民政对象1.3万人次,提供政策咨询1631次,完成走访建档1578次,成功帮助185个个案解决问题。巧用社区公共空间,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小组活动240节、社区活动145场,累计服务民政对象及社区居民约2.5万人次,深受当地群众的喜爱,我市在省厅组织的年度评估中排名第一位。二是组织实施“基层民政社会工作服务计划”项目。在全市每个镇(街)资助开发1个民政社工岗位,在每个县(市、区)资助开发12个共60个民政社工岗位,发展专业社工服务,落实各项惠民政策。三是开展“社工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举办以“牢记社工心,建功新时代”为主题的2018年阳江市“社工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涉及养老、助残、禁毒等多个服务领域,活动共开展了约70场,服务超过8300人。四是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通过人数创新高。2018年度考试通过人数239人,通过人数是去年的2.5倍,创历史新高。目前全市共有705人获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社工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民政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或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民生保障的主动性、精准性仍需加强,民政公共服务便利性、易及性尚需提升,社会治理创新水平还不够高,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有一定差距;民政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部门协同、信息共享、需求对接等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基层一线工作力量不足,工作能力、业务素养、服务质量仍需提升。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二、2019年工作计划 

   展望2019年工作,我们已紧锣密鼓召开了全市民政局长办公会议,着手提前谋划,抓快抓早。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重要工作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兜住民生底线为主题,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推进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推动全市民政工作再上新的台阶。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在提升底线民生保障水平上下功夫一是加快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提标任务。其中城镇、农村低保平均补差水平每人每月分别提高到不低于564元和261元,比今年标准分别提高51元和23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 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685元和1025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提高到165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提高到220元。上述四项预计上半年完成提标,切实兜牢织密民生保障网。二是落实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的未脱贫建档立卡相对贫困人口,以及扶贫部门已经认定的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建档立卡相对贫困人员,按规定程序纳入农村低保,实现未脱贫建档立卡相对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兜底保障。三是落实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救助比例达到80%以上,遏制因病返贫四是巩固失能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机制。2018年已实现全市失能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全覆盖,2019年要重点巩固深化机制,督促镇(街道)按需聘请配齐敬老院护理人员,保证失能特困人员有病得到及时治疗,没病得到集中照料护理。加强对敬老院进行常态化检查督查,落实定期巡查制度,不断提高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五是加快推进因灾全倒户重建家园进度。合理倒排工期,加快工程进度,及时发放重建补助资金到户,帮助和敦促竣工户搬进新居,确保春节前全市545户因灾“全倒户”建好新居并入住六是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杜绝管理不规范、制度不落实、监督不到位现象发生,加强街面巡查救助,依法依规做好滞留人员寻亲返乡、托养安置等相关工作 

  (二)在加快发展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上下功夫。一是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落实各项税费优惠和补贴政策,重新修订《阳江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2019年预计全市增加民办养老床位数1000张以上,全市各类养老床位数力争达到18000张,平均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36.7张,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年度任务数筹建成立阳江市养老服务业协会,促进我市养老行业规范发展、形成规模,提供优质服务,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二是落实各项老龄政策。计划在阳江市城东养老院、江城区岗列街道对岸社区、阳春市合水镇合南社区实行社区“长者饭堂”试点工作,集中提供配餐服务。继续实施“银龄安康行动”,为65周岁(含)以上老年人和6065周岁特困老人购买一份1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预计全市30万老年人受益,减轻老年人住院护理费等负担三是深入推进“阳光殡葬”。组织各级殡仪馆清明期间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不断增强殡葬行业透明度,提高殡葬服务满意度。加快推进阳东区殡仪馆建设。继续落实惠民殡葬减免政策,推动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落地,出台《阳江市绿色生态葬活动补贴办法》,不断提高火化率和节地安葬率。四是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计划在阳春市救助管理站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能力建设试点,构建多部门共同参与协作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机制五是组织开展好2019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踊跃参与,推进慈善事业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服务六是加强福利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促进福利彩票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在创新社会治理格局上下功夫。一是着力推进基层治理创新。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关于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推动城乡社区治理改革任务工作落实。深入开展城乡社区协商,开展社区、小区、村(居)民小组等多层次协商。深化村民小组自治试点工作,在有条件的村民小组推进“五有”规范化建设,健全村民理事会建设,进一步推动村民自治下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好因涉黑涉恶被查处村“两委”干部和村民小组长的补选工作,做好受刑事处罚村(社区)“两委”干部联审与清理工作,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干部队伍。二是着力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发展。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积极指导培育发展农村社会组织,预计2019年我市社会组织将超过2000家。切实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监督管理和年度检查,深入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三是着力推动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纵深发展。继续培育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拓宽社会工作服务领域,进一步巩固全市10个镇(街)社会工作服务站的辐射和示范作用,配合省厅第2期“双百计划”争取在510个镇(街)设立社工服务站,聚焦民政主业,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水平。加强志愿服务的行政管理,培育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和“创文”工作。四是着力规范区划地名管理。重点贯彻落实国务院新颁布的《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积极稳妥地做好界线管理和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定期进行边界踏勘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加强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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