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指导下,围绕大局,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切实推进了全市民政事业的创新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紧跟形势,创新发展,全市民政工作“十二五”开局良好。
(一)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有新成效
1﹒救灾减灾工作成效明显。今年,我市先后遭受台风“海马”和“纳沙”等自然灾害的袭击和影响,全市6个县(市、区)40.2万人不同程度受灾,受灾农作物面积19.3千公顷,绝收面积190多公顷,倒塌居民住房549户989间,损坏房屋667间,直接经济损失2.6亿元。灾情发生后,各级民政部门紧急启动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深入灾区开展救灾核灾,及早部署开展重建家园工作。全市紧急转移受灾群众3.3万人次,投入救灾款300多万元,救助灾民3万多人次;投入重建家园资金2300多万元,549户全倒户重建竣工并陆续入住新居,201户民房损坏户100%修复完工,确保了灾民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地方住、有病得到及时医治,有力维护了灾区社会稳定、人心安定。大力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加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项目的建设力度,目前阳春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已动工建设,阳东县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前期相关工作也在稳步推进。
2.低保工作成果得到巩固。按照“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高有低”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开展城乡低保工作督查,有力推动了低保政策的落实,实现了全市家庭年人均收入1500元以下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目前,全市纳入低保救助的对象有35795户83091人(比2010年增加2774人),约占全市户籍人口的2.96%,其中城镇低保对象6637户18192人,农村低保对象29158户64899人;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0700.2万元。
3.五保供养水平逐步提高。各地民政部门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五保供养政策,想方设法筹集五保供养资金,努力提高供养标准,切实保障五保对象的权益。据统计,全市符合五保条件的对象有16968人,其中集中供养1486人,分散供养15482人(含符合五保条件纳入低保救助人员8020人),落实五保供养资金2000多万元。全市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人均分别为221元/月、178元/月,其中阳春市、高新区实行了提标。继续推进敬老院改扩建,累计投入敬老院改扩建资金1200多万元,中洲、北惯、三甲等一批敬老院全面升级,进一步改善农村五保老人的生活和居住条件。我市阳西县上洋镇敬老院被民政部评为“全国模范敬老院”。
4.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力度加大。我市继续加大医疗救助工作力度,7月市政府出台了《阳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实现了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住院不设起付线的目标。今年累计二次医疗救助3.29万人次,支出救助金1026.2万元,资助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83487人,资助资金417.4万元。
5.临时价格补贴政策及时兑现。按照中央和省关于2011年春节前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优抚对象、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等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临时性价格补贴的有关文件精神,各级民政部门在2011年春节前发放中央生活补贴资金和省临时性价格补贴共2315.65万元,惠及10.6万人,并及时将省下拨的价格临时补贴资金416.6万元按城镇和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分别发放12元和18元,连续补贴3个月(7月至9月)的要求全部发放到8.3万低保对象手中。同时抓好市级临时性价格补贴的发放,动用市级价格调节基金向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和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在“五一”前和“中秋节”前发放资金1058.01万元,受惠对象10.6万人,缓解了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的生活压力。
6.慈善事业有声有色。全市民政部门积极履职,牵头做好第二届“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组织发动工作,层层开展爱心捐赠、人人奉献爱心“一元捐”、社区扶贫募捐和缴纳特殊党费、团费、工会费等系列扶贫济困募捐活动,全市共募集到捐款7640万多元。同时,及时制定了《2011年扶贫济困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并将扶贫资金及时返拨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安排使用,确保扶贫济困捐赠资金发挥最大社会效益。
7.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积极开展筹建阳江市养老中心的调研论证,逐步推进社区居家养老工作,确定了阳江市江城区和阳春市为社区居家养老试点单位,在江城区城南街道办事处、城东街道办事处、阳西县沙扒镇、阳东县东平镇、海陵区闸坡镇开展社区居家养老工作。全面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意见》的规定,落实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标准,并建立每年的自然增长制度。依法做好送养和收养登记工作。今年全市各社会福利机构涉外送养弃婴166名,国内送养弃婴125名,办理收养登记157例。福利彩票销售再创新高,通过大力推进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确保了全市福利彩票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截止12月31日,全市福利彩票共销售2.48亿元,完成年度任务165%。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已竣工并通过验收,正在完善有关配套设施,即将投入使用;市福利院儿童康复综合楼建设已全面竣工,正在报请验收。
8.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取得新成效。今年以来,我局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开拓创新,精心推进北汀村扶贫开发“双到”工作深入开展,累计投入帮扶资金327.3万元(其中帮扶到村资金262.1万元,帮扶到户资金65.2万元)。一是巩固帮扶到户项目,建成北汀文蛤养殖基地。投入帮扶资金20多万元,购买文蛤苗7万斤投放于基地进行养殖,进一步筑牢52户贫困户生产发展成果。目前文蛤生长势头良好,预计2012年春节前可收获,每户可实现增收5000元。二是推开帮扶到村与帮扶到户相结合的扶贫模式,建成北汀蛋鸭养殖基地。帮扶单位通过实行“合作社+基地+村集体+贫困户”的产业扶贫新模式,投入帮扶资金30多万元,建成面积30多亩北汀村海蛋鸭养殖基地。目前该基地已拥有蛋鸭4000多只,产出的鸭蛋每天可实现利润500多元,村集体收入稳步提升。三是拓宽增收渠道,发展百亩冬种玉米基地。投入帮扶资金6.5万元,发动村贫困户利用村中150亩荒田发展冬季玉米种植,将进一步扩大贫困户收入。此外,在推进北汀村村道硬底化建设、贫困户危房改造、村容村貌整治、村两委班子建设及实施“救济扶贫”和“慰问扶贫”等方面都取得良好成效,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得到了省、市扶贫部门的充分肯定和表扬。
(二)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有新成绩
1.双拥创建再创佳绩。积极开展拥军支前活动。一年来,累计投入2319万元,帮助驻军部队兴建营房等一大批基础设施和解决部队各种实际困难,全市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积极支持部队科技拥军建设及捐资161万元,捐赠图书、空调机、电脑、电视等一大批学习生活用品。全市组成拥军优属慰问团(组)92个,召开各种座谈会79场(次),赠送慰问金223万元(含慰问品折款)。目前,军民共建点113个,其中非公有制企业共建点有42个,社区共建点有13个,被评为县以上先进单位16个。我市申报国家双拥模范城市已通过公示程序。12月26日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召开双拥工作表彰大会,我市再度被评为广东省双拥模范城,实现了“六连冠”,阳春市、阳东县、阳西县也分别被评为广东省双拥模范县(市)。阳春市民政局被授予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阳西县民政局副局长陈永光被授予“全省爱国拥军模范”称号。
2.优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建立健全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调整了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全市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均高于省规定的标准。全面推行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网络。扎实开展“关爱功臣”送医送药活动,免费为优抚对象体检、看病,共为450名优抚对象免费送医送药12万元。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按要求完成了重点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数据更新录入工作。严把身份认定政策关口,开展农村籍退役士兵核查认定工作,认真做好复退军人稳定工作。认真履行了民政工作职责,实现了进京到省上访登记为“零”的目标。今年以来,全市共核查认定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5410人,59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732人。
3.安置改革扎实推进。2010年冬季至今,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764人,应安置270人,已安置270人,安置率达到100%。继续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实行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家访等形式,积极引导退役士兵转变安置就业观念,广泛发动退役士兵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全市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退役士兵共454人。
(三)社会管理工作有新创新
1.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取得新成绩。全市第五届村委会、第四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全市709个村委会109个社区,全部成功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比省要求提前了两个多月,成为全省第一个完成换届选举的地级市。深入开展城乡社区建设,把加强社区建设作为深化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着力点深入推进。及时调整了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开展城市社区建设先进街道创建活动,下拨100万元竞争性资金支持城东街道社区建设项目。全市2个社区、5个村委会和1个街道办事处获得省厅“双强双促”计划资助,并通过省厅的检查验收。继续抓好创建示范社区工作,目前全市共有71个社区被命名为省“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占社区总数62.8%,圆满完成了省下达的五年60%创建任务。深入开展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制定了《阳江市开展广东省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健全村务公开措施,完善公开手段,全市709个村(渔)委会实现网上公开村务。继去年阳西县荣获“广东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今年9月阳西县第三次申报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打造了我市村务公开“国字号”的品牌。
2.社会组织管理进一步加强。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力度,市局积极组织调研,牵头起草《关于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我市行业协会商会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深化行业协会体制改革。配合市治理办认真做好社会团体小金库的治理工作,积极向市治理办提供社会团体的分布及有关工作情况。认真做好社会组织等级评定的相关工作,起草了《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暂行办法》和《阳江市行业协会商会评估评分细则》,大力在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目前全市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数量已达602个,其中今年新登记成立的50个(社会团体2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0个)。
3.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进一步深化。我局高度重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负责组织的格局,并以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评定为突破口,探索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以江城区和市福利院作为全市社会工作的先行先试地,形成试点经验后向全市推开。
(四)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有新进展
1.区划地名管理扎实推进。积极开展第二次全市地名普查试点工作,各试点单位已完成了业务骨干培训、方案制定、成立组织等前期工作,正在多方筹集工作经费开展实地调查。完成江门-阳江界线及各县(市、区)界线联检工作,同时开展了四条县级界线(江城-阳西线、江城-阳东线、江城-阳春线、阳东-阳春线)的联检工作。
2.殡葬管理得到加强。全面落实免除低收入群体殡葬基本服务费用,从今年7月1日起,全市共为低收入群体减免殡葬基本服务费用443宗,减免服务费用近80万元。按照省民政厅提出“火化率不能掉下来,新坟不能冒出来”的要求,抓好火化率巩固工作,保证遗体火化率达标。继续抓好阳江市森林公园生态园和江城区生态园等两处生态公共墓地示范点建设。
3.流浪人员救助工作有序开展。严格执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今年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862人次。
4.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经省政府批复设立了阳江市高新区农村事务局婚姻登记处,负责高新区居民的登记工作,实现了全市县级婚姻登记机关的全覆盖。
(五)民政队伍建设有新发展。通过积极创新学习方式,以创建学习型干部、学习型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等为目标,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着力治懒治庸,提升机关效能。组织人员参加政策法规培训、观摩学习、专题辅导等,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升民政队伍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整顿机关作风活动的指示精神和我局的实际,我局在全市民政系统深入开展整顿机关作风活动,通过设立意见箱和投诉电话,签订承诺书,加大简报、宣传栏、网站宣传等形式营造浓厚的整顿机关作风工作氛围,保质保量的完成了整顿工作任务,也涌现一批行风建设先进典型,阳西县上洋镇敬老院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阳江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阳西县上洋镇敬老院、阳东县社会福利院、阳西县殡仪馆、江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被省民政厅命名为“全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今年以来,我局先后被评为阳江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局党组中心学习组被评为优秀等次,市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阳江市第十一届“体育节”活动先进单位、2010年度阳江市党委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市行政投资服务中心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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