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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1-01-04 17:16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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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阳江市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领导,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现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全面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市委副书记、市长温湛滨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多次组织召开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会议,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其他市领导按职责分工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审议阳江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部署进一步在全市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印发《阳江市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由阳西县、阳东区按照创建全国、全省法治示范政府建设标准,开展示范创建工作,以点带面带动各地各部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按时向省政府、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市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印发阳江市2020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本年度开展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部署,指导各地各单位协同推进法治政府与经济社会建设。二是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印发《关于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有关工作的通知》,压实各级领导开展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三是充分发挥督察考评指挥棒作用。市委依法治市办深入开展法治阳江建设考评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并着力抓好2019年度法治广东考评整改工作,通过以考促建,以评促改,进一步全面提高法治建设水平。

  (二)充分发挥法治重要作用,加强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出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优化服务共渡难关的十条措施》,推动市人民医院组建新冠肺炎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出台《阳江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等18份文件,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积极提供抗疫复工金融保障,在开通绿色服务通道、创新信贷产品、申请专项额度、实行优惠利率、落实延期还本付息等方面给予复工复产企业支持。成立“阳江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律师服务团”,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扎实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编印《阳江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法律法规指南》,向社会大力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全市浓厚的疫情防控法治氛围。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政府职能转变迈出新步伐。一是大力推进“放管服”工作。深入贯彻落实《阳江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行动方案》,优化政策环境。推动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通办、一窗受理、最多跑一次”。截至2020年12月底,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97.8%,最多跑一次率100.0%,一窗办理率97.8%,政府服务能力实现跃升。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并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布。开展市级权责清单事项压减工作,全面梳理取消、下放或委托市级正在实施的权责清单事项。截至2020年12月底,收集并开展合法性审查的市级权责清单压减事项2015项。二是全面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进一步提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能力。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开通231种电子证照目录,累计签发 1288.7万张电子证照。大力推广“粤省事”“粤商通”“粤政易”移动应用,提升智慧服务新体验。三是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市政府出台《阳江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做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积极推行公民申请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不折不扣落实国家税收减免政策,依法减轻民营企业税费负担,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四是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认真落实《阳江市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意见》,将市重点项目纳入“绿色通道”管理,从立项到投产全过程实行特事特办、优先办理。

  (四)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行政立法建设取得新进展。一是严格执行重大立法事项和年度立法工作情况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二是扎实推进立法工作。《阳江市公园绿地管理条例》已经省人大审议批准,即将颁布施行。目前,《阳江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一审,《阳江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一审。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印发《阳江市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和合法性审核机构清单》,修订《阳江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对涉及应对疫情推动复工复产等文件,采取即送即审方式当日审结。2020年,共审查全市应对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规范性文件17份。四是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组织开展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以及野生动物保护、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梳理、民法典涉及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等专项清理工作。

  (五)严格依法依规决策,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实现新提高。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阳江市人民政府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各地各部门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并开展了重大行政决策专项督察。各地各部门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全面履行决策听取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新进展。一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体制。积极推进和完善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等领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多部门执法职责,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执法协同机制,加快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规定(试行)〉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在行政权力监督方面的协调配合。三是加强执法平台建设。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均按要求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填报行政执法数据信息。做好行政执法“两平台”试点工作,市司法局作为试点单位,完成了该系统上线工作。四是加强疫情防控中的行政执法监督。转发《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以及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引导行政执法部门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开展对野生动物保护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督察,不断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五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和考试工作。全年全市共有1412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和考试,其中1280人合格,合格率为90.7%。

  (七)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权力监督制约展现新成效。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执行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年办理全国、省、市两会建议提案299件,办复率100%。二是健全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和监督作用,保障和支持审计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持续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共完成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83个。三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完善配套制度,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印《阳江市人民政府公报》、开设“阳江政府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切实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八)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化解矛盾开创新局面。一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作用。转发《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落实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2020年11月24日,市中级法院审理相关案件,分管副市长作为市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发挥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的延伸监督功能,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20年,市行政复议应诉办公室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7件,办结49件。二是健全预防与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围绕深圳特区成立4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全力做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阳春市组织司法行政人员、律师及专职人民调解员积极参与湘钢集团等重点企业复工复产中的矛盾纠纷调解。设立阳西县调解中心,创新“五室合一”基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整合多方力量开展联合调解。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701次,受理各类矛盾纠纷9262件,调解成功9021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的信访工作责任制,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包案化解信访难题。三是持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市、县、镇(街道)、村(居)委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江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了改造升级,外观标识及内务管理更加规范。整合政府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村(社区)法律顾问等力量,主动服务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阳江市首次设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区。全市参加客观题考试报名人数534人,参加考试420人,报考人数达历年之最。

  (九)进一步健全落实工作机制,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得到新提升。一是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党委(党组)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市委党校主体班学习等多种形式,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素质。组织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暨民法典宣传活动,对市公安局等6个单位进行普法履职评议。二是多举措全方位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将民法典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报告会暨领导干部民法典专题讲座。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团长的民法典讲师团,启动民法典普法公益行活动,开展民法典以案释法、以案说法工作。组织全市6万余名公务员参加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专题暨年度学法考试。依托各类宣传平台,实施“民法典点亮城市地标”行动,营造全社会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全市开展宪法、民法典普法宣讲活动1450场(次),发放民法典宣传资料28300余份,举办大型法治宣传活动280场次;在省、市各类新媒体推送普法专题833篇,广播电视媒体宣传43期。三是全面推进法治创建工作。贯彻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大力开展法治创建工作。阳江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2个基地获“广东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称号;中国移动广东阳江分公司等6家企业获“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称号;阳江市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等3个公园获“广东省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称号。

  2020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个别领导和干部法治理念和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还需进一步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基层法治力量需进一步充实,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仍需提升。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1年度主要任务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阳江市政府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省实施细则的要求,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规划,大力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政务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推进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三)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坚持和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围绕党委政府工作的重点、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推动高质高效完成年度立法计划项目。

  (四)持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推动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档案材料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各级行政执法单位进驻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落实常态化的案卷评查机制,进一步提高各执法主体的依法行政水平。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支持市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强化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完善政府内部权力制约体系,推进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常态化、长效化。

  (七)提高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实效。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和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调解、仲裁、诉讼等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

  (八)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要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为重点,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全民参与为目标,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全民普法,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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