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为阳江的发展提出建议,对于我们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出批评。
通过来信等方式向各级党政机关反映问题是您的合法权利。为提高办事效率,明确责任,请按问题归属向各主管部门反映,并依据管辖权限自下而上逐级进行。
参与信访活动请您熟悉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的《 广东省实施<信访条例>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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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题 | 阳江市交警有法不依,渎职枉法 | 来信时间 | 2011-01-29 |
| 来信人 | 受害人家属 | 受理部门 | 请选择...... |
| 来信类型 | 投诉 | 办理状态 | |
| 来信内容 | 2011年1月28日,在行人张朝泮(退休教师)被摩托车撞死四十天后,阳江市交警向死者家属出具了一纸《交通事故证明》。 一宗致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一宗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刑事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有法可依,可阳江市交警居然不作责任认定,仅以一纸事故证明来结案,公安交警机关的职责何在? 附件:阳江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阳公交证字【2010】A0038号 | ||
| 咨询回复 | 您好!来信收悉。经领导指示,我局信访室已将您反映的问题转给市公安局纪委,并要求其上报调处结果。我们会及时将调处结果告知你。 | ||
| 满意度评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