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医保监管〔2022〕68号
阳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医疗
保障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海陵试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保局高新社保分局: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请各县(市、区)医保行政部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完善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
二、严格执行。请各县(市、区)医保行政部门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为抓手,着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不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三、加强宣传培训。请各县(市、区)医保行政部门认真做好《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的解读、培训、宣传贯彻等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四、做好报送工作。请各县(市、区)医保行政部门于2022年12月30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将宣传贯彻落实情况通过粤政易报送市医保局基金监管科,联系人:林凯婕,联系电话:3100887。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的通知
阳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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