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卫生健康委的具体指导下,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中共阳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总体部署,紧扣卫生健康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我局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内容纳入《2024年市卫生健康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3月15日,我局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3月1日,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要着重在行政执法、综合监管、多元监管、智慧监管上高质量发展。8月1日,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8月份起组织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通过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以法治思维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
我局高度重视省委“1310”具体部署,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工作举措,将法治理念贯穿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卫生健康工作取得新突破,以法治思维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担任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4年以来,我局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6次会前学法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新施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我局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贯穿工作始终,落实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
(四)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持续提升依法治理效能
1.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阳江市2024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要求,制定《2024年阳江市卫生健康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至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局直属各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将工作任务分解下达,明确工作责任人,推动工作落实到位。
2.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是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制度。严格执行《阳江市卫生健康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我局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先由本局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后函报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健全专项清理与全面清理相结合的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对不符合改革决策和上位法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改和废止。2024年,我局未以市政府和本局的名义制发规范性文件。
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认真执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个必经程序。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政策措施的合法性和公平性。规范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做好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工作。2024年,我局未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是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阳江市卫生健康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同协议等涉法事项,邀请法律顾问参与论证研究,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切实提升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2024年,我局法律顾问共对10份合同或重要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3.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着力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我局建立了阳江市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及《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跨部门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整顿和规范全市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秩序,维护群众合法的健康权益。重新修订阳江市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实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全局43名执法人员均持有《行政执法证》,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二是全面推进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我局贯彻执行《广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适用办法》和《广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并加强对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的监督、指导和执法培训。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
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和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制度。我局转发了《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系统减免责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制定了《广东省卫生健康系统减免责清单(第一批)解读》,通过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并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的部署要求动态调整。制定了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积极推行“扫码入企”,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检查行为,避免对检查对象重复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不必要的干扰。
四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制度。按照政府权责清单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的要求,制定了阳江市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并加强管理。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完成本部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权责清单事项认领并对外公布。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动态调整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五是依法科学精准做好镇(街道)赋权工作。开展了职权下放重放轻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加强沟通协调,联动落实整改工作。配合省司法厅依法编制《广东省乡镇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待《广东省乡镇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印发后,根据目录意见,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依法规范、科学合理做好行政执法事项下放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是创新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方式。我局聚焦行政执法不规范行为,梳理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清单,形成专项整治台账函报市司法局。开展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督导,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督促各地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加快推进“粤执法”非现场执法应用工作,提高行政执法信息化管理水平,截至目前,我局应用“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网上办案169宗,其中行政检查160宗、行政处罚9宗,网上办案率达100%。
4.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一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我局印发了《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局行政执法业务学习培训工作的通知》和《阳江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学习培训计划》,对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学习培训作出部署和安排。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可依托多平台和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学习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行政执法技能培训等相关知识。截至目前,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已全部完成60学时学习培训任务,完成率达100%。通过学习培训,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二是进一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我局是行政执法主体单位,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受我局的委托,负责相关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我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制度、日常考核制度和执法人员退出机制,定期清理、确认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目前,我局〔含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43人,其中我局有行政执法人员26人,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有行政执法人员17人,全部执法资格合法。
5.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精心部署普法学习宣传工作。印发了《阳江市卫生健康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和《阳江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对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普法学法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二是组织开展机关内部学法工作。建立市卫生健康局会前学法制度,制定阳江市卫生健康局年度会前学法计划,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广东省统计条例》等法律法规专题学习。此外,我局还通过“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全局在职在编人员学习党史党章党规、宪法等法律法规,参考率、及格率和优秀率均达100%。三是开展灵活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先后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通过集中宣传、制作宣传栏、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知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截至目前,共开展21次普法宣传和政策宣贯,累计受众2236人次。
6.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我局制定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管理办法,建立完善行政应诉材料接收、分派、组织、承办等机制,明确相关科室的工作责任,避免因接收、流转、审批等造成延误和内部推诿等情况。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报告制度。2024年,我局发送行政复议案件,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宗,将安排本机关负责人准时到庭参加庭审活动。
7.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成立局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及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配套制度,同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程序,进一步加强局网站和新媒体的管理维护,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及时。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内容运维和信息发布意识形态安全审查机制,对所有上网发布的信息严格进行意识形态安全审查,确保发布的信息不涉及影响政治安全、社会意识形态安全、社会稳定的内容,以及不涉及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内容。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普法宣传方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的形式相对单一,主要依赖于传统的宣传手段,如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等,在吸引公众注意力和提高宣传效果方面存在局限性。普法宣传的内容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未能充分结合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和卫生健康领域的热点问题,宣传效果不尽如人意。
(二)个别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执法人员对于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够深入,对于法律精神的把握不够准确。另一方面,部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缺乏应对复杂情况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力量薄弱。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数量不足,且部分执法人员年龄偏大,难以满足卫生监督工作的需要。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公众号、微博、短视频等,以更加生动、形象的方式呈现普法内容。加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和卫生健康领域的热点问题,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教育。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其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实践锻炼,通过模拟执法、案例分析等方式,提高其应对复杂情况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加强卫生监督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明确卫生监督机构的设置和职能划分,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数量和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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