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废止《阳江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的通知
时间: 2026-08-10 15:16:04
来源: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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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生态环境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为保持与上位法一致,经研究,我局决定废止《阳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阳江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的通知》(阳环办函〔2025〕285号),本通知自2026年8月15日起执行。该文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为“阳部规〔2026〕13号”。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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