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务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阳江市教育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已经市司法局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列入《清单》管理的事项,要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督促当事人自觉守法,及时复查整改情况,加强行政检查,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罚教结合。对未列入《清单》的事项,但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裁量条件的,应当依法处理。《清单》自2025年3月10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5年。在有效期内,如本《清单》所依据的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有新变动,本《清单》随其进行调整。该文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为阳部规〔2025〕1号。
阳江市教育局
2025年2月6日
阳江市教育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
一、免处罚清单
二、从轻处罚清单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隐私申明
|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