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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阳江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00MB2C90928U/2025-00717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5-05-21
名称: 关于优化不动产登记+金融工作流程提高企业和群众便利度的通知
文号: 阳自然资〔2020〕167号 发布日期: 202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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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不动产登记+金融工作流程提高企业和群众便利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21  浏览次数:-

各金融机构: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自然资发〔2020〕83号)要求,

  我局就不动产登记+金融工作进行优化梳理,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和群众的办事便利度,提升办事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行电子证书、证明使用。新受理的抵押权业务(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抵押权登记等),统一使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不再打印纸质证明,如需要纸质证明的可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使用自助设备自行打印。如需缴纳登记费的业务需在受理完成后缴清。

  二、推行电子材料使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金融机构就使 用电子材料办理登记业务的形式,签订合作协议。已签订协议的金融机构办理相关登记业务时,只需在线提交电子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和卷宗。业务办理的纸质材料卷宗,由金融机构自行保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电子材料形式归档。

  上述业务办理自发文之日起实施,请各相关金融机构积极支持配合该项工作。




阳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