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仁德于2006年12月转让位于阳江市江城区西平北路金雅花园33号的房地产给王明锐,土地面积:52.00平方米,建筑面积:240.80平方米,用途住宅。该房地产已办理房屋转让手续并领取《房地产权证》(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4988449号),原国土证号:阳府国用(2005)第12009号。由于与黄仁德联系不上,现王明锐申请办理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如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阳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办理。
阳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