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局积极推进落实2024年度法治阳江建设工作,在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24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我市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压紧压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全面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为着力点,不断健全完善自然资源法治体系,稳步提升自然资源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为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最根本的保证,突出党在法治建设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地位,切实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坚持关键少数带头实践。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推动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党组和各基层党支部常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丰富学习内容,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我市自然资源事业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具体做法:一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二是在局一楼、二楼和六楼设立了宣传栏;三是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开展自然资源主题宣传活动;四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面推动我局法治建设,推动全市自然资源领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二、健全完善自然资源制度体系建设
一是加快出台《关于进一步运用好“点状供地”助力“百千万工程”的指导意见》《阳江市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工作指引》等。
二是全面推行“多测合一”。根据《阳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阳自然资〔2022〕574号)要求,结合我市测绘管理的实际情况,于2024年3月5日制定了《阳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阳江市2024年测绘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阳自然资〔2024〕97号),2024年3月19日制定了《阳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 2024年度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阳自然资〔2024〕132号),并对我市相关测绘企业进行宣讲和综合检查,有力助推了我市建设领域的发展,更好地改善了我市的营商环境。
三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局联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了《阳江市社会投资一般产业类项目“交地即开工”若干措施》(阳住建〔2024〕6号),全面优化提升审批服务效能;联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印发了《阳江市社会投资一般产业类项目“交地即开工”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阳自然资〔2024〕456号),指导和规范项目用地“带方案”供应、推动社会投资一般产业类项目早开工、快建设、早投产、早见效;配合市工建办制定《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审批事项清单》和《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精简审批环节,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多审合一”建设。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配合市政府制定《阳江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全面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依法完成行政复议、诉讼、听证工作。截至2024年11月2日,我局共办理了8宗行政复议案件、16宗诉讼案件,收到1宗听证申请,以上案件及听证申请全部已依法按时完成。为加强自然资源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我局出台了《阳江市自然资源局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极大地提高我局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力度。
(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纠纷,对重要信访案件,确定相关领导包案,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协调解决措施,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对来访群众实行领导接访制度,结合案情充分释法说理,在确保相关人员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知晓违法行为后,有效化解处置,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24年前三季度,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共受理信访事项185宗,全部按时办结,办结率100%。
(三)建立健全多元化涉企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依法配合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证、高效、便民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4年4月8日,我局与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联合转发了《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提升自然资源类行政争议预防化解能力助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通过“共建、共享、共研、共治”,形成诉源治理和纠纷化解的良性互动机制,实现推动我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提升预防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工作实效。
(四)加强信用体系和监管建设。做好信用分组分类监管,持续强化诚信建设,发挥主管部门的监管作用,积极利用信用平台,引导企业重视信用建设,积极参与信用建设。推进自然资源领域以信用信息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企业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后,将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录入市信用信息平台。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市信用信息平台后,将影响企业开展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申请等自然资源领域系列活动。
(五)积极推进行政决策民主化法治化建设。积极探索依法科学决策机制,印发《中共阳江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工作制度》等文件,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业务会审制度,凡是重点项目、重要议程以及情况复杂、办理难度大的业务工作都需提交业务会审会进行集体审议;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同时聘请两个法律顾问单位3名常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主动前置法律审查关口,更好地规避行政风险,加强内部法制机构对政策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把关,认真做好听证和群众信访工作,不断提高我局法治化管理水平。
(六)进一步加强数字化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政务服务水平提质增效。截至2024年11月,我局已在一网共享平台配置电子证照6种,共享目录16项,开放目录14项,并按要求优化梳理二次统筹政务服务事项160项,认领行政许可事项9项。同时对标先进地市优化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推动审批流程优化再造,推动政务审批数据跨区域流动,助力项目审批数字化建设,为群众办事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提供数据支撑。
(七)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扎实做好行政许可“双公示”信用信息报送工作。按照信息公开的法定程序和公开时限要求,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行政许可、政策法规等重点领域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做到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合法、有效。2024年以来我局主动公开信息235条,主要公开内容为行政许可批前、后公示,均能做到第一时间发布。同时安排专人按时报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划拨补办出让、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测绘资质等信用信息数据。2024年以来我局已报送行政许可“双公示”数据369条,及时率和合规率均达到100%,无瞒报漏报情况。
四、积极推进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推动建设美丽阳江,共同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地球家园,积极组织开展了以为宣传主题的系列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邀请法律顾问给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法治宣传讲座,派发宣传资料。紧紧围绕“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这一宣传主题,积极开展“6·25”全国土地日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持续加强廉政警示教育。
二是在局办公楼前面小广场开展主场宣传咨询活动,大力宣传节约集约用地和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宣传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力“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引导民众进一步增强底线思维和法治观念,提升全社会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和依法依规用地的意识。
三是围绕新时代土地、海洋、矿产、规划、测绘等生态文明重点内容,紧跟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更新迭代步伐,更新完善局办公大楼四、五、六楼自然资源普法宣传阵地。日常工作日时对来我局办事的企业代表和群众开放参观。
五、全面提升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
(一)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一是大力推进工业用地支持。根据《阳江市关于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实施细则》《阳江市关于大力承接产业有序转移坚持制造业当家自然资源支持方案》的文件要求,全面实行新增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合同+投资发展监管协议”配置方式进行土地出让;推行“标准地”“带产业项目”“带设计方案”供应方式,灵活利用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租赁等公开供应方式;探索“国有+集体”“出让+租赁”“工业用途+其他产业用途(不包括商品住宅)”的土地混合供应方式。
二是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制定并印发《阳江市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阳江市妥善处理闲置存量土地工作专班,起草《阳江市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工作指引》,支持盘活存量土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积极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探索留用地过渡性开发,盘活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激活土地资源要素,推动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助力“百千万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三是加强用海要素保障。编制《阳江市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已完成陆海空间格局优化及规划分区管控、海岸建筑退缩线划定与管控、海岸公共空间优化及滨海人居环境提升等专题研究,正在开展专项规划编制,争取2024年底完成规划初稿;推动海上风电场立体开发,目前我市规划装机容量2000万千瓦海上风电场址5个,在海上风电场空白海域开展海洋渔业养殖,实施“海上风电+人工鱼礁”、“海上风电+养殖网箱”风渔融合发展模式,取得比较好的试验效果;海洋牧场产业园将实施“标准海”供应,优化海洋牧场项目用海审批流程,推行用海审批“绿色通道”,审核审批时间将缩减到40天。
四是推进矿产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加快推进矿产出让和达产工作。
五是加快重点片区和村镇规划建设。空铁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全市29个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有20个报市政府审批,我局正在组织审核。53条典型村村庄规划已完成规划审批。
(二)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
一是推行“房地一体”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全市应开展“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权籍调查总宗地约762988宗(其中具备“房地一体”宅基地登记发证条件总数约为385376宗),截至10月9日,全市“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已登记发证总数约为177677宗,登记发证率约为46.10%。
二是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立企业办事专区和企业专窗,为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提供“绿色通道”,确保企业能快速、顺利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积极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交地即交证”及“竣工即交证”等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措施,开展同一银行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实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及抵押权变更同步办理,切实降低二手房“带押过户”交易难度。2024年前三季度共受理不动产登记各项业务49649宗,其中办结不动产带押转移业务共457宗,涉及买方抵押金额总量26296.55万元。
(三)做好2024年营商环境“获取经营场所(财产登记)”指标评价工作。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2024 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方案》(粤发改体改〔2024〕188号)部署,做好2024年营商环境“获取经营场所(财产登记)”指标评价工作。一是做好政策信息网上公开。认真梳理评价工作涉及的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办事指南、工作流程、办理时限、资费标准、统计数据以及改革举措、成效等内容,在网站、微信公众号分类集中公开展示并持续更新,便于社会公众查询及评价组获取分析。二是进一步落实便民利企改革举措。按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部署的各项改革要求,对照省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内容,深入排查改革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地方,积极探索优化创新改革举措,出台《阳江市“交地即交证”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阳自然资〔2024〕283号)和《阳江市“竣工即交证”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阳自然资〔2024〕358号),探索建立登记错误赔偿机制、不动产权利人线上授权委托查询等改革措施,不断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三是加强与省直部门的沟通和市县两级的联动,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强化自然资源领域执法监督。一是加大存量违法用地整改力度,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杜绝新的增量,坚决彻底消除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扎实抓好存量违法问题整改工作。二是制订《阳江市2024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以“零容忍”的态度、“长牙齿”的硬措施预防、纠正和惩戒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多措并举认真抓好2024年度卫片执法工作,严惩新增违法违规用地行为。2024年前三季度,全市2024年卫片监测排查发现违法用地185宗,面积507.4亩,目前,已完成整改17宗,面积56.33亩。
(二)以自然资源案件评查推动执法监督工作。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处罚治理,印发《阳江市2024年自然资源执法工作培训方案》对相关执法人员进行系统性培训,同时召开全市自然资源执法案卷质量评查会议,组织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2024年度以来的行政执法过程中产生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查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均已反馈县(市、区)局要求限时整改。
(三)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决策部署,推动田长制在我市范围内全面落实实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牢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坚决打击乱占耕地进行非农建设行为。在2023年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被省评为“优秀”等级(全省排名第五),其中耕地保护方面全省排名第二。2024年5月,市自然资源局江城分局、阳西县自然资源局被授予“全省耕地保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市自然资源系统3名同志被授予“全省耕地保护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四)加快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分发<广东省自然资源主要统计指标(2024年5月)>的函》,我市批而未供土地在2023年底前形成的基数为49885.23亩,按省要求处置率须达到25%以上,即在2024年年底前需处置约12500亩,同时,我市2024年闲置土地总量年度净减少率不低于15%。前三季度,我市共处置批而未供土地5076.18亩,处置2024年“增存挂钩”闲置土地1482.46亩。目前,我市闲置土地总量年度净减少率为17.25%,处置进度居全省第二。
(五)大力推进生态修复。1.大力推进红树林营造工作,目前已修复33.76公顷,完成任务;已完成营造259.9公顷。2.扎实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我市共有持证矿山38个,其中在采矿山23个,已达标矿山22个。3.加快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阳西县积篢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国家试点子项目已完工项目14个。阳西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方案已经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备案,其中一期项目包已完成招标工作;阳春市春北“山水画廊”片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已经市级专家评审通过;阳东区新洲镇-东平镇以及阳东区红丰镇2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均已完成实施方案(初稿)编制,正按照省最新工作要求加快优化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七、存在不足
一是法制宣传力度不够,法治队伍素质仍需加强,宣传方式和宣传手段上需要进一步创新;二是行政执法监督效能需要进一步发挥,治理能力尚需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运行效能还需继续提高。
八、2025年工作设想
(一)进一步聚焦法治建设理论学习。进一步落实“八五”普法计划相关要求,继续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将阳江市城市规划展览馆打造成为展现城市新形象的窗口、科普宣传教育的学习基地。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通过多种形式,探索开展以案释法教育活动,收集整理自然资源管理典型案例,增强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的广泛性、实效性,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持续优化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自然资源行政审批,开展政务服务事项“二次统筹”工作,全面提高线上“一网通办”水平,拟建立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的业务规范,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办理。
(三)加强普法宣传力度。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积极筹划建设我市自然资源法治宣传阵地,继续做好“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的宣传活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开展法治讲座,举办法规知识竞赛,充分借助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普法活动,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的广泛性、实效性。
(四)畅通自然资源争议化解渠道。做好信访工作,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利益表达、协商沟通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引导和支持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加强行政复议宣传,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认真执行行政复议法律法规,增强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高行政复议的质量和效率。
(五)强化行政复议和民事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注重法定时效期,积极组织相关科室研究案件,严格履行各项行政应诉职责和义务,及时提交行政答辩。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结后,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后工作的改进意见,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
阳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