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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00698175178J/2026-00073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6-05-07
名称: 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国债申报工作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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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国债申报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08  浏览次数:-

  为全力做好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支持范围、标准

  (一)支持范围。4层及以上无电梯的既有住宅(老旧小区不限建成年限,安置房、公房可纳入),自建房、别墅、单一产权住宅(整栋楼只有一个产权证)不纳入。

  (二)资金支持标准。4-6层每台补助25万元,7层及以上每台补助30万元。优先支持采取平层入户方式的加装项目。

  二、申报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一)已开展加装电梯可行性评估论证(可用地质勘察报告、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代替);

  (二)居民已依法表决同意加装电梯、实施方案、出资比例、后期维护方案;

  (三)已签订加装电梯合同;

  (四)已通过联合审查(可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消防、安全等审查意见代替);

  (五)2026年1月1日以来按规定办理加装电梯施工许可(备案、告知)等同意开工手续的项目(已完工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流程

  立项备案:在“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登记赋码;系统申报: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完成线上填报。

  对于暂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推动完成相关前期手续办理,符合条件后纳入项目储备库。

  四、申报路径

  请有意申报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的单位或业主代表,于2026年5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经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规定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五、其他事项

  申请加装电梯的业主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共同承担建设主体责任,应当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以及监理。

  加装电梯技术性能指标原则上不得低于《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5〕52号)有关要求。优先选用整机质保和全包维保不低于5年的电梯,有条件的应满足无障碍要求。

  六、咨询电话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662-3420666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