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工作部署,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满足工薪收入群体刚性住房需求,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我市拟启动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定义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申购条件、销售价格、处分权利,面向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住房困难的工薪收入家庭和各类引进人才等群体销售的保障性住房。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施封闭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保障性住房不得设定除购房贷款担保外的抵押权。
二、保障范围与轮候登记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主要满足城市工薪收入群体的刚性需求。从解决最困难工薪收入群体住房问题入手,逐步将范围扩大到整个工薪收入群体。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对象包括本市户籍住房困难的工薪收入家庭和各类引进人才等群体。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家庭成员包括主申请人、主申请人配偶及其子女。申购家庭应当确定1名主申请人,主申请人配偶及其子女为共同申请人。
一个家庭只能拥有一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同时符合户籍家庭申购条件和人才家庭申购条件的,可以自主选择一个类别申请购买,仅限购买一套。
三、准入条件
(一)户籍家庭(含单身人士)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主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
2.主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主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应当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者在阳江市虽有自有产权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
4.家庭成员申购前3年内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转移记录。
5.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6.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购买房改房、解困房、单位内部集资建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限价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7.主申请人申购前在本市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已满36个月且申购时处于在保状态;存在中断、补缴情形的,中断、补缴累计时长不得超过6个月,且该部分月份不计入前述的累计缴纳时限。主申请人年满50周岁的,不受基本养老保险缴交时限及状态限制。
如果申请人为未婚、离异、丧偶等单身人士的,主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二) 人才家庭(含单身人士)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主申请人须符合以下人才认定情形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国内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境外院校学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主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应当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申购前3年内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转移记录。
3.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购买房改房、单位内部集资建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限价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4.主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的,需全职在阳江市工作;具有硕士学位的,申购前需在本市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其他人才申购前需在本市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24个月,申购时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应当处于在保状态,发生中断、补缴情况的累计不超过6个月且相应的月份不计算在内。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才家庭(含单身人士),主申请人不受年龄限制。
四、申请流程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申请轮候家庭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轮候家庭资格审核通过后,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纳入我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轮候库,取得轮候资格。申请人进入轮候库后,不进行排序,有项目房源后,根据项目房源的数量、轮候库入库时间及申请人报名数量,以摇号或抽签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轮候期间,家庭户籍、住房、婚姻、收入、社保等信息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向轮候登记部门申请变更。
五、轮候登记时间和方式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登记实行常态化线上申请。自2025年 4月23日0时许,申请人登陆阳江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侯库(https://lhk.mohurdic.org.cn/883401#/home)、微信搜索“阳江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侯库”小程序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签署《阳江市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家庭基本情况承诺和授权查询书》上传后,按要求提交身份、户籍、婚姻、上年度家庭收入等证明材料。申请轮候登记的家庭对轮候登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意授权相关部门进行户籍、住房、婚姻、社保等状况查验。
六、户型面积和配售价格
户型单套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左右户型为主,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配售基准价格由建设运营机构根据项目土地统筹成本、建安成本、财务成本、销售管理成本、合理利润以及相关税费等因素测算,并结合工薪收入群体支付能力、同区域商品住房售价等因素合理确定。单套住房的销售价格以配售基准价格为基础,结合房屋楼栋、楼层、朝向、户型等因素确定,上下浮动不超过10%,实行一房一价,并向社会公布。
七、注意事项
(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人才公寓等政策性租赁住房,已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应当在申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时如实申报,并承诺获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后按时退出。
(二)工薪收入群体购买的保障性住房不得长期闲置(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1年及以上)。如因长期闲置、辞职等原因确需退出的,由政府指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机构按规定予以回购或内部流转。
(三)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回购价格按照原购房价格每年扣减1%计算(不足1年按1年计算),扣减年限最高不超过20年,回购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性质不变。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全装修现房销售,购房家庭自行装修费用不纳入回购价格计算内容。
(四)本公告自《阳江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实施之日起废止。
八、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662-3429138、332392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2:30-5:30
温馨提示:轮候登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全程不收费、无中介、不代办!如遇个人或中介机构以收取钱财为目的代办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请立即报警。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