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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00698175178J/2024-00095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4-05-15
名称: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阳江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号: 阳住建〔2024〕11号 发布日期: 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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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阳江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3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管道燃气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市场运行,健全和完善管道燃气监管体系,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我局组织制定了《阳江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实施。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5日

(联系人:陈士心,联系电话:0662-3428882,传真:0662-3425628,电子邮箱:yjrq3428882@126.com)




阳江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管体系,规范我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运行,切实加强政府监管,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对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经营情况应建立评估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市管道燃气行业实际,现制定本评估办法。

  一、评估主体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的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实施市政府授权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工作。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受本级人民政府授权,具体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工作。

  二、评估组织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组织专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经验的第三方机构对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的特许经营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周期一般不得低于2年,原则上每5年进行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实施年度评估(当地已签订管道燃气特许协议的要按照协议上的评估周期进行评估:阳西县、高新区、海陵区为年度评估,江城区为10年进行一次)。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每年(江城区、阳春市、阳西县、高新区、海陵区为每年1月30日前,阳东区为每年5月31日前)要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交上一年度的特许经营报告(内容包括特许经营资产情况、发展、管理、服务质量报告、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和企业基本状况等)、特许经营财务报告。评估实施前,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要对照本办法提供自评报告,准备佐证材料,评估小组评估后形成评估报告。

  三、考评依据

  (一)《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二)《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三)《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四)《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五)《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GB/T 50811-2012),《城镇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

  (六)其他相关法规、标准。

  四、评估内容及要求

  (一)特许经营协议条款的完整性和动态适应性

  要求: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条款的完整、合法,各方主体明确、权利义务清楚。

  (二)特许经营企业投资建设发展及规划制定执行情况

  要求:企业制定的管道燃气发展规划及年度工程计划,须符合和满足城市功能的需求;并上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规划及计划执行情况良好。严格依据国家有关资产管理规定加强财务核算管理,企业资金流转正常,效益良好,未发生影响特许经营业务的重大事项。

  (三)特许经营企业的管理能力和服务质量情况

  要求: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用户发展、安装施工、充值缴费、维修安检等工作流程完善,办事程序公开、便捷,服务效率和质量不断提升;客户服务人员、设施配置合理,客户服务渠道多元化。

  (四)燃气设施的建设与改造是否依据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规划要求执行

  要求:规范工程建设程序,燃气工程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及时报送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工程竣工资料档案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五)提供的燃气产品和服务是否满足各类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要求:定期对气源质量进行分析检测,确保燃气质量符合标准;定期对管道末端(用户端)管道内的加臭剂浓度进行检测分析,确保末端加臭量符合要求;落实居民灶前压力检测制度,确保用户用气压力在正常范围;建立燃气产品信息定期公布制度,让社会公众了解和掌握天然气质量信息,提高社会满意度。

  (六)应急预案的制定、执行情况

  要求:企业制定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配备应急人员和必要的应急装备、器材,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演练有记录。企业根据供气规模,还应建立燃气应急储备,具备气源应急调峰能力。

  (七)重要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

  要求:厂站、管网等设备、设施定期维护检测,保养良好,重要设备、设施完好率100%。

  (八)安全生产和管理情况

  要求:安全组织体系设置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厂站、管网运行良好,燃气设施安全保护措施有力,相关记录台账完善。

  (九)用户投诉处理及满意度调查情况

  要求:用户报修、投诉处理及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报修、投诉处理有记录。

  (十)根据当地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所需要评估的其他事项

  五、评估标准

  经营情况评估以百分制记分,75分及以上为“通过”,75分以下为“不通过”,记分按照《阳江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评分标准》(见附件)进行。

  评估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评估的特许经营企业按“不通过”判定。

  1.擅自转让、变相转让,出租或者质押特许经营权的;

  2.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且危及公共安全的;

  3.所提供的燃气产品和服务达不到国家规定或者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标准,严重影响公众利益的;

  4.不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或者不履行燃气设施建设、保养维护、更新改造义务,危害公众利益、公共安全的;

  5.违法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应予收回特许经营权的。

  六、评估程序

  开展评估应当按照以下程序执行:

  (一)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在评估年度10月底前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报送自评报告,并准备涉及评估内容的相关资料,包括评估周期内的年度经营计划及执行情况、各类财务报表、生产运行过程中的各类报表、服务及投诉处理的各类报表、建设和投资情况说明、保障正常运行的情况说明、普遍服务和公益性义务的执行情况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情况等。

  (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评估年度的12月底前组织评估小组完成评估工作,并向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为“不通过”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责令特性经营企业立即整改;特许经营企业应在3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请复核;在规定的期限内,特许经营企业整改完毕经复核合格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给予出具“通过”的评价结果。评估结果为“通过”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成果应用

  根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以及当地《特许经营协议》相关规定,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责令逐一予以整改,特别是针对企业股权变更情况、设施的建设与改造是否满足城市发展和市民用气需求、重要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安全生产情况等主要考量项目,应严格进行把关,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等情形,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临时接管。

  附件:阳江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评分标准




附件

阳江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评分标准

序号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评估方式

得分

1

一、特许经营协议条款的完整性和动态适应性(3分)

协议条款的完整性

1.协议条款完整、合法、动态适应,应急预案完整,临时接管条件完整的,得3分,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3

查阅资料


2

二、特许经营企业投资建设发展及规划制定执行情况(10分)

规划制定及执行情况

1.按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燃气专项规划及其他相关要求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查阅资料


3

建设资金情况

1.建设资金投入充足保证项目建设进度的,得1.5分;投入不足造成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的,不得分。2.企业资金流转正常,未发生影响特许经营业务的重大事项,得1.5分;否则不得分。

3

查阅资料及台账


4

项目建设情况

1.燃气场站按规划进度建设的,得1分;每存在1座燃气场站未按规划建设的扣0.5分,扣完为止。(对没有门站接收能力的企业此项不计分) 2.高压、中压管道等按规划进度建设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2分。 (高压、中压管道建设工程量每低于规划指标10%的扣0.5分,扣完为止。)

3

随机抽查、查阅资料


5

燃气用户发展情况

1.燃气用户发展符合城市发展需求或达到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内容,得1分;否则不得分。2.企业管理的燃气用户数据库必须在企业所在地保存及运行,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查阅资料及台账


6

三、特许经营企业的管理能力和服务质量情况(17分)

企业管理能力

1.企业文化理念、文化建设、公益事业和文化活动制度健全且有相关资料的,得2分;缺少相关资料的,扣0.5分;扣完为止。2.经营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管理制度等各类制度健全的,得2分;缺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3.建立燃气管网生产调度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4.有GIS、用户信息管理等其他信息化系统的,1个得1分;最高得2分 。

8

查阅资料、系统查询


7

行业服务质量

1.企业对所有用户普遍地、无歧视地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2.符合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用气报装便利化的要求,得2分;否则不得分 。3.营业网点和服务人员配置情况满足用户需求,每10万户至少配备1处营业网点,得1分;否则不得分。4.用户发展、安装施工、充值缴费、维修安检、客服热线等各类制度健全、工作流程完善,办事程序公开、便捷的,得2分;缺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5.用户报修、投诉处理及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报修、投诉处理有记录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6.供气价格、工程安装费、延伸服务等收费,价格按物价部门文件执行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9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及台账、用户测评


8

四、燃气设施的建设与改造依据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规划要求执行(10分)

设施建设、保养维护、更新改造情况

1.合理制定燃气设施建设、保养维护、更新改造计划,并按计划有序开展业务的,得3分;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2.燃气设施建设与更新改造符合区域城市建设规划和区域燃气专项规划的要求,得1分;否则不得分。3.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对已投入使用的管道燃气设施工程按设计规定的年限届满前及时进行评估的,得2分;逾期未评估的,不得分。(所有设施设备均未到达设计规定使用年限的不扣分)

6

随机抽查、查阅资料


9

工程建设情况

1.规范工程建设程序,燃气工程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的,得2分,抽查发现一项未办理手续扣1分,扣完为止。2.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及时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工程竣工资料档案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得2分,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4

随机抽查、查阅资料


10

五、提供的燃气产品和服务是否满足各类标准和规范的要求(15分)

产品质量

1.定期对气源质量进行分析检测,燃气质量符合《城镇燃气技术规范》标准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2.定期对管道末端(用户端按万分之一取样)管道内的加臭剂浓度进行检测分析,末端加臭量符合要求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3.建立居民灶前压力检测制度,用户用气压力在正常范围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3

查阅台账、抽样检查


11

气源接收及协调

1.具有接收供气需求管输能力的门站,得1分;每增加1座得0.5分, 最高得2分。2.具备良好的气源协调能力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3.与上游供气企业签订长期气源采购合同,合同气量占年度用气量90%(含)及以上的,得1分。

4

查阅门站、设计图纸、供气合同


12

储气调峰及保供

1.制定保供方案并落实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2.储气调峰能力适应城市发展需求:储气能力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供气量5%的,得5分;不满足其上一年度供气量5%的,不得分。

6

查阅资料、实地查看


13

信息公示公开

1.建立燃气产品信息定期公布制度,让社会公众了解和掌握天然气质量信息,提高社会满意度,得2分,缺少一项公示内容扣1分,扣完为止。

2

随机抽查、查阅资料


14

六、应急预案的制定、执行(9分)

应急预案编制情况

1.按相关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执行良好的,得2分。2.按相关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未按规定执行的,得1分。3.未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不符合相关要求及应急预案未报当地燃气主管部门备案的,缺少1项扣1分,最多扣2分。

2

查阅资料及台账


15

抢险救援及应急演练

1.按相关要求建立相应的组织、指挥、设备、物资等保障体系的,得1分;建立专(兼)职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且具有可操作性的,得1分;最高得2分,否则不得分。2.抢险人员和应急装备、器材配置齐全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3.按照《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规定进行演练并有演练记录的,得3分;进行演练无记录的,得1分;未进行演练的不得分。

7

查阅资料及台账


16

七、生产运行管理及重要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10分)

管网运行管理

1.管网巡检制度健全或落实到位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2.定期开展管网安全隐患排查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2

查阅资料及台账


17

场站管理

1.场站巡检、值班、设备管理等制度健全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2.场站重点部位实施重点管控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2

随机抽查、查阅资料


18

设备运行管理

1.设备管理制度健全或落实到位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2.定期对厂站、管网等设备设施定期维护检测,保养良好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3.重要设施设备完好率100%的,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4.设备运行台账健全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4

随机抽查、查阅资料


19

燃气设施保护

1.制定第三方施工管控措施并按制度执行的,得1分。2.在燃气设施周边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得1分,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2

随机抽查、查阅资料


20

八、企业安全生产和管理情况(22分)

安全生产情况

1.具有健全的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得1分;否则不得分。2.重要岗位操作规程执行到位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3.安全生产资金符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计提和使用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4.检测设备先进、配备齐全,得2分;否则不得分。

6

查阅资料及台账


21

入户安检情况

1.有完善的用户档案,得1分;有入户安检系统记录的,得1分;最高得2分。2.每年至少为居民用户户内燃气设施免费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的,得1分;每半年至少为单位用户燃气设施进行一安全检查的,得1分;最高得2分。

4

随机抽查、查阅资料


22

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持证上岗最低人数符合《山东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的,得3分;一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3

现场检查、证书核查


23

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1.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台账完善的,得1分;按时限、按要求完成隐患整改的,得1分;最高得2分。2.有1至3项(处)未按时限、按要求完成隐患整改的,扣1分。3.有3项(处)以上未按时限、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不得分。

2

查阅资料及台账


24

安全宣传

1.开展用气知识普及、用气安全宣传和教育等社会公益性活动的,得1分;每增加1种形式的宣传,得0.5分,最高得2分。2.按规定开展企业安全评价工作的,得1分。

3

查阅资料


25

安全事故

在本评估周期内:1.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得4分。2.每发生1起一般事故,扣2分;扣完为止。 3.每发生1起及以上较大事故或3起及以上一般事故,不得分。(注:根据事故调查结论,燃气企业无责安全事故不计入)

4

查阅资料及台账


26

九、用户投诉处理及满意率调查(4分)

投诉处理情况

1.用户有效投诉处理结果满意度为95%及以上,得2分;75%-95%,得1分;其余不得分。

2

查阅资料


27

社会满意度调查

1.电话调查、上门调查满意度为95%及以上的,得2分;75%-95%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注:各类用户样本数量一般不低于用户数的1‰,原则上不低于 100户)

2

抽样检查


28

总得分




附件:

1.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阳江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