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贯彻执行。省内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4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统一自动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申请;除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证书外,由省内各级住建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以下简称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3 年 12月 31日前届满的,即日起可向相关住建主管部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资质有效期于 2023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向相关住建主管部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再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不予受理。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6日
附件:
1.阳住建通〔2023〕350号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