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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00698175178J/2022-00064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2-04-13
名称: 关于印发《2022年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阳住建通〔2022〕127号 发布日期: 2022-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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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14  浏览次数:-

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我局制定了《2022年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13日

2022年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

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2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2022年阳江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围绕住房城乡建设中心工作,明确年度普法依法治理重点任务(详见附件1),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我市加快打造沿海经济带的重要战略支点、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滨海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贡献住建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活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等精神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党支部,机关干部学法重点内容,利用法治专题讲座、会议前学法等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制度化经常化阵地化的意见,深入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三、进一步加大民法典学习宣传。结合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深入开展以“民法为民 粤建越美”为主题公益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四、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重要工作开展普法宣传。重点围绕建筑市场监管、城市房地产管理、物业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绿色节能建筑方面政策法规普法宣传,结合“质量月”“安全月”“节能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行业管理法规规章的普法宣传。加强疫情防控、公共卫生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学习宣传党章为重点,深入学习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运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阳江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众服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集中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

  六、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除相关公共法律外,还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举办两期法治专题讲座。组织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加2022年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

  七、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宣传和传承。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依托全市在建建筑工地、物业管理小区、历史建筑等建立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基层普法宣传阵地。

  八、在立法、执法和法律服务中开展实时普法。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前的宣传。落实典型案例发布和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强化普法与执法相结合。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和考核。将普法融入到立法调研、现场执法、新法宣贯、政策宣讲等全过程,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向谁服务谁普法延伸。

  九、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本单位内设各机构的普法责任,将普法责任压实到局直属单位、各基层单位。制定“谁执法谁普法”重点任务责任清单(详见附件2),并向社会公布。

  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普法。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公职律师、法律顾问、行业企业法务工作者、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组建志愿者普法队伍,壮大社会力量普法队伍。合理利用人防LED显示屏、建筑工地围墙、物业小区宣传栏等平台开展公益普法宣传,采用公益广告、标语、横幅、明白卡、广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开展公益普法宣传。

  十二、强化党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加强组织协调,完善本局普法依法治理的相关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和“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作用,定期召开小组会议,听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普法依法治理重大工作,统筹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项目化推进重点任务落实。

  附件:1.2022年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依法治理重点任务

  2.2022年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依法治理责任清单

附件1

2022年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普法依法治理重点任务

序号

工作任务

1

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学习宣传

2

开展“民法为民 粤建越美”主题普法活动

3

印发并组织实施《关于在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

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4

制定实施2022年度普法计划、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

5

开展党内法规学习,主要学习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

6

结合“质量月”、“安全月”、“节能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

7

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工作政策宣传

8

围绕房地产市场、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普法活动

9

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组织领导干部旁听法院庭审,举办两期法治讲座,组织年度学法考试

10

开展“宪法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活动

附件2

2022年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依法治理责任清单

序号

职责任务

工作内容、要求

方式

主办部门

对象

1

一、建立健全普法责任制

(接上)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作为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纳入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

制定《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宣传法制科

干部职工

2

按照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坚持局党组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建立健全局党组主要领导负责的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将普法工作列为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

成立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治政府建设暨“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宣传法制科

干部职工

3

制定局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方案和重点推进事项,并报市普法办备案;制定局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明确普法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制定《2022年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干部职工学法计划》《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

宣传法制科

干部职工

4

制定本科(室)、单位年度普法宣传方案。

普法计划。

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

干部职工

5

二、突出普法重点内容

(接上)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

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全系统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施方案,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集中研讨、专家专题辅导、主题党性教育、党员轮训、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方式组织学习。

机关党办

干部职工

6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民法典,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党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和法律培训。

机关党办

宣传法制科

干部职工

7

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增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员依法履职能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增强社会公众的住房和城乡建设法治观念,提高全社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知晓度。

专题辅导课、主题党日、座谈培训、法治专题讲座。

宣传法制科

干部职工、
社会公众

8

深入学习宣传规范行政机关行为的法律法规,全面提高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能力。

通过专题辅导、座谈培训等多种方式,结合网络新媒体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学习。

宣传法制科

科技教育和信息科

干部职工

9

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党内法规,增强广大党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通过专题辅导、党员轮训、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结对共建、座谈研讨、现场教育、主题党性教育等多种方式,结合微信、微博等平台和微视频、微动漫等“微学堂”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学习。

机关党办

干部职工

10

三、切实抓好本局普法

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抓实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

党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和法律培训、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等。

宣传法制科

机关党办

干部职工

11

加强完善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人员日常学法和培训制度,每年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不断提高法治素养。

住房和城乡建设干部在初任培训、升职培训、年度培训等各阶段安排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宪法法律、党内法规等法治教育内容;法治专题讲座等。

人事科

宣传法制科

干部职工

12

健全住房和城乡建设干部或新入职公务员宪法宣誓制度,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宪法宣誓。

人事科

宣传法制科

干部职工

13

完善学法用法监督考核评估机制,坚持把依法依规办事作为检验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学法用法成果的重要标准,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住房和城乡建设干部的重要内容。

学法用法考试。

人事科

宣传法制科

干部职工

14

四、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解读和发布

(接上)

利用住房和城乡建设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过程以及新颁后向社会开展普法。

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微博微信、新媒体等渠道,对住房和城乡建设新政进行主动发布。

办公室

干部职工、
社会公众

15

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以外,都要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增强社会公众的理解和认知。

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办公室

干部职工、
社会公众

16

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文件和解读稿同步起草、同步报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制度,对外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同时同步解读文件,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告,帮助公众准确理解和执行,进一步增强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的实效性。

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微博微信、新媒体等渠道,对住房和城乡建设新政进行广泛宣传。

办公室

干部职工、
社会公众

17

做好对涉住房和城乡建设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发布权威回应。

宣传法制科

干部职工、
社会公众

18

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形象的表达方式宣传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和政策,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

通过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媒体公布或在公共场所发布。

办公室

干部职工、
社会公众

19

五、把普法贯穿到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全过程

将普法融入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全过程,在执法中实时普法、精准普法。要把普法责任贯穿到行政审批、执法监管、行政复议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积极引导社会公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权益,形成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过程即是面向社会宣传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的过程。

实时普法、精准普法;面向社会宣传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

宣传法制科

各执法部门(单位)

干部职工、
社会公众

20

坚持全员普法,把普法责任落实到岗。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积极主动回应公众关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热点难点问题,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充分运用住房和城乡建设典型案例开展生动直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

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集中曝光违法案件,积极上报法治宣传教育典型案例

宣传法制科

各执法部门(单位)

干部职工、
社会公众

21

六、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集中宣传活动

在“质量月”“安全月”“节能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根据省住建厅和市政府确定的宣传月主题,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重点,进行周密部署和组织。

局机关结合实际,围绕主题,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安排好集中宣传活动,增强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的感染力和有效性。

宣传法制科

局各科(室)

直属各单位

干部职工、
社会公众

22

深化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主题活动,全方位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

丰富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活动形式,广泛吸引全社会参与,努力营造住房和城乡建设法治良好氛围。

宣传法制科

干部职工、
社会公众

23

七、大力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阵地建设

积极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教育示范阵地创建活动,培育法治创建示范单位,加强法治文化建设,面向社会经常性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教育实践活动,增进公民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理解和共识。

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教育示范基地、法治创建示范单位。

宣传法制科

干部职工、
社会公众

24

开辟住房和城乡建设法治专版、专栏、专题进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宣传。加快新媒体建设,将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平台。

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

办公室

科技教育和信息科
宣传法制科

干部职工、
社会公众

25

开展好面对公众的咨询服务、帮助公众及时准确知晓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和政策。

运用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网络问政平台、网上信访平台和12345热线。

宣传法制科

干部职工、
社会公众

26

八、大力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和政策公众宣传力度

宣传普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

通过专题会议、业务培训、检查督导和行政执法等过程中向主管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宣传、普及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和政策。营造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自觉承担起应尽的普法工作社会责任。

局各科(室)

直属各单位

干部职工、
社会公众

备注:1.责任部门为牵头科室(单位),其他相关科室(单位)根据职能积极配合;

2.牵头科室(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有效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请行业协会参与或组织开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