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开发企业、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对我局于2015年3月27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管道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的通知》(阳住建〔2015〕12号)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23日
附件:
1.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管道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的通知》的通知(阳住建通2022-53号).pdf
索引号: | 11441700698175178J/2022-00042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2-02-23 |
名称: | 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管道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 ||
文号: | 阳住建通〔2022〕53号 | 发布日期: | 2022-03-01 |
主题词: |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开发企业、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对我局于2015年3月27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管道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的通知》(阳住建〔2015〕12号)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23日
附件:
1.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管道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的通知》的通知(阳住建通2022-5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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