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少群众到公积金窗口办理提取时,提出“大修自住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那为什么装修自住住房却不可以办理提取业务?”
其实,对于房屋大修和房屋装修,二者虽然相差一个字,但在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上是有很大差别的,两者不能混淆一通,就让小编来一一告诉您吧!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二)......”。但装修、装饰、中修、小修并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提取范围内,以下是“装修”和“大修”的区别:
一、装修
装修是指按照个人意愿,对质量合格的住房进行的一种修饰和美化;是在原有房屋结构上进行表面的装饰行为和房屋内部的修饰行为。
二、大修
根据1985年1月1日原城建环保部批准试行的《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试行)》,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的一种房屋加固修缮行为。《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一般规定6.1.4.3 C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安全使用需求,房屋局部处于危险状态,构成局部危房;6.1.4.4 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需求,房屋整体处于危险状态,构成整幢危房。《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GB/T51353-2019的规定,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和大修费用发票,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综上所述,大修并不等同于装修,装修不符合提取条件,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