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现将我局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雄同志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建设法治政府、建设“阳光住建、法治住建”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
一是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每年年初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制度,全面支持市纪委监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监督工作。
二是坚持常态化法治学习。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列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干部职工理论学习重要内容,综合采取“党员微信群”“学习强国”“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平台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民法典》《公务员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等内容。结合部门实际,不断加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领域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今年以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共组织学习包括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十九届五中全会等专题9次。
三是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落实。制定印发了《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七五”普法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安排,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聘用法律顾问1名,对决策论证、起草规范性文件、重大事项决策、合同审查、案件审查、信访接待等各类涉法、涉诉事务工作虚心请教意见建议,有效地提高法律风险防控能力;把法治建设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经常性提醒督促班子成员和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加强依法行政,不断推动法治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在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中担当尽责。
四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提高了行政检查的科学性和公平性;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进行全过程记录并归档,逐步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执法人员均持有《行政执法证》,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公共法规、专业法规知识学习,考核合格率达100%,按规范标准办理《行政执法证》。
五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阳江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等文件的规定处理行政案件。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六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确定年度普法重点,建立普法工作目标责任制,使工作始终处于“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的良性循环中。亲自率领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负责人深入建筑工地和社区为建筑工人、社区群众普法宣法,开展“法律进工地”“法律进社区”和扫黑除恶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共开展“法律进工地”“法律进社区”2次,为一线建筑工人和社区群众送去《建筑法》《安全法》《民法典》《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单行本650本,宣传海报、宣传单张等4300份。
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和落实情况
(一)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加强复工复产法律服务保障。为做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两不误”,我局主动发挥职能作用,经市政府同意,出台了《阳江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城乡建设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降低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的最低预留资金比例、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行第三方担保制度、鼓励银行机构保障首套房按揭贷款需求等一系列措施支持企业渡过难关,保障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和经济稳定增长。
同时,先后制定发布了《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措施》《阳江市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工作指引》《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制度》《阳江市物业住宅小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方案》《关于我市房地产领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企业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减免民营企业租户租金的通知》《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指引文件,指导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保障,并提前部署好防疫措施,提前抓好细节落实。
(二)积极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办实事和党建活动,打赢脱贫攻坚战。一是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把“法律进乡村”活动作为扶贫帮扶工作的一项工作内容,通过向帮扶对象宣传依法治国、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等法治观念,不断提高农村人口法律意识。今年以来,专门开设村级培训班,培训提高村委学员干部素质,提高村民务工技能。共培训村“两委”党员干部、务工农民58人/次。二是在疫情期间为保证贫困户学生正常网上教学。共资助1.6万元为17个贫困学生采取赠送学习移动终端、保障网络畅通等多种方式,为贫困学生创造线上学习条件。三是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完善村党员活动室,为党员活动室配备空调、会议话筒、扩音设备等,为保证党员开展活动提供良好的环境,今年开设两委干部党建培训班3次,培训两委干部24人次,全面提高村委会干部的组织纪律,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据统计,在脱贫攻坚战中,我局建档立卡贫困户共110户,人口249人中,帮扶贫困户人均年经济收入最低为8333元(具备劳动能力家庭)、6350元(无劳动力家庭),最高人均年收入29037元。贫困群众吃穿不成问题,“两不愁”质量水平明显提升,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接近完成。
(三)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一是将《民法典》的学习作为局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的学习内容,于2020年7月6日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贯彻《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以领导干部先学带动全局干部职工的学习。二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于9月15日邀请阳江职业技术学院讲师为全局干部职工作辅导报告。三是在局内开设学习《民法典》宣传专栏,营造全局学习运用《民法典》的气氛。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改革发展
一是开展涉及营商环境法规文件清理工作。开展《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定标办法》的修订工作;宣布《阳江市物业管理规定》(阳府〔2015〕1号)因有效期已届满失效;启动《阳江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价备案管理办法》修订工作。
二是落实“违反公平竞争”法规文件清理工作。对 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由我局实施或牵头实施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文件进行清理。经清理,2019年12月31日前我局未牵头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涉及我局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共9件,拟修订3件,保留6件,继续保留实施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未发现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情况。以我局名义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的部门规范性文件7件,拟修订1件,保留6件,经清理,继续保留实施的部门规范性文件未发现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情况。
(五)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推进良法善治
一是继续推进《阳江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2020年1月,我局收到起草单位修改的《阳江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2月初,完成局法律顾问审查和合法性审查,提交局党组会议通过。2月26日,我局将草拟的《条例(草案)》(送审稿)提请市政府审查。4月24日,市司法局召开立法座谈会和立法论证会,征求对《条例》(送审稿)的修改意见和对立法相关事项进行论证。5月7日,我局收到司法局转来《关于对〈阳江市农村的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送审稿)〉进行修改完善的函》。我局和起草单位已对征集意见是否采纳作出说明,并对原条文进行修改形成《条例》(送审稿修改稿),5月28日移送司法局审查,8月提请市人大审查。
二是加强执法规范化的制度建设。我局立足于基层,立足于实践,制定以及完善22项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及操作性强的制度,以完善的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具体为:从人的角度出发,着重于素质建设,以提高执法人的执法素质,为执法规范化打好基础的有《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访处理制度》《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等三项;从执行的角度出发,着重于对法定程序进行明确和细化,以确保公正执法的有《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决策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等9项;从监督的角度出发,着重于监督机制、奖惩机制的完善,以全面促进执法规范化有《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决策监督制度》《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等10项。
(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构建依法行政治理体系
1.推动行政权力事项承接和压减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委托实施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粤建人函〔2020〕37号)要求,承接委托事项6项(行政许可3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承接重心下移的行政检查5项;承接省人防办委托行政征收事项1项,承接重心下移的行政检查事项2项。在广东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逐项录入办理流程图、办理流程说明、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等要素。核对无误后,将相关信息上报备案,并及时按质检反馈意见对系统事项进行整改完善。在实施清单编制、校准工作结束后,将实施清单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公开,以便企业及群众办事。目前,我局办理了1宗房地产估价机构信息变更业务。
2.加强中介服务超市建设。我局2020年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共4项,分别是大中型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拟建设场地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编制、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因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人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审计”的设立依据《外商投资建筑企业管理规定》于2020年1月17日被废止,我局不再保留该中介服务事项。上述保留中介服务事项已报送市政数局。我局已在中介服务系统中更新了保留事项的具体内容。
3.推进电子证照工作。着力推进房地产估价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的电子证照。目前,已有两家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政务平台申领电子备案证书。简化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办证资料,不需企业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统计报表、企业管理人员任职书等资料。
4.简化审批流程。一是下放建设工程消防业务办理权限。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的要求,我局印发了《关于明确市和县(市、区)建设工程消防业务办理权限的通知》(阳住建通﹝2020﹞163号),明确自2020年6月1日起,我市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施工许可管辖权原则划分承办范围,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业务下放到县(市、区)住建部门负责,能更加高效直接地服务企业。二是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各管道天然气企业在广东政务网和“粤商通”平台,分别设置“用能报装”服专区,实现行政审批标准化、简单化和审批程序规范化,推进网上审批和并联审批,保障审批信息高效共享,尽可能使群众足不出户上网办理,减少人员聚集。三是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制定了《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5.支持服务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工作部署,草拟了《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阳府〔2020〕3号)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二是主动协调解决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复工复产中遇到的防疫物资、原材料供应等问题和困难,多方联系,全力协调,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防疫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共为企业订购口罩32.6万只、温枪160支、消毒液3867升。三是按照“只跑一个窗口,交一套材料、最多跑一次”的标准建设要求,对全市现有房地产网签系统进行优化,综合到一窗受理平台,按照省、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信息集成和流程集成模式的“一窗受理”。同时,我局积极推进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将房屋网签备案查询进驻“粤省事”小程序,实现全市个人房屋交易合同网签信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掌上可查。
6.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实施执法公示制。在网站及局机关大厅公开我局三定方案,公开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职权,公示我局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实现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二是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制定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了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购买了执法记录仪6套、录音笔6支、佳能相机1部。三是统一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局宣传法制科负责对日常执法文书的审查,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7.优化行政决策。今年,我局负责起草的《阳江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列入阳江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我局将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履行拟订草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工作程序,进一步推行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实行聘请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设立法律顾问工作室,做到重大决策、相关协议和合同文书审查、行政复议与行政案件应诉及其他涉法事务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并使其制度化,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8.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制定规范性文件。今年以来,我局根据国家建设立法进程、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和市住房城乡建设的工作实际,与时俱进制订了《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试行)》《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阳江市市区房地产开发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和社区公共用房直接移交的通知》《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4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都严格按照《阳江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阳府〔2012〕72号)的文件精神依法制定,符合我局职权范围;都经过局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经过我局宣传法制科及市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审查率、统一发布率均达100%,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没有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收费等事项,没有发生因规范性文件存在违法事由被市政府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的情形。二是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清理工作。我局每年对颁布实施的涉及住房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在执行过程中的情况进行跟踪、分析、评估,并结合贯彻《行政许可法》《民法典》,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变化情况和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对规范性文件和其他行政措施的及时清理,经过清理,现我局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23部。
(七)自觉接受各类监督,促进行政权力监督科学有效
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共 2件。一是对市人大办转来我局要求办理的建议进行分类、细化,并分解到相关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按时办理完成了代表议案建议。二是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我局自觉接受政协和各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对他们的建议,认真研究,及时办理。今年,我局认真办理并按时办结政协提案10件。三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对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本单位行政诉讼案件,按照《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出庭答辩,并提供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今年我局没有行政案件;作为复议机关受理复议案件1宗,对于受理的行政复议案,我局高度重视,自觉贯彻《行政复议法》,指派宣传法制科和业务科室共同参与、全程配合做好复议工作。四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对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通过网络问政、政府热线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据统计,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网络问政件181 件,办结181件,回复率办结率均达到100%。今年处理政府热线投诉2414件,及时率100%。接访群众来访111批,605人次,为群众调处解决了一批物业纠纷、房屋质量、房产证办证等问题,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八)加快建立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大排查检查力度,落实《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企业诚信管理办法》,细化房地产企业经营管理不良行为记录档案,通过信用等级管理房地产企业,为处理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依据。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局对市区26个房地产项目,18家物业服务企业和13家中介机构进行检查,共发出整改通知书(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2份、警示(提醒)函2份,约谈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共40多次,通报违法违规企业5家(其中房地产企业1家,中介企业4家),并对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作出暂停商品房销售网签资格处理,起到较好的震慑作用。二是制定《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增加“阳江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评价计分标准”,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优良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通过“阳江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评价计分标准”量化为具体分值,实行优良信用信息加分、不良信用信息扣分。在信用信息标准量化的基础上,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状况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并根据企业的信用等级实行差异化监督管理。三是牵头制定《阳江市燃气企业诚信行为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市燃气行业市场经营秩序,健全燃气企业诚信体系,营造诚信守信的社会环境,确保燃气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目前该《办法》正在征求意见当中。
三、存在问题
(一)重大行政决策方面。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制度的操作性不够强、落实不到位,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不高,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落实还不完全到位,重大决策第三方评估缺乏吸收和采纳意见的有效制度。
(二)行政执法方面。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看,少数执法人员执法不够严谨,主要存在调查取证不全面、权利告知存在瑕疵、审查合议过于简单、送达记载不规范、案卷归档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三)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措施保障方面。部分科室和直属单位对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有的单位全年未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未做到定期听取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汇报。
(四)普法宣法方面。一是普法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宣传教育还存在一定的形式化,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宣传和学习法律法规的经常性工作机制还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普法覆盖率和影响力还不够显著;三是“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需进一步强化,宣传实效有待提高。
四、2021年工作安排
(一)重大行政决策方面。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民主决策,凡重大行政决策事先向社会公布,同时广泛开展民意调查,听取社会公众意见,通过适当途径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完善决策程序,科学决策,凡重大行政决策按规定组织听证,程序规范合法,并将听证意见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未经评估或者评估不通过的,不予决策;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前,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过,不作出决策;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组织相关科室跟踪了解决策实施情况并反馈决策机关研究;进一步提高涉及民生重大决策的听证率、民调率。
(二)行政执法方面。我局将每年年末由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行政许可案卷评查组对全局职能科室以及直属事业单位制作的案卷进行统一考评,纳入局评优评先的工作之中,加强在法治建设的新常态下依法行政能力的建设。
(三)营商环境方面。一是建议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时间节点要求,倒排工期,制定时间表、路线图,逐一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同时,强化组织协调,按每个阶段工作内容,抽调相关部门业务骨干集中办公,攻坚克难。二是进一步加强对燃气行业,特别是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用气报装办理时间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指导企业在优化工作流程,缩减天然气的报装办理时间的同时,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普法宣法方面。一是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面向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切实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实效。二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切实增强我局工作人员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健全“以案释法”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开展案例宣传,重点是行业易发多发的案件、群众反应强烈的案件、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具有普遍警示教育的案件,进一步提高以案释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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