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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阳江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00MB2C912858/2026-00048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6-06-23
名称: 阳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麻醉类等11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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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麻醉类等11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24  浏览次数:-

阳医保通〔2026〕22号


阳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麻醉类等11批

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海陵试验区经济发展局、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经发投促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放射治疗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35号)精神,为做好我市相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工作,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我市麻醉类、神经系统类、耳鼻喉类、口腔类、呼吸系统类、血液系统类、消化系统类、泌尿系统类、精神治疗类、疝甲乳类、康复类等11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整合麻醉类等11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公布我市麻醉类项目10项、神经系统类项目79项、耳鼻喉科项目164项、口腔类项目114项、呼吸系统类项目68项、血液系统类项目15项、消化系统类项目150项、泌尿系统类项目87项、精神治疗类项目10项、疝甲乳类项目25项、康复类项目17项及各加(减)收、扩展项目等11批立项指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详见附件1-11)。

  二、公布我市麻醉类等11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

  公布我市麻醉类等11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政府指导价,不可上浮,下浮比例不限,并根据价格项目表的单价与计价说明中封顶政策,确定我市计价说明的封顶金额。儿童加收项目价格按30%加收政策执行。

  将除基本物质资源消耗以外的,属于立项指南落地前执行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除外内容的一次性使用耗材等,整理为可收费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清单(详见附件12)。

  同步废止现行麻醉类等11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详见附件13-23),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此类医疗服务,按照新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收取费用。

  三、加强综合管理

  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项目价格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落实好费用清单等相关规定。各县(市、区)医保行政部门及海陵试验区经济发展局、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经发投促局要按规定做好价格信息公开和政策落实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项目执行的指导和监督,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落实好编码信息维护。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科反映。

  本通知将于2026年6月30日起实施,原政策文件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如遇国家或省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1.阳江市麻醉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表

  2.阳江市神经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表

  3.阳江市耳鼻喉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表

  4.阳江市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表

  5.阳江市呼吸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表

  6.阳江市血液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表

  7.阳江市消化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表

  8.阳江市泌尿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表

  9.阳江市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表

  10.阳江市疝甲乳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表

  11.阳江市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表

  12.可收费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清单

  13.麻醉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

  14.神经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

  15.耳鼻喉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

  16.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

  17.呼吸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

  18.血液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

  19.消化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

  20.泌尿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

  21.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

  22.疝甲乳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

  23.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

阳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23日



附件:

1.阳医保通〔2026〕22号阳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麻醉类等11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pdf

2.附件1-23.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