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医保通〔2024〕49号
阳江市医疗保障局 阳江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
关于明确2025-2027年度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税务局,海陵区、滨海新区(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保障我市职工医保权益,确保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平稳运行,经省医疗保障局及市人民政府同意,明确我市2025-2027年度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按照现行政策执行,具体为
一、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缴费标准为24元/人/月。
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标准为60元/人/月(其中5元划入个人账户)。
阳江市医疗保障局 阳江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
2024年12月5日
附件:
1.阳医保通〔2024〕49号阳江市医疗保障局 阳江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关于明确2025-2027年度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