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AQ/T8011-2023)《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规范》(DB44/T2486-2024)《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正式启用广东省安全生产网络培训平台的通知》(粤应急办〔2023〕33号)和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公告2024年第14号的要求,经我局组织专家组对阳江市安全生产协会申报增加的Ⅰ类安全培训(含网络培训)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组出具的《安全培训机构检查表》意见,认定符合培训(含网络培训)基本条件。现对阳江市安全生产协会申报的Ⅰ类安全培训项目(含网络培训,见附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我局将予以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公示时间:7天,从公示之日算起(2025年3月10日至3月18日)。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反映人要署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借机诽谤。
受理单位:阳江市应急管理局工矿安全监管和执法监督科
受理地址:阳江市江城区仙踪路189号市政府新综合楼9楼
联系电话:0662-3300989
附件:拟备案登记的安全培训机构及培训(含网络培训)项目
阳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10日
附件
拟备案登记的安全培训机构及
培训(含网络培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