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整体概况
1.部门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3)统筹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和共享,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指挥协调全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装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县(市、区)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8)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按中央、省委有关改革部署实施。
(9)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冰冻、台风、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和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5)拟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管理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2.内设机构构成
我局内设机构14个,包括:办公室、法规和统计科、应急指挥科、综合协调科、火灾防治管理科、汛旱风灾害救援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安全生产基础科、执法一科(执法一支队)、执法二科(执法二支队)、执法三科(执法三支队)、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应急支援和预案管理科、审批服务科。
3.人员编制构成
我局核定编制总数49名,其中行政编制30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9名,后勤服务人员数4名。在编实有人员总数51名,其中行政编制实有人员29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实有人员17名,后勤服务人员数5名。
(二)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2022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省应急管理厅和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应对各种灾害险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在打造沿海经济带重要战略支点、宜居宜业宜游现代化滨海城市中展现新作为、干出新气象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一是统筹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二是统筹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是及时启动“一盘棋”应急机制;四是狠抓直管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五是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六是进一步健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机制;七是加强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八是加强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和综合防灾减灾建设,向43个多灾易灾或辐射周边能力较强的行政村(社区)前置了发电机、救生圈、救生衣、冲锋舟、应急灯、棉被等物资一批约170万元;九是有效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全面部署汛前防汛备汛工作,督促落实安全度汛措施,购置了多批防汛物资;十是有力做好自然灾害救助保障工作;十一是强化宣传教育,有力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实际整体收支情况
2022年市本级预算总收入为174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252.7万元(含公用经费预算195.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92万元。
2022年市本级财政拨款总支出是2089.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4.77万元(含公用经费支出216.3万元),项目支出604.92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公用经费共支出21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57%,主要是用于日常工作所需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为7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本年度我局“三公”经费实际支出36.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7.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10万元,完成预算的52.03% ,公务接待费支出3.45万元,完成预算的34.5% 。总体比预算节约36.77万元,主要是因为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目标1:通过开展宣传、培训、安全生产检查、应急处置演练以及对日常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进行应急救援等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和全民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目标2:全面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广东特色应急管理体制,基本建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应急管理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显著增强,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全面提高。
目标3:通过购置发电机、救生衣、救生圈、应急照明灯等防汛物资和维护会议终端、mcu多点控制单元、无人机、卫星电话、视频监控、移动单兵、核心网络设备、卫星便携器等设备,保障三防指挥系统正常运作,保障抢险物资和救灾物资,减少因灾伤亡,提升防灾减灾和抢险救援能力。
二、绩效自评结论
2022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45起、死亡101人、受伤98人,同比分别上升2.11%、1%、15.29%,其中发生较大事故3起,死亡10人,没有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各类突发事件79次;启动防汛应急响应10次,防风应急响应11次;发生森林火灾1起,过火面积1.9公顷,受害森林面积0.76公顷,没有人员伤亡。
1.统筹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集中力量打好安全防范攻坚战,把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体现在具体行动上。强化组织领导。
2.统筹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部署要求,全面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自建房和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切实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抓好重点时段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全市各地、各部门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累计检查企业1.266万家,排查整改事故隐患3.48万项,行政处罚2308次,责令停产整顿8家次,罚款3562.7万元,约谈警示企业836家次。统筹隔离点安全监管工作。充分发挥安委办统筹协调作用,2022年牵头组织开展6次督导检查,检查隔离点20家次,督促整改隐患问题160个。
3.及时启动“一盘棋”应急机制。国内、省内典型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部署要求,及时启动全国全省全市“一盘棋”应急机制,开展相关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出动检查人员1320人次,排查各类场所、船舶3800个(艘),排查事故隐患140项并督促整改。
4.狠抓直管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加强行政许可审批源头监管,严格立项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审查,落实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多部门联合审查制度,严格对申请行政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非煤矿山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和特种作业进行审查、审核。2022年,共受理7512份申请资料,发出行政许可7512件。加强矿山和工贸领域安全监管,对全市5家冶金企业、3家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27家粉尘涉爆企业开展全覆盖专家指导检查;组织开展工业园区安全“七查”专项行动,排查整改隐患问题69项;分别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委督查室等部门开展重点行业明查暗访。开展2轮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督导检查,排查整改事故隐患1846项。开展烟花爆竹“打非”行动,油气输送管道、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精细化工企业等专项检查督导。重点开展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7860人次,检查单位(场所)3510家,排查涉醇基燃料使用单位(场所)47家,拆除醇基燃料使用储存装置设备47套,立案查处案件1宗。推进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全市4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全覆盖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实现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数字化。加强应急管理系统执法工作,深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全面梳理应急管理系统执法职能、执法力量、执法体系,推动整合监管和执法职能。积极推进执法标准化建设。综合运用暗查暗访、联合执法、专家指导服务、联合惩戒等有效手段,严查严惩各类屡查屡犯、反复发生的违法行为。2022年,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出动执法人员8973人次,检查企业4579家次,排查各类事故隐患8765项,行政处罚124次,罚款786.72万元。
5.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市应急管理局全面承担市“三委三部”(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减灾委员会、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及时调整有关组成人员,完善工作机制。
6.进一步健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机制。为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和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印发了《阳江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通知》;编制了《阳江市应急管理值班值守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了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急值班值守的值班岗位职责和信息报告处置程序。出台了《阳江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联络员工作机制》《阳江市海上风电应急救援协同机制》,确保突发事件能够及时介入,快速响应,力争“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2022年成功组织参与现场突发事件处置5宗,特别是高效安全地处置“4·14”阳春市河㙟镇森林火灾、“9·14”高新区平冈镇东一村森林火情以及“10·27”汕湛高速阳春段危运车泄漏事故,有效化解了重大风险,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7.加强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制定《阳江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完成自然灾害类(6项)、事故灾难类(10项)、公共卫生类(3项)、社会安全类(5项)共24个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编制)工作。全面强化应急预案演练,使演练常态化、习惯化。2022年,全市共开展各类应急演练1457次,参与人数共计35249人。其中较大型的综合演练有阳江市海上风电综合应急救援演练、阳江市工伤和消防事故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以及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煤气泄漏事故应急演练等。加强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目前,我市应急救援队伍约151支,主要以各级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为主,另有森防专业队伍3支,安全生产(危化品为主)救援队伍24支,地震与地质灾害救援队伍1支(高新区特勤消防救援站),抗洪抢险专业救援队伍1支(高新区特勤消防救援站),海上搜救队伍1支(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湛江救助基地阳江救助站)。矿山救援方面,主要依托清远市专业矿山救援队茂名分队,目前我市矿山企业已全部签订了相关救援协议。基层综合应急救援力量以专职消防队和当地镇村干部组成的半专业队为主,其中48个镇(街道)建立了以民兵为主要力量、人数不少于15人的三防应急队伍,并配备冲锋舟、橡皮艇、救生衣等救援装备。分别与江门、茂名和云浮市应急管理局签订了应急联动框架协议,进一步加强应急联动跨区合作,强化应急救援力量。推进应急管理专家库建设,印发《阳江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目前专家名单已完成遴选并公示,共有5大类161名专家。
8.加强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和综合防灾减灾建设。依托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形成“一个窗口”对外的预警信息发布模式,健全多渠道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协调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总共发布决策短信250多万条,受众105万多人次。将省“十个有”建设与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有机结合,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共投入150万元抓建90个“十个有”建设示范点,向43个多灾易灾或辐射周边能力较强的行政村(社区)前置了发电机、救生圈、救生衣、冲锋舟、应急灯、棉被等物资一批约170万元,逐步实现全市所有行政村“十个有”建设全覆盖。继续指导推进12个行政村(社区)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9.有效防范应对自然灾害。三防工作方面,全面部署汛前防汛备汛工作,督促落实安全度汛措施。严格落实特殊群体临灾转移“四个一”对接机制(每户一对接、每村一台账、每镇一张网、每灾一行动)。有力防御应对了9轮强降雨和“暹芭”“木兰”“马鞍”“奥鹿”“纳沙”“尼格”等多个台风,共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7次,Ⅲ级2次、Ⅱ级应急响应1次;防风Ⅳ级应急响应6次、Ⅲ级3次、Ⅱ级2次。森林防灭火方面,印发《阳江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阳江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进一步厘清森林防灭火工作职责。强化源头管控,全面落实“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措施,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加强专项督查,深入各县(市、区)开展重点节日、重点时期森林防灭火工作督导检查。国庆至二十大期间,印发《关于开展国庆节和二十大期间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阳江市2022年国庆(重阳)节和党的二十大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并组织应急、林业、消防等部门组成三个督查组采用“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的方式,深入镇村一线开展森林防灭火“十查”,全面排查火灾隐患,筑牢森林防灭火安全防线。
10.有力做好自然灾害救助保障工作。2021-2022年度冬春期间,全市发放生活救助资金120.593万元,发放棉被2241床、毛毯143床、棉大衣1740件、冬服224套及大米、花生油等价值73万元的物资一批,救助4581人,有力保障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做好汛期灾害应对与救助,果断提前转移危险区人员,及时安置受灾群众,做到早转、尽转、妥善安置。同时,迅速开展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全面了解掌握受灾群众需求,以“五有”标准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妥善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据统计,汛期期间全市累计紧急避难转移人口2.494万人,转移安置人口6546人。大力推进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2022年全市因灾“全倒户”共64户119间,因灾“严损户”共11户15间。大力推进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截至 2022年11月18日,64户因灾“全倒户”已百分百动工,有51户已竣工,竣工率为79.69%;11户因灾“严损户”已全部修复完毕;已安排重建补助资金共 263.2万元,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顺利推进。
11.以阳江日报、阳江电视台、阳江广播电台、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阳江应急管理”公众号为主要阵地,充分利用综合体大屏幕、抖音、微博等新媒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5.12”全国减灾日、森林防灭火宣传月等系列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活动,集中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不断增强全民风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全市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8万余份,线上知识问答活动点击量超过一万次,参与人数超过5000多人次。加强安全培训考核工作,2022年共组织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三项岗位”人员安全考核372期、10112人次。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我局履职尽责、攻坚克难,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管理,在绩效目标设置、完成、项目资金安排、使用及管理情况等方面都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也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根据《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自评得分表》的评分标准和我局在预算年度内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及履行职责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和公平性等情况,我局自评得分100分。
三、绩效自评分析
(一)预算编制情况
1.预算编制合理性及规范性。一是我局的预算编制符合本部门职责、符合市委市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预算资金能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在不同项目、不同用途之间分配合理的。专项资金编制细化程度合理,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编制准确,未出现因年中调剂导致部门预决算差异过大的问题,项目之间未频繁调剂的;预算分配不固化,能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二是预算编制符合市财政部门印发的预算编制工作方案、通知和有关制度要求的,能够按要求做好项目库工作,符合项目库入库管理、评审管理等要求的,项目支出预算也能够按要求细化到具体执行项目。
2.目标设置情况。一是设置的整体绩效目标能体现我局“三定”方案规定的部门职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能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也能与年度工作任务相符,并能根据具体工作任务形成相应的绩效指标;二是能够按要求完整准确编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覆盖较全面,并能够按时按质报送;三是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量化,能够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二)预算执行情况
1.制度管理。为了使各项工作真正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我局先后制定了《阳江市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阳江市应急管理局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阳江市应急管理局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制度》《阳江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阳江市应急管理局省内乘坐非公用交通工具出差定额包干管理制度》《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制度》《阳江市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事项清单》《阳江市应急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关于财政资金管理、内部财务、项目管理的制度和办法,也制定了我局内部的《阳江市应急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在本级及下属单位开展绩效评价等工作,明确了各项工作的内容及各科室的职责分工,切切实实做到了职责清晰、管理规范、执行顺畅,确保了我局内部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2.资金管理。2022年我局全面梳理了资金使用拨付的有关程序和规定,进一步细化了使用内容,完善了资金管理制度、支出管理制度、费用报销制度等,一是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进行资金的拨付使用,会计核算规范,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和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二是所有预算资金都能够及时批复、按时下达;三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时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四是支出完成率=部门(单位)年度实际支出(2764.88万元)/财政下达预算数(2764.88万元)×100%=100%;五是结余结转率=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决算数(103.97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收入决算数103.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数2754.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数10.12万元)×100%=3.62%≤10%。
3.项目管理。项目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以及省市级政府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法规的规定执行,把项目资金的审批分配、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结合起来,遵循先预算、再审批、后支出的原则,全部由国库集中支付,确保了财政资金分配和财政审批程序合法,保证了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
4.资产管理。我局为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严格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要求执行,并建立和完善了固定资产出入库制度,做好资产的登记、录入工作,做到一物一卡一号,一一对应,为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可靠,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定期对资产实物进行全程跟踪管理,通过对资产实物清查盘点能够及时发现和堵塞管理中的漏洞,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原值为923.85万元,累计折旧414.86万元,净值为508.99万元。全部为在用资产,固定资产利用率≥90%。
(三)预算使用效益
1.经济性。2022年度预算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总额为195.9万元,预算调整数为216.3万元,实际支出总额为216.3万元,等于日常公用经费调整预算数;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总额为73万元,实际支出总额为36.23万元,小于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数。
2.效率性。一是所有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均按计划时间完成了;二是基本实现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中设置的各项目标。
3.效果性。在履行各项职责的过程中,有效减轻了因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从源头上改进了居民安全和健康水平,长期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为群众营造了安全的生产生活大环境,对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都带来了或多或少的影响。
4.公平性。建立了便利的群众意见反映渠道和群众意见办理回复机制,确保回复及时及回复办理率实现100%。根据市委组织部在绩效考核工作中调查得到的结果,我局基层服务测评的满意度为94.6%。
四、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评价的长效机制还不完善,预算控制和绩效自评目标还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过程结果应用,对资金的安排使用做到事前计划、事中监管、事后评估,并推动各相关项目的业务科室对项目实行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的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的产出效益达到预期。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