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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00787925006G/2023-00228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11-13
名称: 阳江市召开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工作联席会议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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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召开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工作联席会议

发布日期:2023-11-22  浏览次数:-

  11月15日上午,我市召开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我市安全生产“两法”衔接工作。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曾昭胶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等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传达学习安全生产“两法”衔接有关文件精神,通报了安全生产“两法”衔接有关案例,参会人员就如何做好安全生产“两法衔接”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依法依规做好“两法”衔接工作。

  加强安全生产“两法”衔接工作,是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是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法定职责,形成打击刑事犯罪合力,创造安全生产良好法治环境的现实需要。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两法”衔接工作的重要意义,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面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好转提供有力保障。

  二要加强协调联动,落实好安全生产“两法”衔接各项机制。

  筑牢“两法”衔接的制度,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间工作联系,研究衔接工作存在的问题,落实各项推动衔接工作的措施;要完善案件会商制度,各部门就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涉嫌犯罪案件存在的疑难问题共商共议,规范程序和法律文书,保障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构建案件联合查处机制,各部门应加强协调,密切合作,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司法联合行动,加大对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的联合惩处力度。

  三要落实监督举措,维护法律权威。

  应急管理部门对需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按照相关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要求,在法定时限内及时按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不能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公安机关对移送的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依法及时立案。检察院对应急管理部门有关移送案件和公安机关立案以及法院审判实施法律监督;法院对检察院起诉的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