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省、市高质量发展大会部署要求,奋力推进新时代文旅高质量发展,我局专门制定了促进文旅高质量发展行业服务提示清单,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务请树牢质量第一意识,参照清单内容,不断强化和提升旅游接待服务质量,推进文旅强市建设。
一、游客为本,服务至诚
严格履行文旅企业法定义务,自觉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坚守诚实为本、明码实价、公平合法的经营理念,杜绝各种欺诈行为,以最大程度的诚恳、诚信和真诚服务好游客,提高其旅游体验感,共同树牢阳江旅游新形象。
二、广告真实,价格合理
在旅游产品的发布、销售过程中,做到统一产品、统一价格、统一服务质量。在旅游线路的发布过程中,不制作、不发布虚假、不实和模糊的宣传广告,不诱导、不误导、不欺骗游客消费,做到价格合理、票据正规,让游客明明白白消费。
三、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旅行社企业应自觉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签订、填报电子旅游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旅游行程,不擅自变更、取消、减少或增加服务项目,做到不擅自组织游客进入未开放地区,不进入“私设景点”“野景点”,不随意降低服务标准,不以不正当经营手段破坏旅游市场秩序,损害游客合法权益。星级饭店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擅自取消旅游团队、预约宾客的住房预定,积极为游客提供细心、暖心、安心的优质服务。A级旅游景区应全面落实消费者网上预约服务,核定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及时发布客流预警提醒信息,引导游客合理安排出行,避免滞留拥堵。同时应自觉开展旅游安全、标准化服务培训工作,做到事事讲安全、处处讲文明、人人讲服务。文化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积极开展环境净化、服务优化、卫生细化等标准化服务经营,重点做好安全管理和待客服务工作,文博单位要强化讲解师资、全面提升讲解质量。
四、遵章守法,规范服务
文旅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清晰、明确、真实地标示消费价格,特别是旅行社企业要以游客自愿为前提,不胁迫、不诱导、不欺骗、不强制游客增加购物和自费项目;坚决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建立质量服务监督机制,做到行前有说明、行中有监督、行后有总结,力求做到防范到位、监督到位、服务到位,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导游人员在进行导游活动时,应遵守职业道德,做到语言文明、讲解优美、服务周到;讲解活动中,不得向游客讲解、介绍掺杂不利于民族团结和不利于大美阳江形象的内容;杜绝私自收受回扣。
五、文明待客,塑造形象
优化员工素质,规范服务礼仪,熟练服务技能,展示仪态端庄、大方整洁、自然亲切、语言文明良好形象,积极为游客提供优美、安全、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和有益身心健康旅游消费活动,不向游客介绍或提供国家明令禁止、低级庸俗的项目,帮助消费者增强自我维权意识,引导健康、文明、规范的文化旅游消费。虚心听取游客意见,认真对待游客的诉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投诉,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六、合规协作,维护秩序
在经营活动中,始终如一地与合格供应商开展文化旅游合作业务,认真履行与具有合法资质的旅游企业的各类合同,做到合规协作、守信经营。反对抽逃资金、拖欠账款、逃避债务等不诚信行为,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七、服从监管,令行禁止
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服从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主动配合各级文化旅游部门做好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督检查和执法检查。
阳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