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阳江市统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主要情况
(一)强化武装理论,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制定《2024年阳江市统计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二是通过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会、法治专题讲座等多种途径,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把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结合起来。三是局主要领导带头坚持学法,党组会学法8次,认真组织并带动全体干部积极参加2024年度学法考试,实现参考率、及格率、优秀率均为100%。
(二)强化法治宣传,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
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的职责,制定《2024年阳江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细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举措,努力抓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统计的浓厚氛围。
1.推动领导干部增强统计法治意识。积极持续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联合阳江调查队开展“统计法进党校”宣讲活动,向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直接宣讲统计法及统计知识,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意识和对统计工作的认知与理解,推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2.组织统计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在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及法治专题学习会上认真学习新修改《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召开警示教育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39条关于对统计造假处分的有关规定和典型统计违法案件;通过多渠道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营造不能假、不敢假、不想假的氛围。
3.深入企业开展统计普法宣传。通过数据核查、执法检查、调研走访等方式积极开展“送法入企”宣传活动,向企业发放《统计法规手册》、《统计法规宣传折页》,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增强企业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意识,有效提高了企业对统计法的敬畏心以及遵守统计法的自觉性。
4.多渠道对社会公众进行统计法治宣传。我局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常态化,通过政府门户网和统计网站渠道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开展以《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普法宣传。结合“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开展集中普法,制作宣传展板,解读《统计法》修改的主要亮点,开展新修改《统计法》相关知识有奖竞答,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加强与司法部门、阳江日报社的联系,通过“阳江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阳江新闻网”、“阳江+客户端”发布“一图读懂新修改《统计法》”,扩大新修改《统计法》传播面。通过多渠道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统计和统计法的认识,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升统计执法业务能力
1.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从事统计执法工作的人员应当持有统计执法证。未取得统计执法证的,不得从事统计执法工作。切实加强统计执法证件的日常管理,认真摸清底数对退休、调离本系统等不再从事统计执法工作的和执法证即将到期的,及时对执法证进行回收;对需要变更、补办或注销的及时按程序提交上级统计部门申请变更、补办或注销。
2.充实行政执法力量。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统计局组织2024年度统计执法证考试工作,推动各县(市、区)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年轻干部参加执法证培训和考试,增强全市统计执法力量。今年有14名符合条件人员报考,经过培训考试,新增4名执法人员。
3.加强行政执法知识培训。举办统计法治业务培训班,对全市统计执法人员进行执法业务培训;组织本局执法人员参加市司法局举办的“阳江粤执法”应用培训视频会,通过学习,执法人员对“粤执法”平台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和理解,对“粤执法”平台操作流程更加熟练,为应用“粤执法”平台开展统计执法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还组织执法人员登录线上学习培训系统,学习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等相关知识,确保本局执法人员不少于60学时的培训学习。
(四)强化执法制度,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按照“同一行政执法权,上级行政执法部门已经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的,下级行政执法部门原则上应直接适用”的要求,我局在政府网站公开了《阳江市统计局关于转发<广东省统计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的通知》,并以《广东省统计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作为我局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具体标准。
2.完善统计执法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落实“三项制度”,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执法行为结束后,处理结果都能按照规定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布,并依时公开行政执法数据。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配备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统计执法人员在企业开展检查的现场情况。
3.积极开展执法突出问题排查治理工作。按照《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提升执法质量的通知》(粤统函〔2024〕4号)要求,在全市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工作,排查整治统计执法监督主动性不强、能力水平不高、工作不规范、保障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能及时改正的做到立行立改,或提出整改时限和措施,持续推进整改落实。
4.积极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根据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按照年初制定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在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出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单位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目前,全市已经完成全部执法任务,均未发现统计违法行为。
(五)强化制约与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
1.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为方便群众对统计工作的了解、查询和监督,通过公开统计违法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一年来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未涉及复议纠错、执行裁定决定等相关工作。
3.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广东众君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协助我局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及有关法律事物文书,协助配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我局出台的有关政策文件,均经法律顾问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二、党组主要负责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统计工作实践,强化干部职工依法治统观念,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作用。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疑难和重大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和党组学法计划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确保本系统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实行集体讨论决定,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三、存在不足
(一)执法人员综合能力有待提高。全市统计系统持有统计执法证人员较少,统计执法力量薄弱与加大监管力度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统计执法工作要求执法人员除了具备行政执法和统计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外,还需同时具备统计专业知识,培养一批精通全业务领域的执法人员需要较长时间。
(二)统计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一是从普法教育的对象看,对基层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比较多,对领导干部进行系统的普法宣传教育相对还是较少;二是从宣传内容看,宣传统计业务的内容多,宣传统计警示案例的内容少,统计警示教育的作用发挥还不明显;三是从普法宣传效果来看,统计宣传形式的创新性有待加强,普法宣传的形式还比较单一,与实际效果未能达到有效统一。
(三)对企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有待加强。存在个别企业统计人员对统计制度方法、指标涵义理解不到位,调查对象原始资料不健全、统计台账缺失的问题,导致上报统计数据不够准确。
四、下步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统计法规宣传力度。依托“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和频次,充分运用新媒体,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形式、多手段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不断提升统计调查对象的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增强社会各界的统计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二)进一步加大统计监管力度。积极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坚持专项检查、实地核查与“双随机”抽查相结合,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存在统计违法的案件,发现一件、查处一件、曝光一起,做到有案必查、查案必纠、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
(三)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人员培训。结合岗位实际和专业特点,不断加强基层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执法能力的培训,扎实开展执法人员实践互学和交叉观学活动,进一步抓好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熟练掌握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执法流程,努力提高全市统计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