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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00007280906U/2021-00126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1-12-07
名称: 阳江市统计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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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统计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12-10  浏览次数:-

  2021年,阳江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广东省统计局有关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统计法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要情况

  (一)高度重视,积极学习贯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入学习,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制定《2021年阳江市统计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22次。二是将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局党组会议第二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统计法律法规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重要文件进行系统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依法履职的法律素养和自觉意识。局主要领导带头坚持学法,认真参加2021年度学法考试,带动全体干部积极参加学法考试,实现参考率、及格率、优秀率均为100%。

  2.强化责任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抓《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4月份,组成督导组分别到各县(市、区)对贯彻落实我市《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方案》进行实地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制定我局《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工作机制,明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三是制定《阳江市统计局资料提供(共享)和发布工作制度(试行)》、《阳江市统计局统计资料保存、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统计信息共享的内容、方式、时限、渠道和责任等,明确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企业身份的资料不得对外提供,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并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建立健全相应制度。

  3.夯实根基,大力推动执法监督能力建设。一是完善统计执法监督机构。经市编办同意,将政策法规科(统计执法监察队)更名为统计执法监督科,进一步提升我市统计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能力,统计法治保障能力。二是加大法治培训力度。今年以来,举办法律法规专题讲座2次,举办各类培训班6次,集中学习达425人次。通过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与业务知识,使统计系统干部不断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想认识,熟练掌握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统计方法,不断夯实统计法律法规制度的基础,做到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位,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统计保障。

  (二)及时整改,做好统计督察后续工作

  1.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督察广东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根据粤委办发电〔2021〕46号文件精神和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起草了《阳江市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督察广东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实施方案(代拟稿)》,并征求了市纪委监委等12个相关单位和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管委会)意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以两办名义印发。对照梳理出涉及我市的问题共3方面10项,通过细化分解工作责任、完成时限,层层抓好落实,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向省统计局报送落实统计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目前,已完成整改的事项11个,需长期整改事项11个,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认真组织统计系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督察广东省统计局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一是制定方案,强化组织领导。根据粤统字〔2021〕19号文件精神,制定了《阳江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督察广东省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落实整改工作。并组织召开各县(市、区)统计局局长会议,具体部署整改工作,层层抓好落实。二是周密部署,加强督促指导。紧扣统计督察整改任务,建立整改台账,强化日常监督和管理,成立专项督导工作组,由局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对各县(市、区)统计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全方位跟踪督导,确保整改时限性、目标性。特别是对进度慢的地区进行现场指导,通过召开座谈会、查看相关文件等方式督促其认真落实整改任务。三是聚焦问题,逐项推动解决。对省的整改任务清单所列出的4方面13项问题,我局全部照单全收,并进行认真的对照梳理,以问题为导向,将任务层层分解到各县(市、区)统计部门和相关科室,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具体措施,确保责任到人,工作落实到位。四是强化督察后续整改。目前,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已完成整改的事项22个,需长期整改事项10个,我局将持续落实统计督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督促各县(市、区)、各部门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后续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果,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要以建立长效机制为抓手,细化内容、强化执行,确保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三)加大宣传,进一步提升依法统计氛围

  1.利用媒体开展宣传。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统计专栏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重点宣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统计局等44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修订版)》,提高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 

  2.利用重要时点开展宣传。9月29日,在市美术馆举办了以“赓续红色血脉,奋进统计未来”为主题的第十二届“中国统计开放日之阳江”宣传活动。“12·4”宪法宣传周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期间,根据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印发《关于集中开展全市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开展形式多样、市县联动的宣传活动。我局派出宣传工作组指导各县(市、区)统计局积极参与当地普法部门举办的大型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掀起统计法律动法规宣传高潮,现场发放各种宣传资料约3000多册(份)。12月2日,我局分管法制领导带队到阳西县织篢镇西湖社区和规上企业开展统计法进社区、进企业的活动,赠发《统计法规手册》并宣讲有关内容,为统计员现场“划重点”。通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拉近了统计部门与广大市民的距离,让更多的群众了解统计工作、感受统计变化、支持统计发展,增强了依法统计的意识和观念。

  3.精准开展普法宣传。一是开展“学党史、访百企、办实事、开新局”活动,对100家企业现场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现场派送《统计法律法规及案件选编》折页、《统计法规手册》,推进企业再学法真守法。据统计,市县两级在日常统计工作中派送《统计法律法规及案件选编》折页、《统计法规手册》约1300份。二是结合统计业务培训会、年报会、执法检查、数据核查,明确告知统计调查、统计检查对象应当履行的统计法定义务和统计调查人员的保密义务,引导调查对象支持配合调查,实事求是报送统计数据,强化统计法治观念。

  (四)夯实数据,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1.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职能作用。一是按照省统计局的要求对全市100家统计数据波动明显异常、数据差异大的“四上”企业开展重点执法检查。二是与市市场监管局共同对20家“四上”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目前,发现违法行为企业共7家,拟对企业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三是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基层统计数据核查工作,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调研和指导,督促县、镇统计机构和调查对象做好“两防”(防注水、防少漏)。今年以来,市级实地核查企业156家。

  2.规范流程,推动文明执法。我局严格执行《广东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三个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2020年版)〉的通知》的规定。一是在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处罚、权责清单、行政检查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积极推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明确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等执法设备,全程记录统计执法人员在企业开展检查的现场情况。三是严格按照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统计行政处罚案卷文书示范文本〉的通知》规范统计执法文件制作管理。四是按照要求聘请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3.健全统计领域诚信体系。今年6月份印发了《阳江市统计局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制度》和《阳江市统计局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制度》,对“四上”企业信用信息和统计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信息。加大对国家统计局等44个部委联合签署的《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修订版)》的宣传力度,对统计一般失信企业和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进行公示,提高统计公信力,推动统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4.健全执法处罚标准。今年5月印发了执行《广东省统计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通知(阳统通〔2021〕1号),同时废止了2018年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各县(市、区)统计局也参照市的做法,印发文件执行省的标准。

  5.开展调查项目和统计违法行为自查自纠清理工作。根据省统计局的要求,印发《阳江市统计局关于转发<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和国家统计政令文件和做法的通知>的通知》给各县(市、区)统计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通过自查,全市没有发现未经批准实施的统计调查项目,没有发现代填代报统计资料行为。

  6.落实防范记录责任。每季度按时向省统计局报送《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汇总表》,并报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备案。今年以来,全市没有发现违规干预统计工作情况。

  (五)依法依规,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围绕重点领域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是根据要求,及时在阳江市政府网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公开我局的部门预算信息;二是按要求及时更新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三是定期公布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咨询受理、建议和提案办理等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2.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报纸媒体等第一时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统计信息,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及时发布本地社会关注的重要经济指标数据的解读信息,引导社会各方全面了解和掌握经济形势;加强网络舆情跟踪监测,及时回应和处置舆情突发事件。

  3.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网站已集约化到市政府门户网站,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对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公布的政务信息安全。

  二、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用心履职尽责,强力推动法治建设。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一是制定《2021年阳江市统计局党组学法计划》和《2021年阳江市统计局党组学习国家统计局〈选编〉计划》,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带动全体干部职工掀起学习法律法规高潮,持续推进学法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制定《2021年阳江市统计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22次,并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引领,狠抓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管理,推动“每月一课”学习制度,实现大家讲、大家学共同进步的目的,目前已授课10人次。三是印发《2021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和《阳江市统计局2021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明确统计法治工作重点。四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定期听取本单位法治政府有关工作汇报,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实现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常态化。

  (二)突出抓好工作根基,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深入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进一步压实各地各部门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夯实源头数据质量的主体责任。一是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县(市、区)、镇(街)调研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并印发《阳江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方案》,督促各级统计部门配齐配强基层统计力量,并要求各县(市、区)建立镇(街)、企业统计人员变更备案制度和变动跟踪指导机制,将统计基础薄弱、统计人员变动频繁的企业纳入重点监测名单,动态掌握,及时指导、加强培训。二是制定对县(市、区)统计业务考核制度,印发阳江市统计业务资料汇编和企业网报常见问题指引,进一步推进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基层统计工作水平、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三是建立入库纳统工作专班并编写纳统业务工作指南,进一步规范流程、强化责任,为企业和项目的入库纳统工作提供全方位服务,帮助企业打通信息孤岛,疏通工作堵点,确保符合纳统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及时入库纳统,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有效支撑。四是制定2021年业务培训计划,做到统计理论与业务培训并重,突出联网直报实操技术和统计分析能力培训,采取市局季度轮训、县局专题培训、企业统计人员岗前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和实地指导相结合,“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等方式,多渠道开展基层统计人员培训工作,努力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推进法治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通过将《选编》列入局党组会议第二议题内容,举办统计系统党史学习教育暨统计法律法规业务培训班,积极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形成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学习《选编》相关知识测试等形式,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选编》和省委、省政府2017年以来关于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案件通报,推动《意见》《办法》《规定》等再学习再深化。

  (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和调整实施一批市级权责清单事项的通知》(阳府〔2021〕20号)要求,组织开展我局市级权责清单事项调整实施工作,将5项行政处罚事项重心下移到县(市、区)统计部门,压减率超过20%。

  三、存在不足

  (一)县区统计执法力量不平衡,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目前,全市统计系统考取了统计执法证的共有11人,其中:市局7人、阳东2人、阳西2人,江城和阳春没有取得统计执法证人员,不利于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常规化。同时,部分执法人员对相应的法律法规知识、财务会计等专业知识掌握不够全面、深入,统计执法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基层和企业统计人员不稳定,法规意识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由于基层和企业统计人员多为兼职且变动频繁,对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指标等学习不够,理解不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做到以学促讲。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健全日常学法制度,不断提升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二)进一步充实统计执法力量。动员符合条件人员积极报名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同时做好考前培训指导工作,确保报考人员顺利通过考试,进一步壮大全市统计执法队伍。

  (三)进一步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全面落实《阳江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方案》,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有效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提升统计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