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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阳江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00007280754F/2023-00123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23-07-31
名称: 阳江市建立市河长办副主任挂点督导检查制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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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建立市河长办副主任挂点督导检查制度

发布日期:2023-07-31  浏览次数:-

        为全面、及时掌握各地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按照时间节点和目标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近日,阳江市建立市河长办副主任挂点督导检查制度,明确市河长办6名副主任分别任督导组组长,各挂点督导1个县(市、区)。督导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河湖长制体系建立及运行、河长湖长履职、河湖长制任务实施、河湖管理保护成效等情况,特别是当年河长制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导组对挂点督导的县(市、区)主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定期督导检查,对进度滞后或存在需要协调解决问题的县(市、区),开展不定期专项督导检查。主要采取座谈交流、实地查看等方式,包括听取县级河长制办公室或镇街河长关于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与有关地方政府、部门和公众交流座谈,查阅地方推行河长制相关文件、资料,实地查看河湖现场等。分组督导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各组长向市河长办提交督导检查报告,市河长办汇总后报市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市河长办按一县(市、区)一单方式,将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及相关意见和建议反馈有关县(市、区)河长办,并抄送当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