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阳江市投资促进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本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具体参见《阳江市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可从阳江市政府网站(www.yangjiang.gov.cn)、阳江市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yangjiang.gov.cn/yjshangwu/gkmlpt/index)等相关栏目中查询。
(二)公开方式
本局主要是通过阳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必要时通过其他媒体公开。
(三)查询方式
阳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angjiang.gov.cn)开设阳江市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通过阳江市投资促进局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查找本局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向本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阳江市投资促进局自2024年7月12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受理机构:阳江市投资促进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阳江市金碧路58号
联系电话:0662-2288400,传真号码:0662-2288411
电子邮箱:yjstzcjj@163.com
邮政编码:529500
(二)申请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阳江市投资促进局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阳江市投资促进局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下载。《申请表》应填写完整,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通过信函、互联网、传真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并提供有效证件。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局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口头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业务。
3.申请处理
本局收到申请后,对申请进行审查。对于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本局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本局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局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三)收费
《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详见《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三、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根据《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利益的,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