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现需公开采购《阳江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编制项目。具体采购事项情况如下:
一、服务内容
1、根据技术指南编制《阳江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
2、按要求制定阳江市畜禽养殖禁养区矢量分布图及各图例等数据。
3、划定方案有新的矢量数据后,及时更新修订图例。
4、对我局相关操作人员开展禁养区矢量查询进行培训。
二、服务费用
本次采购总价上限为人民币250000元(贰拾伍万圆整),所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包含服务的所有工作及成本开支、税费等全部费用的总和。
三、服务期限
本项目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实施期限为两个月。
四、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一)服务供应商须具有公司合法营业执照,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环保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组织架构完善、项目经验丰富、拥有相关资质证书的优先考虑。
五、报名材料清单
(一)项目工作方案、报价单等内容。
(二)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和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
(三)如投标企业是小微企业,请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提供在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或国家小微企业名录查询http://bmfw.www.gov.cn/gszjxwqymlcx/index.html查询结果截图。
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六、评审方式及评审标准
(一)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评审确定一家供应商。
(二)截止期满后,由我局采购小组抽取成员组成评审小组,最后确定中标单位,并通过中标通知的形式告知中标方联系人。
(三)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在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七、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加报价的合格供应商,请于2025年4月8日起到2025年4月15日前,将加盖公司印章的报价单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项目工作方案等材料通过快递寄至招标单位,投标截止时间以快递揽件时间为准,逾期将视为无效。
采购人名称:阳江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建设路208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7楼702室
邮 编:529500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黄先生,0662-3319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