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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00007280623K/2024-00454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4-12-08
名称: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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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12-09  浏览次数:-

    一年来,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和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思路、强化落实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和培训学习,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依法环评审批,文明公正执法,科学民主决策等,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提高了自身的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了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专章阐述,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我局通过党组会、局务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将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在立法、司法、执法的方方面面。突出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教育,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法治建设方面要始终沿着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和方向坚定前行。坚持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认识和推动司法建设,提升服务大局前瞻性、精准性、实效性,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各个方面落地落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推进全市生态发展营造法治环境。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要求,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履行本单位依法行政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扎实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对本单位的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核发、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我局主要负责人都亲自进行研究决定,确保本单位依法行政。

    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切实在简化审批程序、提升审批时效、畅通绿色通道等方面服务企业。截至11月29日,全市共计审批项目环评122份,其中有40份向我局提出提前介入,我局按规定给予办理,及时沟通生态环境技术中心、辖区分局,对项目环评进行评估,协调解决项目总量问题。二是加强技术指导服务。严格按照局的程序、时间开展项目评估工作,坚持专班集体讨论制度,经讨论通过后的项目,按预审会、局务会程序推进;截2024年11月初,召开专家会16个,出具了《关于广东南笛延隆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估意见的函》项目等76个评估意见,并提交市局环评科或县区分局,为行政审批提供技术支撑。三是跟进重点项目调度。跟进市重点项目环评进展情况,定期调度更新进展,加强与省厅的对接沟通,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定期报送环评的专报信息。截至2024年11月29日,全市重点项目已完善环评手续的72个,豁免环评30个;向上级部门报送重点项目信息13条,完成省调度7次,对县区调度13次。

    3.创新执法方式。全面落实《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减免责清单制度、建立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制度,推进“粤执法”平台普及率,通过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对守法企业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落实精准执法、科学执法、依法执法,提高执法效能。一是制定《2024年阳江市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计划》,同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制定《阳江市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截2024年11月1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共抽取900余家企业开展“事后”监管,助力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二是制定发布阳江市企业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正面清单企业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坚持“无线索”不进行现场检查,充分发挥环境守法企业在持续改善阳江生态环境质量中的正面示范效应,截2024年11月初,我局对列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免于开展现场检查40余次。三是优化监管方式,制定《阳江市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利用污染源在线监控、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现代化监管模式提升执法效能,截至2024年11月1日我局采取无人机巡查方式非现场检查企业80余次;通过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远程调取企业监测数据120余次;通过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累计推送企业超标(异常)数据共3888条,向辖区分局发出企业数据超标(异常)调查核实函200余份,办结200余份。四加强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服务企业,截至2024年11月初,我局共立案132宗,其中不予处罚案件12宗,不予处罚金额154.86万元,适用道歉承诺从轻案件21宗,道歉承诺减少罚款金额63.4万元。

    4.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围绕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不断拓宽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及时更新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政策措施、实施效果等涉及社会关注、市民关心的涉及生态环境领域的政府信息,围绕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工作部署,突出抓好国考和省考断面水质达标、黑臭水体整治,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考核、固废危废应急处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的动态,做好权威发布、及时发声、客观引导、专业服务。不断提升全市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知晓率和参与率,促进行政权的“阳光运行”,增强政府的公信力。截2024年11月初,我局通过阳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发布信息396条。

    5.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应审尽审制度,坚持把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清理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清除制度障碍、保证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我局重大决策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截2024年11月初,共审查规范性文件1份以及重要合同协议48份。

    6.加强普法宣传力度。一是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能力。结合《阳江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要求,采取“远程教育”、“视频交流”和“线上学”等方式,多途径、多举措组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人员加强学习培训,确保执法人员本年度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道、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相关业务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二是发挥“互联网+”拓展普法途径。在巩固单位窗口、板报等基础宣传阵地的同时,运用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新型载体普法,依托各类普法网站和我局公众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可使普法形式更多样、更便捷、受众更多。截2024年11月29日,我局在“阳江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和“阳江市生态环境局”官方微博等平台发布微信984条、微博890条;三是利用特殊节日开展普法。利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6·5”环境日、“5·15”全国低碳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日子,把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创文创卫知识等通现场讲解,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倡导全民用法律来维护城市环境,用行动来支持环保,营造社区人人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

    7.提高行政复议应诉能力。我局严格按照行政复议相关工作要求,积极进行复议答复,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等,配合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依法行政,使行政复议的监督职能得到充分发挥。截2024年11月初,我局发生行政复议案件9宗,其中维持处罚决定1宗,当事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5宗,3宗尚没审结;发生行政应诉案件3宗,其中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1宗,2宗尚没审结。

    8.全力化解矛盾纠纷。我局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出台了《阳江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鼓励群众依法举报环境违法行为,通过环境信访投诉案件调处,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身边生态环境问题,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有效整治了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强化了对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树立了环保执法权威,提升环境监察效能,保障了我市区域环境安全,维护我市社会稳定。截2024年11月底,我局共受理群众投诉1710宗,处理率达到100%。

    (三)全面改善环境质量

我局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了有效改善。一是空气环境质量方面。2024年1-10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AQI)达标率98.7%,同比上升1个百分点,排名全省第4位;全市PM2.5浓度均值为18.4微克/立方米。目前达到省下达的AQI达标率96.1%以上,PM2.5控制在21.9微克/立方米以内的目标任务;二是水环境质量方面。我市地表水国考断面共8个,分别是江城、埠场、尖山、寿长、中朗、河口镇、大泉和三甲电站断面,其中三甲电站断面为Ⅱ类水质考核目标,其他7个断面为Ⅲ类水质考核目标。2024年1-10月,我市8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断面达标比例为100%,无劣Ⅴ类断面;三是土壤环境质量方面。持续做好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实现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2024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推进8家土壤重点单位周边土壤监测,完成省下发我市6家的优先监管地块排查工作。组织对109家企业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现场评估,经营单位评估合格率100%,产废单位评估合格率97%。以“无废城市”创建为有力抓手,2024年召开阳江市首批“无废细胞”授牌仪式暨2024年“无废细胞”创建启动会,对2023年成功创建涵盖学校、机关、景区、农场、社区和工厂等6大类型共52个“无废细胞”进行授牌,并部署推动2024年再创建50个“无废细胞”,营造社会良好“无废氛围”。

    二、存在不足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具体表现如下几方面:

    (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要求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一般要求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一系列程序,在执行过程中容易缺漏,需进一步强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性文件届满前的评估以及重大行政决策实施评估工作。

    (二)行政执法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平时开展行政执法过程中,对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和全过程记录制度不够到位,在落实上级政府和部门的一些政策措施上仍有不足,还没有探索出符合我市生态环境领域内的执法“观察期”制度、减免责清单等,这些都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执法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当前,生态环境部门的职能整合了发改、自然资源、水务、农业农村、海洋等部门的一些职能,业务量增加了,但人员仍保持原来数量,特别是基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力量相对薄弱,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

    (四)普法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普法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宣传面有待拓展、宣传成效有待提升。

    三、下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以及国家、省和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正确理解、准确把握、深刻领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原则、内容、要求和程序规定,切实转变工作方法,提高领导干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确保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认真执行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各项要求,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听证工作,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和实施后评估工作,加强行政决策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和合法性审查。

    (二)提高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和水平。一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以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和技能为重点,加强对新环保法律法规的培训,强化环境执法工作的学习与交流,不断规范环境执法工作。二是加大执法力度,继续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办理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并加强宣传报道,开展以案释法,持续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增加本领,提高执法实战技能,努力打造一支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四是开展执法稽查,找问题补短板,不断提升执法效能和水平。

    (三)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一是积极参与立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努力提高法律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的质量。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把审核关,做好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性审查,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质量,及规范性文件清理。三是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工作。

    (四)加强生态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建强用好生态环境领域的新媒体平台,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及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力度,以六五世界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为契机,策划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活动。全面履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执法+普法”行动,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拓宽普法宣传面,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工作方式方法,提升普法宣传成效,营造浓厚的普法宣传氛围,推动社会公众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法治意识,引领市民广泛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为建设生态阳江提供法治保障。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