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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00007280623K/2023-00295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3-09-19
名称: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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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3-09-19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坚强领导下,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加强生态环境管理,坚决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现将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推动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

1.生态环境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环境空气质量方面:截至1110日,我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94.3%,排名全省第9位。与去年同期对比,AQI达标率下降2.8个百分点。

水环境质量方面:今年1-10月,全市8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和达标比例均为100%1-9月水质指数变好幅度位列全国第10、全省第1;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为100%;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海水)比例方面,春夏两季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为99.1%(年度目标为96.4%),位列全省第4,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变好幅度位列全省第2

土壤方面:主要考核是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要求十四五期间每年达到100%2025年终期目标值为有效保障。目前我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

2.编制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系列规划。编制、实施《阳江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水、海洋、土壤等专项十四五规划,以及制定了《阳江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意见》。

3.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至1031日,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督察回头看及固废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市需整改任务共32项,已全部完成。2018年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市整改任务共24项,23项已完成,未完成的1项是江城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目前该项目第一台机组已于9月点火调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市的21项整改任务(16项全省共性问题、5项我市个性问题)中,4项共性问题(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及供水水源水质问题、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问题、一些填埋场地下水和周边水体受到污染问题、固体废物处置能力亟待加强问题)和2项个性问题(市区奕垌垃圾综合处理场渗滤液外溢污染周边水体问题、海陵岛闸坡污水厂污水管网破损堵塞严重和闸坡渔港排洪口存在污水直排外环境问题)已基本完成,其余15项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此外,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33198件信访案件已基本办结。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国考断面达标攻坚为重点,全力推进碧水攻坚战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地表水国考断面的水质监测、研判分析、预警通报,成立江城国考断面水污染防治攻坚专班,实行断面水质每周一调度、每月一研判。针对各个断面的特点,制定一断面一策达标攻坚行动方案,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落实措施,全面推动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推动入河(海)排污口整治、开展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合行动,进一步加强了河、海生态环境保护。以省民生实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我市任务78条自然村为抓手,推动全市8088条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截至1031日,我市8088条自然村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4521条,治理率为55.90%(其中最高阳西81.53%,最低阳春48.65%)。分别于今年4月、9月份组织召开全市海水养殖尾水污染防治工作现场会和全市海水养殖尾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印发实施《阳江市海水养殖尾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阳江市海水养殖尾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达标攻坚方案》,推动全市海水养殖尾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还有,推动阳春市河朗、八甲、永宁、河口、合水镇、阳西县塘口镇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工作。

2.实施VOCSPM2.5等污染物协同治理,深入开展蓝天保卫战。一是强化污染天气应对,印发实施《阳江市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今年以来我市启动污染天气应对天数1443天,应对期间共计出动8114人次以加强我市工业企业、机动车、扬尘管控等污染防治监管执法工作。二是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指导11家省级重点工业开展深度治理工作,目前已有6家完成深度治理。督促年销售量5000吨以上的加油站开展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建设,目前13家省级重点加油站全部完成。完成一轮次储油库排放情况检查。三是深入开展工业炉窑和锅炉污染综合治理。定期对涉工业炉窑企业开展检查,指导企业开展升级改造工作。前全市工业炉窑纳入综合分级管控企业47家。其中B级企业30家,C级企业17家。四是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督促阳春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加快超低排放改造进程,鼓励水泥行业企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工作。五是强化移动源治理监管。定期开展汽车路检和执法,开展重点用车大户入户检查。五是强化扬尘管控,加强施工工地扬尘、道路扬尘和露天焚烧管控。

3.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推进实施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管,组织编制《阳江市“十四五”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部署落实土壤和地下水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及监督性监测;持续推进土壤安全利用,配合市农业农村部门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土壤污染综合治理,积极推进并完成了阳江市造船厂船坞地块治理项目;全面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严格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加强日常监督,督促加快推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做好我市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工作;积极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推进“无废城市”创建有关工作。

(三)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相促进。

1.有力服务双碳目标。强化碳排放管理,督促企业做好碳排放交易履约工作,近年碳排放交易中我市企业履约率为100%。强化应对气候变化基础能力建设,利用省专项资金开展《阳江市碳排放达峰研究分析》、编制了《2030年前碳达峰实施方案》。为探索我市低碳发展,开展了阳江市创建碳普惠制试点技术支持服务和阳江市海陵岛创建近零碳排放示范区实施方案两个低碳项目。

2.强化生态环境源头防控,严格两高项目生态环境管理。加强对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运用的宣传指导,运用三线一单系统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分析研判,优化新建项目选址,至1031日,今年共计为80个项目提供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服务。加强排污许可管理,实施有证排污,1031日,核发排污许可证44张,排污许可证延续24张、变更80张。深入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至目前今年共有5家企业通过我市强制性清洁生产评估验收。建立“两高”项目管理台账,对在建和拟建涉“两高”项目,重点检查和指导企业按规定完善项目环评、自主验收、排污许可证等环保手续;鼓励存量两高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目前已有10两高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3.积极服务六保”“六稳。对市重点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提前介入,加强指导,主动服务。今年以来(至1031日,我局共审批通过了酷鼠精酿啤酒(阳江)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精酿啤酒建设项目等39个项目环评文件。另外,2022年我市列入省、市重点项目 122个,已完善环评手续 76个,豁免21个,正在审批中5个(市局审批),尚未完善环评3个(市局审批),未报批17个(省厅审批1个,市局审批4个,分局审批12个)。成立市生态环境局服务企业办公室,主动走访企业服务企业,为企业纾困解难。健全环境信访接访制度,落实信访专人值班,加强服务企业的再监督

(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取得新提升。

1.持续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编制《关于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努力构建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编制2022年全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印发《阳江市2021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方案》,充分发挥16家守法模范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大正向激励力度,让自觉守法企业受益。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教工作,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以形成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氛围。

2.大力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建立以自动监控为核心的远程监管体系,将发证排污单位全部纳入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实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依法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企业或个人作出行政处罚。截至1031日,2022年我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各项执法专项行动检查中共出动人员7815次,检查企业3656家(次),限期整改企业204家,立案查处企业40家,已作出处罚决定38宗,处罚金额219.16万元。

(五)坚决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切实守牢守好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1.强化生态保护监管。开展阳江市绿盾2021”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对我市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展实地检查,加强鹅凰嶂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

2.有力防控环境风险。严格落实五个第一时间零报告制度。2021年妥善处置3起突发环境事件(2022年至今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三年全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安全检查行动活动,深入开展汛期、涉铊企业、一废一品一库等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风险管控。

3.有效化解涉环保邻避和环境信访问题。深入开展环保项目邻避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连续两年实现涉环保项目邻避规模性群体事件零发生。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积极调查处理群众投诉举报,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身边生态环境问题。至20221031日,我局调查处理各种环境信访投诉案件1240宗,处理率达到100%

4.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建立核技术利用单位的动态监管机制,开展全市核与辐射安全风险排查隐患,确保辐射环境安全。推进核应急固定洗消点和现场指挥所的建设,协助省生态环境厅开展区域核与辐射应急监测物资储备库项目建设,加强核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和核应急物资储备,做到常备不懈,强化应急人员培训和演练,提升核应急响应能力,保障社会平安稳定。加强对阳江核电的安全监管。今年阳江核电没有发生运行事件。

(六)有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组织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深入开展“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以模范机关创建实际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主题活动,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示范带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各级机关坚持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建设让党组织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领域违纪违法行为的警示教育,培养优秀干部。

二、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国家和省的要求,仍有不少的欠缺和短板,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的基础仍不牢固。

  1. 碳达峰形势不容乐观。

十三五期间,省下达我市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简称碳强度)下降目标为19.5%。但2020年我市碳强度比2015年上升了22.68%,未能完成目标任务,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点出我市十三五期间碳强度不降反升,也要求我市在2025年完成碳强度控制目标任务。如果阳西电厂#78机组在2024年投产运营后,将导致我市碳强度进一步提升,极可能完成不了央督整改任务。

  1.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需加快推进。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我省16个共性问题、我市5个个性问题中,我市尚有12项共性问题和3项个性问题未完成。3项个性问题分别是:1.“十三五能耗强度目标任务未完成和两高项目未批先建;2.闸坡渔港项目没有落实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要求;3.江城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建设进展滞后,垃圾及渗滤液转运处理风险突出问题(目前江城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第一台机组已点火,但按督察要求,须建成投运处理能力达到1200/天)。以上问题必须按照时间节点加快推进整改工作。

  1. 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完成难度大。

    一是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达标基础不稳定。1-9月江城断面水质为类,达(三类)水质目标要求,但水质不稳定,在汛期水质超标,2356月水质超标,主要超标因子是总磷。寿长、尖山断面在个别月份会出现超标现象。二是环境空气AQI达标压力大。至1031日,我省已有广州、云浮、江门等11个地市无法完成年度任务,全省超标天数也已超国家下达任务的490城次,全省任务已无法完成。在此形势下,我市达标形势不容乐观。三是土壤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不高,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不彻底,尤其是江城奕垌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环境风险突出。

  2. 生态环境保护基础短板突出。

1.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园(片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相对薄弱,尤其是江城麻演和龙涛工业集聚区、阳东经济开发区,因管网建设不健全存在污水收集空白区,部分工业污水直排外环境。

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待加强,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除阳西外普遍标准不高,运维资金投入不足,管理不到位,设施闲置未用或治污效果差等现象较为突出。

3.畜禽养殖粪污污染对河流水质影响巨大,近年我市生猪养殖发展过猛,2021年出栏量高达337.55万头,粪污治理不彻底,规模以下养殖场和散养户产生的畜禽粪污更是未经处理而直排。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作尚处起步阶段,还有待加强。

4.我市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量大面广,大多企业未完善治理设施,治理难度和执法监管难度大

(五)生态环境监管体系能力相对落后。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尚未健全,环境监测、执法、应急等技术力量相对薄弱,缺乏必要的仪器和装备,难以满足日益繁重的业务需求。

三、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省生态环境厅、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部署要求,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各方面工作。

(一)全面压实生态环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扎实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健全完善督察整改工作制度,对照《阳江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完善督察整改调度、预警、督办机制,建立工作台账,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并按程序开展验收销号工作,同时加强督察整改情况信息公开,确保按时保质、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

(二)抓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完成各项硬指标任务

对标国家、省下达我市的各项指标任务,持续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完成环境空气AQI达标率、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达标、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等污染防治硬指标硬任务。

一是突出抓好水污染治理,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地表水考核断面达标为导向,严格落实8个国考断面2个省考断面一断面一策攻坚方案,统筹精准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督导各地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确保镇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100%达标。继续落实好《阳江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5年)》,结合省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民生实事的任务要求,确保完成年度任务。编制《阳江市2023年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聚焦重点海域点位水质达优攻坚,加强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确保全市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海水水质)率96.4%以上。

二是聚焦臭氧和细微颗粒物协同控制,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计划,深化涉VOCs排放企业深度治理,加强储油库、加油站等VOCs排放治理,继续推进工业炉窑升级改造,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移动源方面,严厉打击柴油货车超标排放,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加强用车大户监管,加强油品质量监管;严格执行《阳江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督促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六个100%,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加大对餐饮油烟污染的管理力度。

三是扎实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坚决完成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整治任务。推进实施《阳江市“十四五”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开展建设用地污染调查、评估,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确保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加强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推进实施《阳江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2-2025年)》,完成1条国家级及3条省级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并做好成整治效评估工作。做好我市“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

(三)贯彻落实减污降碳部署要求,努力实现协同增效。

一是推动实施碳排放“双控”,指导有关部门制定出台我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二是加强指导,鼓励我市企业参与碳市场交易。三是深化生态环境源头防控。做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及跟踪评估,完善“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及应用,推动“三线一单”落地应用。不断加强“两高”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及时更新我市“两高”项目清单和生态环境管理台账。严把环评审批关,做好“两高”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深入落实重大项目环评服务机制,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四)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要求,有效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部署要求,加快提升我市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深入实施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加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力度,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加快构建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加强PM2.5和臭氧协同监测,推进跨县(市、区)交接断面、重点河流断面支流监测,开展重点流域水生态调查监测,强化监测数据联网和综合分析应用,切实提高监测技术水平,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强化数字化改革引领,加快实现生态环境综合决策一网统管。全方位多层次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宣传,深入推进环境教育基地建设,持续送法规、送技术服务企业。加强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建设,加快资金项目落地、实施,做好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切实强化预算执行,确保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支出进度。

(五)党建引领,全力加强生态环境队伍能力建设。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完善地表水、空气质量考核点位自动监测工作,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推进环境执法监管信息化、规范化建设,严肃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持续抓好党员培训教育,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党业融合工作。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领域违纪违法行为的警示教育,持续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在治污攻坚中培养优秀干部,建成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生态环境保护的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