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东方电缆高端海缆系统南方产业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建设路208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9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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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东方电缆高端海缆系统南方产业基地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东方海缆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阳江市高新区港口工业园疏港大道(J13、J14泊位)东边 |
环评机构 | 阳江市蓝依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东方电缆高端海缆系统南方产业基地项目位于阳江市高新区港口工业园疏港大道(J13、J14泊位)东边,年产海底电缆600km,其中超高压柔性直流海底电缆200km,交流海底电缆250km,深远海动态海缆150km,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77877.85m2,总建筑面积107035m2。项目劳动定员共计400人,生产工作制度为两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时间约250天,在厂区内设员工宿舍及食堂。 项目总投资约10227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施工期项目生活污水经自建的简易化粪池集中收集后由槽车运至临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营运期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临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较严值后由槽车运至临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待滨海旅游公路市政管网接通后,由市政管网引至临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项目施工期扬尘经洒水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营运期间绝缘护套挤出废气(非甲烷总烃)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挤铅烟尘经“布袋除尘器+静电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沥青涂覆废气(沥青烟、苯并[a]芘、臭气)经“矿物油喷淋+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由专用烟道引至食堂一层楼顶天面排放。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相关限值,其他污染物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厂房外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限值;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型规模排放浓度限值。 3、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所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的要求。营运期对噪声源采取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营运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铅渣、铅粉,均由原供应商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含拉丝液铜渣、废矿物油、废玻璃纤维过滤网、废活性炭、废皂化液和废机油,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员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