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阳江市阳东区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群众投诉件,反映一家五金电解加工厂涉嫌违法排污问题。接件后,阳东区迅速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阳东分局、市公安局阳东分局和属地镇政府进行调查处理。
经查实,位于阳江市阳东区北惯镇打石山工业厂房(世纪大道C8号侧)的一家由李某投资经营的五金电解加工厂,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电解废水未经处理且监测的废水指标PH值、总铬、镍、铜不同程度超标,以上行为涉嫌构成犯罪,阳东区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12月3日,北惯派出所联合分局治安大队根据生态环境部门移送的线索进行侦查,随后对李某有涉嫌污染环境的重大嫌疑行为进行传唤调查。经审讯,李某对其从2021年1月至9月在北惯镇私自开设电解工厂,未经生态环境部门批准偷排电解污水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阳东公安部门已对嫌疑人李某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21年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广东督察期间,阳东区共接到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45宗,其中重点案件2宗,已全部办理。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结束后,阳东区以此为契机,对辖区内生态环境领域的污染隐患进行大排查,并加快处理各类投诉案件。经统计,今年8月下旬以来,阳东区接到生态环境投诉件163宗,处理163宗,处理率100%;共检查企业575家,其中限期整改59家,作出行政处罚3家,罚款26.3万元,拟作出行政处罚3家,涉嫌违法犯罪移交司法部门处理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