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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00007280623K/2020-00740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0-12-04
名称: 2021年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新媒体宣传平台托管代运营服务项目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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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新媒体宣传平台托管代运营服务项目方案

发布日期:2020-12-08  浏览次数:-

  为做好阳江市生态环境局官方新媒体宣传平台的日常发布和推广工作,增加影响力和关注度,以更好地发挥其生态环境宣传和公众参与的作用。现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委托具有微信运营管理经验的文化传媒机构负责我局官方新媒体宣传平台在2021年的托管运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目标任务

  结合新形势下新媒体的宣传特点,为我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全面展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动态、新进展、新成效,提高全民生态文明和公众参与意识,营造人人关心环境、人人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提高群众对我市生态环境的满意率。同时,努力将我局的官方新媒体宣传平台打造成为在省内生态环保系统和市直单位中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政务新媒体宣传平台。

  二、服务范围

  管理我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日常信息发布和账号维护工作。

  三、项目起始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四、项目内容

  本项目实行网上选购服务商,由中标服务商负责阳江市生态环境局官方新媒体宣传平台的托管运营工作。服务商需具备微信运营管理经验,具有开展类似服务工作的案例。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1.文案策划与撰写(策划/采写整理/文案设计);

  2.素材更新与维护(版图设计/内容发布与维护);

  3.平台合作推广;

  4.后台数据监控与分析;

  5.内容优化设计(定期优化调整内容方向及版面设计);

  6、内容发布频率为每个工作日发布1次,每次推送信息不少于2条。如遇紧急情况,需工作日以外推送信息的,也应推送。

  7、每季度开展线上推广活动一次,负责活动的组织策划以及实施开展等全部事项。

  8、服务单位应安排具有相应专业素质的专人常驻委托单位,负责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南方号等新媒体平台的采编工作。

  五、技术路线

  通过新媒体宣传平台后台管理系统对我局官方新媒体平台进行管理,服务单位仅可对素材内容进行编辑,推送权限由市生态环境局保留。

  六、宣传内容

  (一)结合我市生态环境工作动态、工作成效,系统宣传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在环境保护方面“攻坚克难”、“破解之道”和成功案例。

  (二)适时解读有关政策法规、生态环境新政等,通过新闻报道、动漫、短片、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生态环境知识、“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的实践活动。

  (三)以“重点”、“热点”、“难点”、“焦点”为主线,宣传标志性战役、热点话题、产业新发展,展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亮点工作。

  (四)以曝光我市各地环境污染事件、环境监察执法案例、违法行为等,展示我市环境监察工作的最新进展,反映执法实况,给违法企业以震慑,让企业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七、申请补助金额及使用方向

  该项目总投入10万元,资金拨付至服务单位。

  八、项目实施的保障措施

  本服务项目由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负责。

  本项目在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微信推送时间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工作要求确定,频次为每个工作日推送微信1次,每次不少于2条。每期微信应保证编辑质量,推送前需报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推送。

  阳江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