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阳江宏旺年产50万吨精密不锈钢冷轧板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0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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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阳江宏旺年产50万吨精密不锈钢冷轧板带项目 |
建设单位 |
阳江宏旺实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港口工业园 |
环评机构 |
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广东省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港口工业园,本扩建项目在该选址地块内的车间三预留用地内进行扩建,占地面积为37101m2,建设一个生产车间,建设内容:本扩建项目分两期建设,即为阳江宏旺公司的“50万吨”二期项目及“50万吨”三期项目,“50万吨”二期项目计划采用先进的黑皮直接轧制技术,建设一条直接轧制退火酸洗生产线,由二机架十八辊冷轧机组、退火酸洗线组成,生产1.15mm至3.0mm厚,宽1240mm以下的高品质不锈钢冷轧板50万吨/年,主要生产200、300、400系列精密不锈钢板带,产品覆盖No.1、2E;“50万吨”三期项目计划采用可逆式轧机,建设2条二十辊可逆冷轧机组,生产厚0.25mm至2.0mm,宽800mm至1250mm的高品质不锈钢冷轧板30万吨/年,主要生产200、300、400系列精密不锈钢板带,产品覆盖2B、2D。二期项目50万吨不锈钢板带加工,其中30万吨作为中间品去到三期加工,另外20万吨2E不锈钢板带直接外售。 项目新增工作人员350人,操作时间330天/年,三班24小时工作制,年工作7920小时。 项目总投资为11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50万吨”二期为60000万元,“50万吨”三期为50000万元,总环保投资6000万元,占总投资的5.4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施工期土石方开挖、填方、运输、装卸、堆放等易于产生地面扬尘的场所,采用围栏、围挡及防溢座的设置、洒水等办法降低施工粉尘的影响,闲置的施工工地,应当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对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处理。在工地内堆放,应当采取覆盖防尘网或者防尘布,定期采取喷洒粉尘抑制剂、洒水等措施。运输砂石、渣土、土方、垃圾等的车辆应当采取棚盖、密闭等措施,防止在运输工程中因物料遗撒或者泄露而产生的扬尘污染。驶出施工场区的施工车辆,应首先进行冲洗,防止泥土带出施工场区,施工期废气污染物排放要严格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2. 施工期施工单位应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环境。施工场地应修建临时隔油池和沉砂池,冲洗施工场地、运输车辆和设备中产生的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或排放。施工废水经隔油池除油和沉砂池沉淀后可作为施工用水重复使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的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临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3.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工方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制订施工计划,对施工场界进行围蔽处理,以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的影响,避免噪声扰民。施工场界噪声应控制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标准。 4. 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轧制油雾废气、退火炉燃烧废气、退火后风冷段冷却产生的风冷段冷却含尘废气、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中性盐电解产生的含铬酸雾废气、混酸酸洗产生的混酸酸雾废气、在线平整机产生的无组织粉尘。轧制油雾废气拟配套油雾处理设施(捕集罩+油雾过滤器)处理达标后由22m排气筒高空排放;退火炉燃烧废气以天然气为燃料,尾气设SCR脱硝系统处理后通过22m高的排气筒排放;退火炉风冷段冷却含尘废气配套风冷段冷却室,经处理达标后由22m高的排气筒直接排放;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2m高排气筒排放;铬酸雾废气经“碱喷淋”处理后由22m高的排气筒排放;混酸酸雾废气经“水喷淋+SCR脱硝”处理后由22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各类污染物经处理后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表3的特别排放要求。 5. 营运期项目生产废水中的含铬废水经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至临港工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混酸废水、酸洗清洗废水等含酸废水经酸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部分进入浊水循环系统回用,部分进入生化处理系统处理后排至临港工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废乳化液、含油废水等经含油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部分浊水循环系统回用,部分和地面清洗废水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至临港工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软化废水、净循环系统废水和生活污水等进入生化处理系统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临港污水处理厂处理;本扩建项目的外排废水排放水质执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表2间接排放标准要求、《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临港工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进水水质要求的较严者,重金属污染物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GB13456-2012)表2间接排放标准较严者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废水由市政污水管网引入临港工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放。扩建项目须待临港工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6. 营运期为了避免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合理布置车间及工作时间,对发声设备采取独立基础,安装减振垫,设备安装在密闭的操作间内,噪声经过墙体隔声、减振和距离衰减后,项目场界四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7. 营运期项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捆带、不锈钢废料、废耐火材料、氧化铁皮渣、综合污泥等。由厂内叉车运送至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暂存,氧化铁皮渣拟外送至广青炼钢厂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必须定点堆放,厂区内设置生活垃圾暂存场所,并每日由当地环卫部门清理运走;项目产生的含油污泥、金属表面处理污泥、废轧制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进行分类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8. 营运期应严格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合理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时,应及时采取适宜的应急措施,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9. 项目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管;严格按照竣工验收的内容对工程项目进行环保“三同时”验收。项目须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监督和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和设施维护,加强人员培训,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对各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进行监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10.加强与周围群众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发现问题,有问题须立即整改,以减少对外界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