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3〕4号)文件要求,我局严格按照规定,制定我市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的项目分配方案。本资金项目,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第三方机构的审核,并经过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次项目的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9日—6月25日,共7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姜海东;联系电话:3362869。
附件: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项目分配表
阳江市商务局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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