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提升资金使用效能,省厅下达了我市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326万元。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 2023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3〕44号)文件要求,我局严格按照规定,从我市本级已入库的项目库挑选项目,制定我市的资金分配方案。本次入库的项目,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第三方机构的审核,保证入库项目准确无误。现将本次资金项目的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7日—3月23日,共7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姜海东;联系电话:3362869。
附件: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项目分配表
阳江市商务局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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