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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阳江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0000728080XD/2022-00052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2-08-01
名称: 阳江市商务局关于做好省级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文号: 阳商务资函〔2022〕241号 发布日期: 2022-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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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商务局关于做好省级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04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22〕104号)转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一并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组织工作。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实施<2022年广东商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商务厅字〔2022〕1号)抓“项目落地”的要求,以《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阳江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目标计划的通知》(阳府函〔2022〕55号)和我局下达的利用外资预期目标为工作方向,梳理本辖区外资项目清单,纳入辖区外资项目培育对象,组织外资项目按时入库。

  二、履行项目入库程序。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在引导项目入库过程中,比照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范围,研判有可能符合申报条件的都尽量入库,保障以项目等预算,定为市定县(市、区)推进项目由我局在录入项目库前征求各辖区商务主管部门意见。

  三、项目入库时间。

  各项目申报单位于8月22日前填报《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入库明细表(阳江市)》(附件2)报送到属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经审议确定盖章后于8月29日前报到我局;市直单位或市定县(市、区)推进项目将入库明细表于8月29日前直接报送到我局;我局经审议程序确定支持的项目,纳入地市项目库,于9月10日前报省商务厅备案。

  四、其他事项。

  (一)资金申报指南。阳江市省级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申报指南另行印发;

  (二)项目评审及绩效评价。预计2023年上半年落实资金支持项目,项目通过评审程序后下达资金计划文件,同时下达绩效评价指标,由市商务局统一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绩效评价通知另行印发)。

  附件:1.《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 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22〕104号)

                  2.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入库明细表(阳江市)


  阳江市商务局

  2022年8月1日

 

  (联系人:钟华晓,电话:336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