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进一步促进我市外贸稳中提质,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省厅下达了我市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2〕29号)文件要求,我局严格按照规定,从我市本级已入库的项目库挑选项目,制定我市的资金分配方案。本次入库的项目,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第三方机构的审核,保证入库项目准确无误。现将本次资金项目的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23日—3月29日,共7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姜海东;联系电话:3362869。
阳江市商务局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