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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阳江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阳江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市司法局编制了《阳江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1.组织机构

  2.部门文件

  3.行政执法

  4.工作动态

  5.财政预决算

  6.其他

  市司法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参见《阳江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以在“阳江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查阅《目录》。

  网址:http://www.yangjiang.gov.cn/yjsfj/gkmlpt/index

  ●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市司法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信息公开栏等形式公开。

  ●公开时限

  市司法局主动公开的司法行政信息在第一时间公开,最迟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市司法局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市司法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

  ●受理机构

  市司法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按业务类别分别为:

  市司法局政治处:0662-3329226

  市司法局办公室:0662-3350111

  市司法局法治调研督察科:0662-3379318

  市司法局立法工作科:0662-2229862

  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0662-3333773

  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0662-3317427

  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0662-3317894

  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0662-3324448

  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0662-3324157

  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工作管理科:0662-3350209

  市司法局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科:0662-3328027

  以上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通讯地址:阳江市漠江路739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邮政编码:529500

  电子邮箱:yj3324827@126.com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市司法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阳江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下载。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所需信息的文件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查找该信息的相关内容。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市司法局办公室填写《申请表》,申请获取信息。书面表达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yj3324827@126.com。

  市司法局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口头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市司法局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要求其补正后方可办理。对不能补正或补正后仍不完备的,不予办理。

  2.对不属于市司法局掌握的政府信息,市司法局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知晓掌握该信息的其他机关,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联系方法。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市司法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市司法局可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市司法局对收到的申请按先后次序办理,一份申请同时提出几项请求的,市司法局将在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收费管理

  申请人要求依申请公开信息以电子方式提供的,由申请受理机构免费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供。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市司法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市司法局政治处投诉。

  监督电话:0662-3329226

  地址:阳江市漠江路739号      邮编:529500

  四、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l.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它情况。

  附件:1.阳江市司法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阳江市司法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