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律师队伍结构,有效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律师队伍综合素质,结合工作实际,我局拟成立阳江市法律援助律师库,组建一支能够积极办理法律援案件、参与值班律师工作、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处置突发事件等相关工作的律师队伍,全方位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优质、专业、惠民的高质量法律援助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加入法律援助律师库需符合以下报名条件:
1、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并在我市执业;
2、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3、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4、具有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经历,未因承办法律援助事项被受援人有效投诉。如没有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经历,需接受法律援助工作业务培训,并经法律援助机构考核同意。
二、申请材料
申请加入法律援助律师库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一)《阳江市法律援助律师库报名审核表》(附件),须律师本人签名并加盖所在律师事务所公章;
(二)律师身份证、执业证复印件;
(三)本人承办案件的判决书、辩护词或代理词复印件。
以上相关材料各报送一份,可扫描成电子版提交。
三、申请流程
(一)各位有意愿加入“阳江市法律援助律师库”的律师,请认真阅读《阳江市法律援助律师库报名审核表》相关知悉和承诺内容,并将本人签名的《阳江市法律援助律师库报名审核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阳江市法律援助处汇总。
(二)阳江市法律援助处将按以下情形,择优挑选入库律师:
1、积极承办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案件,不挑剔办案时间、办案地点及案件类型的;
2、办案质量符合《广东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细则(试行)》相关要求,历年案件评查达到良好以上质量的律师优先入库;
3、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市律师协会及受援人反馈意见较好的;
4、同等条件下,执业年限长、执业经历更丰富、擅长办理某些具有专业性类型案件或具有特定语言专长的。
(三)阳江市法律援助处会根据近年指派案件工作中掌握的不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指派、承办案件质量不合格、严重损害受援人合法权益或有其他不符合入库条件的律师将不予加入律师库。
四、提交相关材料的方式及时间
关于以上申请加入法律援助律师库需提交的相关材料,请于2024年9月27日前可现场提交至阳江市法律援助处,或扫描成电子版发送至阳江市法律援助处邮箱(地址: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三路107号一楼,邮箱:yj3369779@126.com),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
五、律师库名单的确定与公告
阳江市法律援助处负责接收及审核各位律师提交的申请入库材料,并发函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征求各位律师被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相关情况,最终确定的律师库人员名单将会予以公告。
附件:阳江市法律援助律师库报名审核表
阳江市司法局
2024年9月18日
(联系人:黄晓明、邓芊芊,电话:3362148、3369779)
附件: